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难过] 大家搭火车买票却没位置坐会怎么做

楼主: loveover ( )   2015-10-21 20:39:00
先说我本身是法律门外汉,渴望真正专业法律人士如有错的部分能告知
在这个火车无耻占位这个议题上,我想到了一件事
捷运规定不能饮食,究竟是捷运有自治条例还是法律直接规定
后来一查才发现是法律直接规定,有大众捷运法
既然如此,我就顺势去查,究竟铁路相关规定是什么?
铁路局是否有权规定罚则,于是查到了铁路法上
铁路法有这么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新台币一千五百元以上七千五百元以下罚锾:
一、列车行驶中,攀登、跳车或攀附随行。
二、列车行驶中,坐立出入台阶或妨碍关闭或擅自开启车门不听禁止。
三、无故滞留或乘坐于不提供载客服务之车厢或机车,致生危害安全之虞
,不听劝离。
四、不按规定处所出入车站或上下车,不听劝阻。
五、未经许可在车厢或站区内向旅客或公众募捐、销售物品或散发广告物
品,不听劝阻。
六、拒绝铁路站车人员查票。
七、于车厢或站区随地吐痰、槟榔汁、抛弃纸屑、任意张贴物品或其他未
经允许书写、污秽车厢、站区或路线设备之行为。
八、未经许可或未依铁路机构规定携带动物进入站区或车厢,不听劝阻。
九、未经许可在铁路站区范围内设摊、搭棚架或摆设筵席,不听劝阻。
十、滞留于车站出入口、验票闸门、售票机、电扶梯或其他通道,致妨碍
旅客通行或使用,不听劝离。
十一、无故躺卧于车厢内或月台上之座椅,不听劝阻。
有前项或第六十八条之一各款情形之一者,铁路站、车人员并得视情节强
制其离开站、车或铁路区域;其未乘车区间之运费,不予退还。
好吧..看完洋洋洒洒的11条,以及快速浏览铁路法共76条
连无故躺卧座椅上/抛弃纸屑等都可以罚1500-7500
为什么侵权者经劝导不离去者不用罚?明明侵权比这些都还要严重
是以前没有发生类似案例,还是以前人遇到了就礼让或摸摸鼻子算了
所以没有相关规定是合理的?还是有相关规定我漏看了希望有专业铁路人员告知
我也有投书局长信箱

当然我也知道自己的权益自己争,但法律不就应该保障人民的权益
如果连列车长都无法阻止侵权行为,对方不离开就是不离开,这时我们不也只能认栽
火车停站后报警告对方侵权吗?我是没听过真的去告对方的
除非是演变成全武行,变成在告伤害了
如果有勇者报警处理成功的希望能现身提供例子做参考
最后一问,如果台铁回应说只能走修法途径
有多少人愿意联署至立委提案修法
我知道这是一件很小的事情,但如果有法律依据列车长处理起来是否就不会这么有心无力
最后我要再说一次,我是法律门外汉只是闲来没事想知道的人
如果有人知道,而我有错误的地方,拜托推文或回文,要回信告诉我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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