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们午安
详情可以先参考我昨天po的文 #1M2x7YH6 (WomenTalk)
我于9/25日提10/9离职
老板在9/30当日要我做完为止
因后续有网友来信告知
老板提前要人离开
需要提供预告工资及请开立非自愿离职证明及资遣费
我也使用短信与老板要求这些权益
协商过程中老板就是不愿意给
并以为我在赌气、闹脾气
请前同事来告诉我
若想要回去可以说一声,他绝不会刁难
(都逃出来了还回去?)
后来也请主管要我今天13:30马上回去到职完成交接
[问卦]有没有老板可以决定员工来来去去的八卦啊?
还真的有.........
今天下午我打电话到劳资纠纷免费律师专线询问
律师说
若你预计做到10/9日
老板要求你做到9/30马上离开
是可以要求老板给付到10/9薪资
因为是公司不愿意 劳方付出劳务,但这样就无法申请非自愿离职
但是如果在叫你离开后
又叫你回来上班
你就必须回去上班
因为你预计离职日是10/9日
资方还是有权利要求劳方履行劳务
也就是说在10/9前
公司随时都可以要你继续回去上班
若像他现在要我马上回去上班
我三日都不到职
他可以依旷职论将我开除
与律师通完电话后
心情蛮沉重的
虽然是也没差那几天钱
但是就是一口气咽不下去
很想要替自己权益尽一份力
但是没想到还是输了啊..........
也对台湾对劳工保障觉得很失望〒△〒
像是老板那天公然在员工面前要我离职
今天又召开会议把我说的多难听
也说劳工局他都很熟
就算我去劳工局申诉也是会被挡掉的
还说那些东西他不是不愿意给我
只是我的观念错误他不想要养成我坏习惯等等之类
然后也一直逼问跟我要好的同事到底站在哪一边...
他都把场面搞成这样了谁还愿意回去呢?
偏偏不回去,他还是可以以旷职请我走人...
觉得很沮丧
小虾米对抗大鲸鱼失败了........
谢谢大家给我鼓励
作者: jayemshow (S.Kazumi) 2015-10-01 15:47:00
拍拍
作者: mirama 2015-10-01 15:58:00
拍拍
作者:
Kirisima (らりるれろ)
2015-10-01 16:03:00拍拍,根本就是资委会、资基法…
作者:
Superi (小浪浪)
2015-10-01 17:27:00拍拍
作者:
rubyken (shiyoudeng)
2015-10-01 17:29:00建议还是找劳工局,不相信你老板人面真的如此广大的!
作者:
zeoki (我找到我的翅膀了)
2015-10-01 19:47:00ㄟ~其实劳工局不一定会挡~特别是现在要选举很多人都不想惹事情....
老板若真的薪水付到10/9,在这期间你本来就该回去上班,应该是常理吧;除非老板只付到9/30,然后你可以要求公司开非自愿离职证明,去劳保局申请半年的失业补助,哪有薪水要领到10/9又要非自愿离职又不进公司的道理
作者:
pretzel (椒盐卷饼)
2015-10-01 20:02:00有记得录音吗
作者:
peiring (peiring)
2015-10-01 20:37:00他说他劳工局很熟你就信了?
往好的方向想是事情可以慢慢做,不用加班,闲闲等离职领薪水嘛
作者:
oemptt (OO)
2015-10-01 21:55:00是啊,叫你上班就去,但是不保证会做好
那或许是我误会了,所以是老板薪水只付你到9/30,但你去追讨到10/9的预告工资跟非自愿离职结果被打枪,然后老板说除非回来上班到10/9不然不会补钱,是这样吗?可是依据劳动基准法第16条规定,工作三3个月以上未满1年者应于10日前预告;工作1年以上3年未满者应于20日前预告;工作3年以上者应于30日前预告,原则上你的条件是不满预告工资的基准,因为你打算检举,所以法条跟权利义务应该再确认清楚比较好
作者: dreamsky33 (业史) 2015-10-02 04:18:00
劳工局很熟?你可以找议员或是水果爆料啊,搞不好是想吓你,别怕,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