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到底要不要在网络公开前男友的恶行?

楼主: pin814 (sheeooduju)   2015-09-22 00:22:18
我手边搜集了不少前男友的恶行
但因为实在看不下去他一直骗其他女生
约砲你情我愿就算了
但是钱跟感情实在....看不下去
很想在网络公布他的行为
让女孩们多注意
可是我朋友跟我说前任的事就不关你的事
过好自己生活就好,叫我不要PO
不PO就看别人一直被骗(包含现任长荣空姐)
我很不好受
到底要不要PO呢?:(
作者: flyingfei77 (妖尼姑妖尼姑)   2015-09-22 00:23:00
你前男友是++吗XD
作者: camera99 (键盘观察家)   2015-09-22 00:24:00
po了之后如果有记者来抄,你ok吗
作者: rie779 (这些铅笔通通都是我的)   2015-09-22 00:26:00
要有证据 证据很重要
作者: PremierHSBC (路)   2015-09-22 00:27:00
1010?
作者: irina0629 (音)   2015-09-22 00:27:00
有证据才能保护妳自己 以免被告
作者: facenook (脸角)   2015-09-22 00:27:00
PTT名人?
作者: link5566 (连结56 连接你我)   2015-09-22 00:29:00
好久没发䁖前版主的消息了 他还在约泡吗?
作者: bsb0331 (我是香肥宅)   2015-09-22 00:30:00
前男友会不会放烟火?
作者: fuchico (小妹)   2015-09-22 00:31:00
所以前男是谁 强调空姐干嘛
作者: zzzzapple (老娘)   2015-09-22 00:31:00
自己决定
作者: linyap (miche)   2015-09-22 00:33:00
是双十____的大爷吗?
作者: fuchico (小妹)   2015-09-22 00:34:00
以为是什么名人才特意强调现任是空姐
作者: pretzel (椒盐卷饼)   2015-09-22 00:38:00
这样有点矛盾耶 因为你文章说不想要大家受骗(包含现任)但推文又说不一定要现任看到@@
作者: MadeInChina (中国制造™)   2015-09-22 00:43:00
++
作者: Narcissuss (太神拉~)   2015-09-22 00:43:00
你恐怖情人耶
作者: mrmowmow (mow)   2015-09-22 00:44:00
私底下跟空姐讲就好了吧,他约炮关你啥事?又没害人
作者: dswen (牛河)   2015-09-22 00:44:00
你公布 会有法律问题
作者: by216 (霹趴PiPa)   2015-09-22 00:48:00
感觉妳只是想发泄而已,PO上BG版让大家骂一骂就好啦
作者: blueright061 (累)   2015-09-22 00:48:00
不要吧,这样牵扯更多你会烦更久,就让烂人随风而逝就好了
作者: by216 (霹趴PiPa)   2015-09-22 00:49:00
妳想救人就去跟空姐说,不然社会上这样的人很多,一个愿打
作者: bakagusa (梨澪権纱茨苍)   2015-09-22 00:49:00
PO爆料公社啊,那里很多这种类型的文ˊ_>ˋ
作者: flyingfei77 (妖尼姑妖尼姑)   2015-09-22 00:49:00
++是国庆的意思 哈哈
作者: larashinews (小鲁妹阿吉('‧_‧))   2015-09-22 00:50:00
骗财就走法律
作者: tsungmou1 (踢大)   2015-09-22 00:52:00
他如果告妳的话,妳又要跟他牵扯很久
作者: chachamaru   2015-09-22 00:54:00
要是我不会耶 觉得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一个人怎样不可能完全没端倪 一个表情 一个反应 其实都可以感觉出对方为人 女生要不要相信自己直觉罢了 所以会觉得自求多福
作者: pretzel (椒盐卷饼)   2015-09-22 00:56:00
真的有骗财就报警
作者: LULU5566 (鲁鲁56)   2015-09-22 00:57:00
说真的 以你前女友的身分讲这些 他搞不好反咬你挟怨报复
作者: tsungmou1 (踢大)   2015-09-22 00:57:00
然后他就可以要妳拿10万来和解,再坑妳10万
作者: by216 (霹趴PiPa)   2015-09-22 00:57:00
如果真有人被骗财,我想她们会报警,妳不用太替其他人担心
作者: LULU5566 (鲁鲁56)   2015-09-22 00:58:00
要是证据不足 搞不好还告你公然侮辱或毁谤之类的
作者: minirr (米弥米)   2015-09-22 00:59:00
爱的死去活来才听不进去,妳会变成心有不甘来报复的前女友
作者: LULU5566 (鲁鲁56)   2015-09-22 01:00:00
有的人被男虫骗 硬要晕船也不是三言两语就能劝回来的
作者: coffee112 (咖啡奶茶)   2015-09-22 01:02:00
有的人就甘愿被骗咩,你跟她讲还不一定信,觉得这样刺激才叫人生
作者: AraneCue (AraNecUe)   2015-09-22 01:05:00
不会理欸...除非受害者我认识,不然我干嘛还要去关心一个讨厌鬼的生活?毕竟妳知道他还在骗人就代表妳根本没事就走关注他
作者: loneblackcat (幸運E孤單黑貓)   2015-09-22 01:06:00
我告诉妳 可以PO PO了以后知道的 会清醒的就会清醒
作者: misshe (不上不下可进可退)   2015-09-22 01:07:00
我觉得要讲,但是一定要先保护好你自己,确定不要有把柄在
作者: tingmeow (雪炉喵)   2015-09-22 01:08:00
汪踢欧兔脸书加一堆人来抱怨XD  
作者: gardenless20 (吱吱叫)   2015-09-22 01:09:00
其实都是前男友了,你就不要再去管他了免得给自己找麻烦
作者: PG0123 (配几)   2015-09-22 01:09:00
如果直接跟那个空姐说呢?不要用转告的~
作者: gardenless20 (吱吱叫)   2015-09-22 01:10:00
而且万一他手上也有你不知道的东西==到时候你PO了搞不好对自己跟其他女生造成二次伤害
作者: scuxun (GIRL)   2015-09-22 01:11:00
如果你只是不甘心想报复就不要,想救人就可以,直接约出来不要用通讯软件留文字,她会拿去问前男友,前男友哄哄就过了,但你也要抱着可能约不出来或劝不听的心态,如果反而更不甘心伤害的是你
作者: swyehe (金山街的食物贵又难吃)   2015-09-22 01:16:00
可恶 人帅真好
作者: vivi160 (蝴蝶不会飞)   2015-09-22 01:18:00
你前男友是医生吗?
作者: jianjian222 (醺醺)   2015-09-22 01:26:00
恶行的话po出来让大家知道 他要告的话 也顺便让大家看看垃圾长怎样
作者: irina0629 (音)   2015-09-22 01:28:00
妳删证据干嘛啊. 留着自保吧
作者: cheers216 (cheers)   2015-09-22 01:39:00
其实妳可以先在这篇说出他的骗财手法 走法律无用的骗财好奇是哪种 装可怜要钱吗?我觉得妳这样公布 被骗的人又刚好看到的机率不是很大 但如果说出手法不公布个资大家也可以作为借镜 网络交友小心点
作者: williamsc (KBXIX)   2015-09-22 01:58:00
有到违法那最好po一下 只是感情金钱纠纷那自己斟酌
作者: ywbBetter (小Bu)   2015-09-22 02:00:00
去靠北前男友脸书稍微描述一下,不要说太白
作者: wholeworld (I am wholeworld.)   2015-09-22 02:17:00
偷偷告诉我就好
作者: anils (anils)   2015-09-22 03:28:00
不用删吧 留着以备不时之需
作者: demitri (forever)   2015-09-22 04:05:00
骗财要有证据 真的要有证据再公布
作者: stw0975 ( )   2015-09-22 04:27:00
po啊 想认识看看
作者: g7a7n7 (Caine)   2015-09-22 07:34:00
Po阿
作者: t25885233 (唐晨)   2015-09-22 07:37:00
人帅真好,都约的到炮
作者: junepuff (胖蝉蝉)   2015-09-22 09:10:00
求都市男女辛辣爱情剧
作者: Syle (眼神死...)   2015-09-22 09:24:00
有些男的就是习惯吃软饭~~(摊手
作者: lianli1024 (Morningstar)   2015-09-22 10:00:00
救一个是一个
作者: vesmia (女婚摄柚柚)   2015-09-22 10:11:00
只要说手法 不需要PO出详细资料
作者: yakura ( )   2015-09-22 12:31:00
没必要欸 我ex也是毒虫 但我觉得因果有应吧
作者: new262 (内有精华)   2015-09-22 15:56:00
先问问看会不会有法律问题再说
作者: wow0800 (oops)   2015-09-22 21: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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