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奶大的女生会觉得很骄傲吗?

楼主: qazijn (oh yes)   2015-09-25 13:59:38
※ 引述《P55555 (大仁)》之铭言:
: ※ 引述《hiimlive ()》之铭言:
: : 诚心希望板主群“不要”采取不告不理。
: : 板主有责任维护看板运作及讨论风气。
: : 现在好像很流行发钱
: : 每10推,1000P,发到第100推,共发一万P。
: : 女孩板加油…。
: :
作者: KKALI (I am KK)   2015-09-25 14:00:00
你发文我顺便问个问题,为什么寄信都不回我 >< 好难过ott都比你快回Q_Q
作者: a000000000 (九个零喔)   2015-09-25 14:01:00
做不到就下台麻又不会怎样 当版主又没蛇摸
作者: KKALI (I am KK)   2015-09-25 14:01:00
楼上说辞职就辞职 超帅
作者: bsb0331 (我是香肥宅)   2015-09-25 14:02:00
hi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5-09-25 14:02:00
楼下发钱啦
作者: a09374567 (恶无恶报)   2015-09-25 14:02:00
哈哈哈哈 人妖娘 哭哭
作者: bedmen (倚床飞扬)   2015-09-25 14:04:00
加油,好吗,不然再多征些板主啊
作者: kiggiboy (永康伊森霍克:))   2015-09-25 14:04:00
干 觉得你有点可怜... 一直出来坦
作者: Passive (饱呼呼)   2015-09-25 14:05:00
版主加油啊~~~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9-25 14:05:00
两条路一起走呀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5-09-25 14:05:00
请问还要选新版主吗?还是找第四名的那位
作者: yaokut ( )   2015-09-25 14:06:00
所以从哪可以确认之前板主讨厌特定人,每天google?
作者: hiimlive   2015-09-25 14:07:00
@yaokut,梦到的
作者: sakusakurai (我的GG有300公分( ̄﹁ ̄))   2015-09-25 14:07:00
扣别人大帽子好棒棒
作者: thinkyu (轩于)   2015-09-25 14:07:00
这可以算是人身攻击吗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9-25 14:08:00
只要你有看到(非个人检举类违规)就主动处理。又不是说要每个字都看完,每个案件不用检举你主动处理zzz
作者: yaokut ( )   2015-09-25 14:10:00
有根据吗?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9-25 14:10:00
另外,按照你所采取的人身攻击之定义,你是不是有踩版规了?要自请水桶吗?“用以嘲讽、辱骂、责备、贬低、臆测之”
作者: scheiss (。)   2015-09-25 14:12:00
现在硅谷是几点啊 怎摸教主还在
作者: yaokut ( )   2015-09-25 14:12:00
污蔑讲得好像亲眼看到,真的不简单
作者: Sanish (o(‧"‧)o)   2015-09-25 14:12:00
你不是怀疑吧,你用"很显然的"这几个字耶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9-25 14:13:00
喔喔板规二
作者: thinkyu (轩于)   2015-09-25 14:13:00
怀疑说谎算不算人身攻击?说前版主吹吹算不算人身攻击?
作者: yaokut ( )   2015-09-25 14:14:00
很显然=>怀疑?
作者: SUJO (Menorah Wen)   2015-09-25 14:15:00
借口一大堆,完全感觉不出你有用心在管理看板
作者: forgotidgirl (伪。泽口靖子)   2015-09-25 14:15:00
ott版主发表一下对这些obo.. 打上他名字我都觉得恶
作者: KKALI (I am KK)   2015-09-25 14:15:00
你都跳过捏 回信啦呜呜呜呜
作者: thinkyu (轩于)   2015-09-25 14:16:00
“我猜的”不就是臆测吗?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9-25 14:16:00
“很显然你就是个智障”请问是人身攻击还是怀疑?
作者: Sanish (o(‧"‧)o)   2015-09-25 14:16:00
教育部字典显然的定义 http://goo.gl/1NGV5m
作者: forgotidgirl (伪。泽口靖子)   2015-09-25 14:16:00
这些信众...来闹版的看法 创版版主的初衷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9-25 14:17:00
只有前板主在猜吗?不只吧?你是针对板主发言吗
作者: thinkyu (轩于)   2015-09-25 14:17:00
请问推论依据何来?没有一句那也只是臆测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9-25 14:18:00
所以请问现在人身攻击的定义为何?“很显然,板主就是个智障”请问是人身攻击还是怀疑?
作者: forgotidgirl (伪。泽口靖子)   2015-09-25 14:19:00
不是把这里变成八卦或是仇女发泄版吧?
作者: thinkyu (轩于)   2015-09-25 14:19:00
既然承认臆测,那是不是人身攻击?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9-25 14:20:00
“很显然,板主就是个文盲”请问是人身攻击还是怀疑?请问现在板规中人身攻击之定义何时会出来,在出来前,我们是不是可以随意的讲“很显然,你的脑子没有装东西”、
作者: KKALI (I am KK)   2015-09-25 14:21:00
所以以后可以留言 很显然你是个白痴 不违反版规?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9-25 14:21:00
“很显然、你性无能”...等各种“很显然”?
作者: KKALI (I am KK)   2015-09-25 14:22:00
开眼界了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9-25 14:22:00
是不是以后我们只要讲“很显然”那就不是人身攻击?你不会坚持,所以现在板规中的人身攻击定义为何?定义一天不出来,我们几时才能检举“人身攻击”?用你的眼睛看一下上面板友贴的字典然后说,“很显然”是肯定还是怀疑
作者: al1914 (1914)   2015-09-25 14:28:00
板主连对“显然”的用法都异于常人,下其他判决又如何服众你也不用拉ott下水,你是板主不是陪审员,本来就要有自己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9-25 14:29:00
你讲的是 “ 很显然的 他们就是注意几个讨厌的ID…(略)…等他们犯规来桶”
作者: shou0823 (↗沉默a大多数↙)   2015-09-25 14:29:00
别再搞公投了,没效率;有意见的人一样有意见
作者: al1914 (1914)   2015-09-25 14:29:00
的见解。但是见解跟一般人相差太多,或许得想想是谁有问题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9-25 14:31:00
符合你自个认定的人身攻击,你说这不在板规内,所以不算数,请你明确的回答,板规中的人身攻击定义为何?是不是现在这段期间我们可以互相各种人身攻击也不会被水桶,因为板规没有定义?抹黑啊你,一个板主做到这样要对前板主抹黑,真丢脸。你讲的那些话有证据吗?证据呢?自己提出的人身攻击,自己拿来攻击前板主明确的定义为何?明确的硬限制是什么?大家的底线是什么?不要讲空话,讲明确定义并写在板规中。这是臆测,臆测不就包含在你给的人身攻击定义之中?证据呢?拿出证据来?不要随便抹黑你被讲是FA分身就表示人家针对你喔?阿也不想想你的文章一堆x,逻辑跟FA有得拼,不然谁会把你们联想在一起喔抱歉齁,人身攻击中的臆测是你给的,不是h前板主或是其他板友。你给的定义还自己踩到人身攻击?
作者: thinkyu (轩于)   2015-09-25 14:40:00
这不是版规,却是你的政见,你自己却一直犯?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9-25 14:40:00
你用的是“很显然”=>肯定句齁
作者: jameshcm (亿载金城‧武)   2015-09-25 14:41:00
这次要推板主的解释了。现实就是本板板主是"塞傀",没人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9-25 14:41:00
不要叫我去看八挂版,把那个定义写在板规内,免得你说板
作者: jameshcm (亿载金城‧武)   2015-09-25 14:42:00
只有一个板主在审查你要说他"能力不足请下台"?那你怎么
作者: KKALI (I am KK)   2015-09-25 14:42:00
门槛被小组长乱调吧
作者: jameshcm (亿载金城‧武)   2015-09-25 14:43:00
不来选?怎么不来当板主?
作者: KKALI (I am KK)   2015-09-25 14:43:00
别秀下限 很显然你就是个__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9-25 14:43:00
北边走的咧!你真的听不懂话欸
作者: jameshcm (亿载金城‧武)   2015-09-25 14:44:00
现在问题就是"几乎没人要来管板"啊,你们又质疑板主标准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9-25 14:45:00
‘你们说我王牌 那个提出证据阿?’这是你说的,第一,板友是怀疑,第二他们没有向你一样定义人身攻击。在板规未定义人身攻击时,你就违反了自己定义的人身攻击,请问,板友要如何才能相信你讲的话?
作者: KKALI (I am KK)   2015-09-25 14:45:00
你怎么知道没人想管?版主最近行事作风真的很糟糕 各种我觉得
作者: jameshcm (亿载金城‧武)   2015-09-25 14:46:00
个人推崇无为而治是基于现实考量,板规有争议就把它修好
作者: KKALI (I am KK)   2015-09-25 14:46:00
凌驾版规与站规。不能质疑吗现在有版主选举吗?门槛是一般门槛吗?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9-25 14:47:00
‘你马上算了’请问谁知道啊?玻璃心一案审完有人知道是马上算了?
作者: jameshcm (亿载金城‧武)   2015-09-25 14:47:00
q板主不完美,但是有别人要出来做吗?有更好的人请快出来
作者: sorrowheaven (无双)   2015-09-25 14:48:00
颇呵。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9-25 14:48:00
“玻璃心案”到现在请问板规有写人身攻击的定义、人身攻击的标准吗?“跟八卦板一样”讲一句就算数喔?你以为是汇率紧盯美金逆?
作者: KKALI (I am KK)   2015-09-25 14:49:00
等q跟o都下台后再说吧 你说的就算吗XD你是小组长?
作者: skeric (寶寶剛)   2015-09-25 14:49:00
1分钟400字有很难?
作者: jameshcm (亿载金城‧武)   2015-09-25 14:50:00
人,一定要靠自己 我是医生(误)
作者: KKALI (I am KK)   2015-09-25 14:51:00
医生!原来是你!(开枪
作者: skeric (寶寶剛)   2015-09-25 14:51:00
你用的每分钟250字是美国的研究汉字阅读平均起来400字是很轻松的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9-25 14:52:00
麻烦将详细的人身攻击之定义编进版规,靠你自己想,我怎么知道哪天会变成西斯板的定义,哪天变成表特版的定义“玻璃心案后 直接就讲了”哇靠讲在哪啊?公告
作者: befly10015 (befly)   2015-09-25 14:54:00
不会比较好 一定要被嘘到XX板主才有权力处理?你刚好看到违规就处理这样不行?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9-25 14:54:00
玻璃心案都还没结束咧
作者: KKALI (I am KK)   2015-09-25 14:56:00
一定是ott不出来参与版主群讨论 所以没有办法结案很显然ott渎职 我臆测的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9-25 15:01:00
有人说不好你就改,请问有说人身攻击的定义改了吗?公告在哪里?
作者: KKALI (I am KK)   2015-09-25 15:01:00
还以为你会无视我 所以我说回信呢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9-25 15:02:00
你现在也还没把人身攻击定义编写进板规啊,这样算数吗?
作者: bsb0331 (我是香肥宅)   2015-09-25 15:02:00
喵 霸偷 请我喝50岚
作者: KKALI (I am KK)   2015-09-25 15:04:00
有回有推 只是需要一个你的回复而已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9-25 15:05:00
只有针对你吗?这也是臆测齁你的心证放宽那有说定义改了吗?谁知道是可以讲玻璃心还是定义变更了?现在在这篇闲聊文下面讲,那也不是公告前板主认为胖、肥是人身攻击,你也要跟进就是了?硬要拉一个垫背?你要把定义编进板规了没有?
作者: KKALI (I am KK)   2015-09-25 15:09:00
当然可以 规定有三天 我只是以为你要无视我呜呜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9-25 15:09:00
“前板主给人身攻击定义了吗?没有阿 大家也活的好好的”那请问你跟他们有什么不同?如果心态是林北说了算的话就不要讲得好像多民主。你跟进,哇靠,你在一篇闲聊文上说你跟进,北边走的咧,哪有什么屁用啊!反正你刚刚的意思是人家做的差的地方,你也可以这么做就对了,说清楚讲明白很简单啊老子就是板皇,林北认为什么是人身攻击就写在闲聊文里面,林北讲的话、林北推的文,你们这些小不拉基的小蚂蚁最好都要去看。
作者: sorrowheaven (无双)   2015-09-25 15:13:00
一直前板主前板主,板友现在是在问你。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9-25 15:13:00
你说他们也没定义,你是会不会看中文?他们也没在板规定义,所以你也不打算定义,好棒棒喔人家的主动处理板务你没学到,定义不清倒是学的挺快。你的人身攻击怎么来的,不会像他们一样写在板规里腻?
作者: camera99 (键盘观察家)   2015-09-25 15:16:00
664好认真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9-25 15:16:00
真强,有你的,把定义写在闲聊文里面还以为自己不是板皇我的问题很简单,把定义写清楚,否则谁知道你几时又改?
作者: NX9999 (台中走钟张勋杰)   2015-09-25 15:22:00
好啦,再选一两个版主咩><qazijn不是代罪羔羊@@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9-25 15:23:00
我很喜欢的接受?哪只眼睛看到的?
作者: NX9999 (台中走钟张勋杰)   2015-09-25 15:24:00
这边讨论这么认真,可是未必有其效益,尤其版主又剩下两个QQ
作者: KKALI (I am KK)   2015-09-25 15:27:00
不错的建议 可以再新增一个版主 不然只有你在坦
作者: NX9999 (台中走钟张勋杰)   2015-09-25 15:30:00
mapxu664,虽然我男的,我也希望女版很优质,我也能懂妳想让版主震撼教育一下的心情,所以qazijn,你责任重大啊!大家都加油!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9-25 15:30:00
“ 我没看过板主写的好 大家都支持写出来的都被砲轰到倒”所以连你的支持的定义都不敢写的意思囉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9-25 15:32:00
什么震撼教育==他定义改了也不讲,也不写在板规内,那其他板友怎么知道什么时候会违反板规?
作者: NX9999 (台中走钟张勋杰)   2015-09-25 15:34:00
我看懂了@@版规是很慎重的,不要放在闲聊文,闲聊文通常只是草案。qazijn你可以当个很不一样的版主,不要气馁,加油啦!你肯为女版两肋插刀,做牛做马,身为同是男生的我,很钦佩又骄傲,只是有些原本就有的规则,还是需要沿袭的,因为你可是版主呀@@女版的公仆,有创新的作法也没有不好,一切都是需要继续学习继续借镜,辛苦你了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09-25 18:01:00
你犯了自己定义的人身攻击 臆测 贬低 嘲讽。当然拉 你也可以说你判定自己都没犯拉。不过这样我就不知道你跟你所谓乱搞的版主有什么差别了
作者: skeric (寶寶剛)   2015-09-25 22:00:00
40000/400 100分钟有很多?两个版主再除以二 一小时都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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