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务] 标题与文章问题

楼主: KKALI (I am KK)   2015-09-23 12:35:33
引述某板主当初发的新增版规文
B【文章字数条款】
1.发/回文字数未满七十个字(不含标点符号及连结),作画不在此限但须符合讨论主题。
2.发表内容有满七十个字,但使用电脑观看为一行文者。
3.无意义补字充数者,或仅以同一句话做回应补充字数者。
无意义补字充数范例:“第一行,第二行,耶!满50字了,收工”
同一句话做回应范例:“很重要说三次”此句使用了六次,但字数判定仍为六个字
文章字数问题,现在板上规定
4. 文意过于简略者(60字以下,字数计算不包含网址与贴图),违者删文
仅有删文来吓阻使用者,感觉并不妥当。
如果实际查找,有很多未满六十字之文章并未删除,导致版面充满简略文章。
故认为应该要依据前版规水桶七天来改进。
D【标题条款】
文章请使用本看板所提供之分类,自订分类或无分类之文章一律删除,
转录文章请大T修改标题,否则视同违规。
以上若有违规事项,水桶七天、文章删除。恶意违规者可加退文及不定期水桶。
现在的版规并没有规定使用者必须使用规定之分类,故使用者可以依照自己的想法使用
[很干] 今天走路跌倒了
[很帅] 帅只有一个字,却跟着我一辈子怎么办?
[公吉] 大家好,我是新来的喔
导致许多未分类文章出现,版主也不处理
致使版面凌乱,版主应该设立标题条款,让使用者来依据分类发文。
以上浅见,还麻烦某版主别再跟我说你刚上任了。
作者: momogi1105 (桃园北川景子)   2015-09-23 12:51:00
你说的这些目前正在讨论了 会再公告
作者: bsb0331 (我是香肥宅)   2015-09-23 13:28:00
有种就叫qazijn直接桶我啊 我再申诉打他脸
作者: facenook (脸角)   2015-09-23 13:45:00
我桶你啦 我又撤惹 我再桶啦 我又撤惹
作者: zyxwv0417 (PO哥)   2015-09-23 13:59:00
您的意见我们听到了 内部我们会好好研究 谢谢指教然后最后就变成 查无不法 谢谢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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