[心情] 争取自己权益or年轻人不懂事

楼主: wind30789 (+1)   2015-11-11 23:43:18
女板首po+手机发文,文长排版乱请见谅!记者勿抄!!
我们公司是表面打卡制,实际责任制的公司,
工作量绝对让人做不完,常需要加班到9~12点都有,
甚至利用假日来赶,周休二日"不强迫"加班。
最近公司被检举,劳工局来查,发现公司有四项违规
(工作超时,连续七日加班无补休,无加班费...)
,没提出申诉大概会罚近100万,
原本大家听了超开心,想说终于等到这一天了!
公司为了应付便提出要调整薪资结构,
给我们的薪水不变,但在帐目上做调整,
又订定以后加班须提出申请,由经理核可后才算,
但要求经理不得核超过法定,
并从七点起才算加班(表定六点下班),
此规定下我实拿其实少了1.5k(原本有看心情给的加班津贴)
,公司规定如此我们只好默默决定要每天准时下班
前天公司又拿出两张单子要我们签署,
分别是"加班延长工时同意书"及
"女性职员加班可逾晚间十点同意书",
由经理转交转述,老板、老板娘不愿出面说明解释,
当下我们全员拒签。
昨天经理不断想说服我们签,
并转述老板很生气我们不挺公司(签了就挺吗!!?),
我们私下讨论后决定请老板签切结书,
说明这两张仅供劳工局申诉使用,
日后劳资双方产生纠纷不得挪作他用。
今天早上老板先是签了那张切结书
后来又反悔涂掉拒签,
老板娘开始问谁起哄的?谁带头的?
(奇怪欸当大家都没思考能力吗?),
查不到"凶手"的情况下叫全部人进去开会,
说因为劳工局的关系才叫大家签,
公司有难大家要共体时艰,
签了不会有影响吧啦吧啦,
却避开不提那张切结书,
还要求有问题立刻提出、禁止私下讨论,
在那种谁说话谁就黑掉的气氛下没人敢开口,
会议结束后2个人动摇签下了,但多数仍是决定不签。
下午老板娘得知我们多数还是不签
整个暴怒,觉得我们不挺公司,
说了很多难听的话(之前只跟经理私下说),
我们再提切结书,一再重复解释我们没有不愿意签,
也不乐见公司被罚钱(违心),只是需要个保障,
她才得知老板涂掉的事,
后来老板娘(十分不甘愿地)再要求老板签名,
老板一边碎唸一边看那张,
然后突然暴怒把切结书丢在地上说
"赁北就是不爽你们对公司没心啦"
几秒后他默默捡起那张纸签一签叫经理拿出来给我们......
拿到切结书后我们也签那两张给公司了,
虽然有得到那张证明,
但经理跟家人都觉得我们做法很不妥,
他们认为我们不认同公司的做法就自己摸摸鼻子写离职单就好,
年轻人就是冲动…
文很长感谢大家看完,请问大家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呢?
作者: jameshcm (亿载金城‧武)   2015-11-11 23:45:00
是什么公司这么好,女性可接受加班到22:00后还不肯离职?
作者: LupinArsene (牡朱花)   2015-11-11 23:46:00
排版没排好 记者懒得抄
作者: suginamiki (日光小树)   2015-11-11 23:47:00
命比较重要
作者: ZhengGirl (ZhengGirl)   2015-11-11 23:47:00
就是惯老板,那两张签下去有什么问题请楼下解答,我觉得不是很妥
作者: bbbb456 (dddd456购买的小众平牌。)   2015-11-11 23:48:00
惯老板,支持你们!别被奴役了
作者: kyotenkacat (maina)   2015-11-11 23:49:00
按照他们这种强硬的做法 签什么都没用的 因为大
作者: lea109 (可爱又迷人的反派角色)   2015-11-11 23:49:00
做的很好啊 惯老板还是签拉 根本也没多嚣张
作者: RLH (我们很近也很远)   2015-11-11 23:50:00
好糟..... 台湾没有正常一点的公司吗...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5-11-11 23:51:00
这排版 真的很怕被抄XD
作者: siamese (S逻)   2015-11-11 23:51:00
真的要争取 ,往往吃香喝辣的只有老板跟他小孩员工只有接送 他家小孩上下学的份
作者: a771105kuo   2015-11-11 23:53:00
哪里冲动啊 你们还签了那两张莫名其妙的单子欸
作者: frizenet (Tomo)   2015-11-11 23:58:00
Shit公司,就因为是年轻人才有本钱翻脸,怕他个鬼
作者: shou0823 (↗沉默a大多数↙)   2015-11-11 23:58:00
这两张签没关系的,第一张一旦延长工时超过劳基法规定一X样罚款
作者: vincent0130 (vincent)   2015-11-11 23:59:00
难怪这种公司还生存的下去,做麦当劳说不定还好一点
作者: shou0823 (↗沉默a大多数↙)   2015-11-11 23:59:00
第二张更好笑,依照规定的话,女性劳工在晚上10点
作者: manabi (玛娜比)   2015-11-11 23:59:00
真的是惯老板 支持你们争取自己的权益
作者: shou0823 (↗沉默a大多数↙)   2015-11-12 00:00:00
到早上六点通勤上下班公司是得给交通接送的喔
作者: gina31126 (小六)   2015-11-12 00:16:00
你们哪有争取自己的权益,签下去不是又要加班又减薪,有种再检举一次啊。奴隶思想被惯老板当奴隶刚好而已啦。
作者: c58264cathy (阿哈哈哈哈哈)   2015-11-12 00:34:00
…这种老板 离职比较快不用纠缠这么久 反正他会倒的
作者: sosevil (没有朋友的生活)   2015-11-12 00:37:00
去劳工局检举
作者: miwako (我是米子)   2015-11-12 00:53:00
我记得十点后的那张单也不是任何工作都能用,好像要有必须才能用?(例如24hr客服)
作者: her0418 (晓枫)   2015-11-12 01:24:00
别傻了,这种公司才不会倒,台湾是劳方地狱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5-11-12 01:25:00
万海?
作者: ajinou (爱老鼠的猫)   2015-11-12 02:40:00
坦白说员工签这种东西让劳工局没办法罚公司,对员工不是好事,不要真的有争议的时候再来抱怨劳工局帮不到忙
作者: westred (西红)   2015-11-12 03:24:00
妳还有一群愿意一起为自己权益奋斗的伙伴…很不错哩
作者: super10000 (超级无聊)   2015-11-12 03:57:00
那两张同意书,依民法71违反强行规定,无效啦!
作者: haewang (haewang)   2015-11-12 05:41:00
好鸟的公司
作者: YMSH205 (^^)   2015-11-12 08:52:00
如果是六点下班 加班到10点以后就超时工作拉~公司还签那个留证据 只能说公司有点好笑XD
作者: ans1429 (ans1429)   2015-11-12 10:33:00
本来就是要为自己争取权益!(握拳)虽然只是小打工,但我今天才因为迟到被多扣薪,跟公司反应拿回我应得的薪水!
作者: ggsuperda   2015-11-12 11:05:00
是有没有这么奴 还不赶快逃?
作者: gina31126 (小六)   2015-11-12 11:12:00
签完之后再检举一次,那两张刚好可当成证据。非适用责任制的公司,不管员工是自愿还是非自愿加班都要付加班费。
作者: asdf0359 (可乐果是猫)   2015-11-12 11:33:00
上份工作我直接离职==虽然不用加班,但一堆名目乱扣钱
作者: cindy4776   2015-11-12 11:51:00
块陶RRRRRRR
作者: gdx7335 (懶懶的 不想動 )   2015-11-12 15:06:00
两边都无能,刚刚好
作者: lanhow (lanhow)   2015-11-12 17:18:00
每天多偷一小时,再补他一刀家人不用理了,以后当他们是小朋友(表现就小朋友)就行难得多数人同心,机不可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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