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要保护我们的毛小孩,就开放吃狗肉吧!

楼主: Cain (沙发上的喵)   2015-11-04 23:16:08
※ 引述《ghghfftjack (欲望深厚的老衲)》之铭言:
: 不太意外这边也跑出了同样的论战
: 关于这件事情我们可以做点整理
: 但问题就在于开放狗肉确定会达到此效果?
: 路边狗抓来吃免钱 为何要去吃花钱的狗肉?
: 有人会说你会去抓别人家的宠物猪来吃吗?
: 当然不会
: 那是因为"我"清楚的知道别人家的宠物猪是别人家的财产
: 但是外劳会因为开放狗肉改变抓路边狗来吃的观念吗?
: 我是认为再讨论开放狗肉来达到保护宠物的目的之前 必须要先确立这个课题作为前提
: 也就是"外劳确实的明白清楚且遵守本国法律"的前提
: 如果开放狗肉却还是抓路边的狗来吃的话
: 那么保护自家宠物这个出发点要求开放本身就是错误的
: 注意 这边说的是"出发点"
: 基本上台湾现在吃狗肉无罪 宰杀有罪
: 换句话说你有本事弄到肉来吃 法律上没有问题
: 也没有禁止输入 只有禁止贩卖用途
: 所以说 要求开放狗肉这件事本身
: 就是要求开放"狗肉市场"
: 美国为例子的话
: 各州法律不尽相同 有的州拥有宠物尸体就是犯罪
: 有的州禁止贩卖猫狗肉 有的州禁止贩卖与宰杀....etc
: 也有些州不禁止的
: 当然 宠物狗与肉狗是分开的
: 假设要开放狗肉 路边野狗与宠物狗不可食用应是最大前提(疫病问题与财产问题)
: 可食用的仅有完全为了经济利益而豢养的肉狗
: 这点还是可以讨论是否要开放肉狗
: 稍早与我争论的人认为人应该有吃狗肉不被限制的自由
: 并且认为限制这自由这点是违宪 恶法
: 我可以理解他的想法 但我并不认为这点违宪 也不认为是恶法
: 一来宪法并没有直接订立猫狗相关动物食用之自由事项等等
: (宪法22条本来就是比较广义的 但法律本来就是用详细的订定去补足宪法)
: 二来是否限制自由则有待商榷
: 人类社会经常因应多数观念与风俗订立出牺牲少数人的规则
: 当然不是说少数人活该被牺牲
: 但起码现行法条下你还是可以吃狗肉 并没有限制你的饮食 留了些许弹性空间
: 只是限制了宰杀与背后的市场 给你一条路
: 如果你真的这么爱吃 出国吃或是出国买回来吃 或是输入狗肉自行食用
: 就动保法看来并无违法之虞
其实最初的原文套用的就是所谓开放性产业合法和软性禁毒政策的逻辑
也就是用有限度的开放来取代完全的禁止
因为一件事情会不断发生,就表示其实是有那个需求市场的
既然有那个需求市场,那么开放的管理比一昧的否认禁止来得有效
以嫖妓来说,食色性也,是人就会有欲望
不是每个人都有幸拥有伴侣或是能忠于自己的伴侣
所以性交易的需求其实一直都在,不论男女
所以在一些国家,比如德国瑞士丹麦,性交易是合法的
甚至有公营的妓院,就像台湾以前也有所谓的公娼一样
开放管理的好处是在供给端的质与量上面都比完全禁止的时候好
定期的健检、使用保险套、税收和从业人员的安全...
当完全禁止的时候因为市场需求还是在,所以从业人口就必须偷偷摸摸
导致更多的拐骗暴力逼迫事件
(换个角度看,严格禁止性交易的国家,其女性人身安全比较有保障吗?并没有...)
至于开放吃狗肉
要看它所要达到的目的是什么?
以上面性交易合法化的经验来说
开放吃狗肉应该是可以达到让食用性的狗肉的来源和安全性都有保证
就像上市场就可以买到鸡肉,又便宜又干净又卫生安全
自然就没有人会没事嘴馋到受不了非得入侵邻宅偷别人的宠物鸡来吃
(还会有极少数的案例啦,毕竟偷来的不用花钱... 就像还是有人会偷马偷羊来吃= =)
以兔子来说,在许多欧洲国家兔肉都是常见的食用肉品来源
到超市就可以买到一只只或冷冻或冷藏的肉用兔
就跟我们在全联或松青可以买到冷藏冷冻的鸡肉鸡腿一样)
至于吃私人拥有的宠物狗
这已经跟开不开放吃狗肉无关了
重点是该动物是某人的私有财产
未取得其同意即偷来宰杀或吃掉或擅自转移所有权本身就是不合法的
跟那个标的物是鸡是猪是狗是兔无关
台湾目前开放吃猪肉啊
可是那也不表示侵入别人的猪圈把别人养的猪宰来吃掉就是被允许的
开不开放一项肉品跟入侵民宅私宰不应该混为一谈
至于什么文化啊风俗啊那种东西听听就好
不管是哪个地区哪个文化下都有难耐口腹之欲的人
不要说移工或是其他国家
光是以台湾来说,山产店有听过吧
多的是在捕捉宰杀贩卖野生动物甚至是保育类动物的
只要你有钱有门道有熟人牵线,几乎是想吃什么都有
(不然许多保育类动物也不会消失的那么快..)
这种客户的大宗还都是台湾人勒
所以扯什么哪个种族或文化圈的人吃食习惯怎么样实在是太虚无飘渺了
很多人觉得生活周遭里没见过吃狗肉的所以觉得应该没有在发生
事实上很多狗肉都是以羊肉的名义在卖在吃
你以为单纯卖羊肉炉的店家,有些也是....熟客吃到的跟生客吃到的就不一样了
有在吃的人也不会没事嚷嚷给人知道
看不见,不表示不存在啊~
另外,就像牛肉,台湾以前也很少在吃牛肉
因为牛是劳动力,为了吃而宰杀不划算
可是当民生富裕了,牛肉来源变多了
现在牛肉几乎可以算是台湾的日常肉食之一
牛肉面还被看做是台湾的国菜之一
所以风俗习惯这种东西真的是世易时移,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没个标准的
日本人吃鲸鱼肉
冰岛人吃鲨鱼肉
南美洲吃超可爱天竺鼠(哈姆太郎为亲戚表示伤心))
欧洲人吃兔子班比维尼(迪士尼表示痛心疾首)
法国人吃蜗牛青蛙(多少王子死不瞑目啊.....)
杂食性的人类啊~吃什么都不奇怪
只要不是保育类的,不是非法私宰,说真的要吃什么我都没意见 @_@
作者: DolceVitter (返影)   2015-11-04 23:26:00
中肯推~某篇回文把他跟私闯民宅扯在一起,逻辑真的蛮....嗯
作者: ghghfftjack (欲望深厚的老衲)   2015-11-04 23:43:00
原文就混在一起了阿 原文讨论的就是为了保护所以开放而且嫖妓跟偷吃狗肉根本就不应该类比要类比也是拿外劳强奸女人 所以是否应该开放外劳嫖妓如果你用上述的代换方式去看就会觉得逻辑不通嫖妓需求要类比的是国内是否有吃狗肉的需求才正确
作者: mikejan (blythe)   2015-11-05 00:16:00
支持动物平权 但原文哗众取宠 把偷盗跟种族歧视混在一起反而让整个论点失焦
楼主: Cain (沙发上的喵)   2015-11-05 03:36:00
"吃狗肉"跟"偷吃狗肉"是两回事。不对的是"偷来吃"这件事,不管是什么肉,偷来吃都是不对的。但是狗肉能不能合法食用是另外一件事。另外,台湾不是没有吃狗肉的需求,只是很地下化就跟娼妓一样,会去嫖的很少会拿出来大声嚷嚷,但是私底下吃好倒相报的还是有的...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