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鲁也有学贷。不过已经还完。题外话,在推文看到大家的反应多半是:
1、学贷利率超低,当初应该多借一点。
2、学贷利率很低,先不要还,拿去投资还比较划算。
3、学贷利率很低,又没罚则,爱还再还。
如果我没认知错误的话,学贷的立意其实是ㄧ种救济。在学中免息跟毕业后低利率是因为
国家帮忙把高额的利息缴给银行了,并非银行在无息或低利的在做慈善事业。
这些救济的钱从那里来?纳税人的口袋来的,也就是我们口袋里的钱。当然如果小时候想
唸书,有困难,国家站出来帮忙,是立意良好。我们得到了帮助,不是应该感恩图报吗?
怎么反而利用别人的爱心去图利自己?多贷ㄧ点、或是有在赚钱了不还,先转做其他投资
。等于拿纳税人的爱心去帮你的“理财”行为补贴。占大家便宜,跟学贷原来立意完全不
同。
我觉得替国家未来有点忧心,如果台湾大家都是这种想法,社会不公不义。回到原po的问
题,有借有还很有担当啊。没有背过债务的人无法了解其中的苦衷。如果没有影响生活分
摊偿还,好的另一半应该要体谅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