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银行没有清偿证明吗?

楼主: ttc768160 (教练 我想发废文)   2015-10-07 23:30:18
以前待过银行放款部门,所以大略说一下一般状况的房信贷(不针对消费者申诉或法院判决的案例回答、转贷之类的也不提、只讲基本款)
1.房屋贷款:因为与银行成立消费借贷的关系,以房屋为担保品而将房屋抵押给银行、故抵押权设立在债权银行、但后来将本金利息于契约约定之违约金期限后(例如约定签约日的2年后清偿不需违约金)清偿完毕,通常客户会要求涂销、因此同时债权银行会跟你联络取回下列物品
1.抵押权涂销同意书2.他项权利证明书3.抵押权范围设定书4.火险保单(依用途分住宅火险或商业火险、2跟3会钉在一起)5.银行开立的清偿证明书
2.小额信用贷款:以"信用"做为担保(就是无担保品、有人会为了提高额度而提供担保品但通常质不会很高)所以银行必须承担较大的风险、核贷金额不会太高、利率偏高、贷款期间较短还有违约金帐管费等条件相较房贷都会比较严苛。但是清偿后银行也会开立一张清偿证明书。
以上是简略说明、因为现在贷款种类是一直推层出新,一个一个讲会很可怕.....
清偿证明部分、银行基本上是会于确认债权清偿后开立给债务人(贷款人)
有一些银行"可能"不会主动开立(就我所知还没听过)
照原po说有主动要求开立、依据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规定:“清偿人对于受领清偿人,得请求给与受领证书。”
(清偿人:贷款人、受领清偿人:债权银行。)
可知清偿人提出开立清偿证明是"权利"而银行受清偿人要求开立证明之通知须开立证明为"义务"。
所以不管是房贷、信贷只要在同一间银行的债务全部清偿后(简单说在同间银行无任何债务含信用卡款等)
清偿人"主动要求"开立清偿证明、银行就"必须"开立。
※ 引述《staybehind (stay)》之铭言:
: 其实应该发在贷款板会更好,但是那里人数不多,
: 所以选择在这里问看看,不晓得有没有人也碰过种情况的?
: 昨天本想把剩下的贷款结清,结果在询问清偿证明的部份时,
: 银行说他们没有清偿证明这个东西,坚持不开,只愿意给我收据,
: 想知道这样是正常的吗?
: 因为收据不是只能证明自己付了多少钱,
: 不一定能证明我的债务已完全结清吗?还是这也是可行的?
: 我是第一次听到银行说没有清偿证明,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 可以只拿收据就好吗?如果是被唬的话,有什么办法吗?
: 因为他们态度很坚持。
作者: medama ( )   2015-10-07 23:42:00
作者: wen2037 (wen2037)   2015-10-07 23:45:00
清偿证明不是行员开 应该是自己要另外向放款部门做申请而且也不能马上拿
楼主: ttc768160 (教练 我想发废文)   2015-10-08 00:04:00
不能马上拿没错、会视地区决定工作天
作者: ritachang708 (Rita)   2015-10-08 01:39:00
请问一下 如果学贷还清 但我有该银行的信用卡(且有在使用)这种情况就不能申请清偿证明对吧?
作者: staybehind (stay)   2015-10-08 04:13:00
信用卡结清是信用卡另外一份清偿证明,不一样。另外谢谢你给了我法条!回楼上你贷款还清就会有贷款的清偿证明,不会因为你还有信用卡就不能请喔。
作者: ritachang708 (Rita)   2015-10-08 14:23:00
了解!!谢谢s大~因为下个月就能还清学贷了 事关自己的权益 刚好板上讨论相关话题~长知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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