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诬指被同事捡尸性侵 女判赔15万元

楼主: prince (修纱窗纱门换玻璃)   2015-09-27 00:56:32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457063
诬指被同事捡尸性侵 女判赔15万元
2015-09-26 16:41
〔记者陈慰慈/新北报导〕郭女与林男在同间客运公司担任驾驶,去年3月,
2人与友人相约至热炒店喝酒,酒后2人意乱情迷发生性行为,但事后郭女提
告林男将喝醉的她,捡尸至新北市摩铁性侵,新北地检署以证据不足做出不
起诉处分,林男不满被郭女诬指,检方将郭女起诉,新北地院刑事庭今年2
月已依诬告罪判郭女徒刑3月,民事庭日前亦判郭女得赔偿林男15万元,可
上诉。
法院审理时,郭女表示,当晚喝了啤酒与高粱后,2人发生性行为,林男并
未违反她意愿,坦承诬告,林男认为名誉受损,并受到同事排挤,求偿100
万元,但法官认为,林男工作未因此事受到影响,并审酌郭女月薪,判郭女
须赔15万元。
心得:UCCU
最鄙视这种做完出门逛街看到橱窗里的包包就转往法院提告的,
总算看到有人杀鸡儆猴了。
还有劈腿偷吃被男友知道,就诬告第三者性侵的,
这种也是极为可恶。
希望这则新闻能遏止这种歪风。
cf. #1LYi0tyE (WomenTalk)
作者: almondchoco (杏仁可可)   2015-09-27 01:10:00
这种人真的很多
作者: jameshcm (亿载金城‧武)   2015-09-27 01:10:00
你看,没人想理你。这里是什么板贴这种新闻....这是禁忌哇,学长好!!请原谅我菜比八的行为....
作者: eagle0149 (疾如风 徐如林)   2015-09-27 01:32:00
这种新闻还有少过吗 还不是三不五时就有这种新闻出现
作者: arnold3 (no)   2015-09-27 01:59:00
敢诬告风险自负就是了 也才判3个月而已
作者: gto6802 (陈浩南)   2015-09-27 02:36:00
水辣
作者: minna (是个人妻)   2015-09-27 06:44:00
重点不是几个月,是她自找前科背了
作者: blue1996 (耐阴)   2015-09-27 09:33:00
活该
作者: lucywhite (鱼儿)   2015-09-27 14:19:00
那女的真的活该,不过一楼讲这样不妥吧Sorry 是二楼...
作者: sherbet   2015-09-27 17:33:00
这种事还不少 你现在"总算看到"?再说 要鄙视也应该是所有"诬告"的行为一起鄙视吧? 本篇这种在诬告行为当中有何特别恶性重大的地方吗?我倒觉得这种新闻最大的意义是要告诉民众 人是可能被冤枉的 不要擅自下结论 特别是网络上一堆很会隔空判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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