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laymath (轮回的印记 藏在我眉宇)
2015-11-10 10:33:45小雪大大
你提的那篇应该跟板规1 2 7来判应该没有多大关系
但是你此篇文章
就有板规3 13疑虑
板规3部分是因为你非该篇原po
但你节录了推文
这跟板规3内容可能就有所关连
然后板规13就看有没有人用这个去检举这篇
原因也是因为节录的推文
如果你要强制给自己水桶
不妨在自己的内文内
多增加这两项检举自己这篇
可以加速板主处理速度节省板主管板心力
如果您看完后有需要我删除文章再麻烦站内信告知
感谢
作者:
libraayu (ゴミ丼吃屎)
2015-11-10 10:35:00这样就板规三那回文有引言的就通通板规三了啊XDD
作者:
shou0823 (↗沉默a大多数↙)
2015-11-10 10:40:001F对吼,那备份文....(偷偷瞄
作者:
KKALI (I am KK)
2015-11-10 10:41:00我是觉得啦别没事找事给我做XDD想被桶 闹板最快 不然去站务板闹板 还可以停权
作者:
shou0823 (↗沉默a大多数↙)
2015-11-10 10:44:00K大,你的判决怪怪说,这种对个人攻击的,应该是由被攻击方检举,所以你可以不受理啦 XD
作者:
KKALI (I am KK)
2015-11-10 10:45:00那个就真的 没事找事给我做的... 直接说未达标准最快XD
作者:
fishih (éš)
2015-11-10 11:05:00自请水桶方式很多阿 这种太慢了吧(啃玉米
作者:
KKALI (I am KK)
2015-11-10 11:05:00关掉ptt就什么事都没有 那边找麻烦要被桶直接闹板好吗 省时省力真当我很闲就是了
作者:
QQ890829 (翔翔娃兒ä¸ä¿¡ç”œç¾Žçš„誓言)
2015-11-10 11:06:00数学
作者:
lakb24 (湖人必胜)
2015-11-10 11:10:00一种自己没有工具人就把板主当工具人的概念
作者:
clydefrog (鬥雞眼大笨蛙)
2015-11-10 11:11:00鱼儿鱼儿水桶游 游来游去乐悠悠
作者:
shou0823 (↗沉默a大多数↙)
2015-11-10 11:12:00辛苦了...讨拍的意味比较多
楼主:
claymath (轮回的印记 藏在我眉宇)
2015-11-10 11:13:00关掉ptt就好啦 (最近可以上的时间很少) 特别有感
作者:
fishih (éš)
2015-11-10 11:13:00突然好想吃卤大肠让我想到板主上次拿我签名档都没用过
作者:
shou0823 (↗沉默a大多数↙)
2015-11-10 11:13:00难到...女版也有期末崩溃 =_=?y
楼主:
claymath (轮回的印记 藏在我眉宇)
2015-11-10 11:14:00可恶 我也想吃QQ
作者:
shou0823 (↗沉默a大多数↙)
2015-11-10 11:14:00中午时间可以不要聊吃的吗,这跟消夜文一样万恶
作者:
KKALI (I am KK)
2015-11-10 11:15:00我都在mentalk用啊 我又不在womentalk发文= =
作者:
fishih (éš)
2015-11-10 11:16:00把蜜汁烤肉酱均匀地涂抹在大肠上头 拿去烧烤加热让酱汁跟大肠慢慢的融合 慢慢的融合其中可以悟出的道理 我想很好明白我们充分吸收了甜美的岁月跟精华 使我们成长 变得吸引人故事说到这 让我不禁想再吃下那一口香甜阿
楼主:
claymath (轮回的印记 藏在我眉宇)
2015-11-10 11:18:00这是广告文案腻!!!
作者:
shou0823 (↗沉默a大多数↙)
2015-11-10 11:22:00版主可以公然呛人吗@@ 上组务你会更麻烦喔...
作者:
KKALI (I am KK)
2015-11-10 11:23:00上组务好啊 这样我就不用当板主了又没薪水又没福利又没员工旅游
作者:
shou0823 (↗沉默a大多数↙)
2015-11-10 11:24:00你可以约...............qazijn吃饭聊版规
作者:
fishih (éš)
2015-11-10 11:25:00大家可以不要这样针对板主吗 最讨厌这种人了 哼
楼主:
claymath (轮回的印记 藏在我眉宇)
2015-11-10 11:28:00同意KK 颗颗
作者:
mxr 2015-11-10 11:34:00这年头吃饱太闲的人真多
作者:
lakb24 (湖人必胜)
2015-11-10 11:37:00没什么人想拍她,只好给个拍好了,聊胜于无
午餐吃美食一顿~就一切忘记了>﹌< 我不要蜜汁大肠~要蜜汁排骨!
一楼,回文是系统给的,不是你自行节录两者不同,另外,本板“现在存活”的文章是可以不用经过当事人同意的,所以这部分没有违反板规的问题。(上述“文章”一词包含内文与推文)
作者:
WaLaGiGi (高贵的私生子)
2015-11-10 12:36:00令人困惑的,一种歹年冬的概念
楼主:
claymath (轮回的印记 藏在我眉宇)
2015-11-10 13:17:00感谢六六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