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qazijn (oh yes)
2015-10-17 16:39:20原
11. 干扰条例(当事者检举)
I. 不可于不同文章屡次表达相同个人观点或无关文章推文,影响板面讨论
。
II. 禁止多次在不同文章内针对其他板友引起无关文章争论、偏离文章本意
争论,致使原作者文章失去讨论功能。经作者以修文方式清楚明显提醒
仍不改善者,视为违规。
依情节轻重处视情况给予警告、3日、7日、30日或以上禁言处分,累犯或情
节重大、恶意违反板规加重处分。。(是否偏离抑或尚在文章主旨讨论范围
由板主认定。)
改
11. 干扰条例
I. 不可于不同文章屡次表达相同个人观点或无关文章推文,影响板面讨论
。(所有版友都可检举)
II. 禁止多次在不同文章内针对其他板友引起无关文章争论、偏离文章本意
争论,致使原作者文章失去讨论功能。经作者以修文方式清楚明显提醒
仍不改善者,视为违规。(当事者检举)
依情节轻重处视情况给予警告、3日、7日、30日或以上禁言处分,累犯或情
节重大、恶意违反板规加重处分。(是否偏离抑或尚在文章主旨讨论范围
由板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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