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规14 修正

楼主: qazijn (oh yes)   2015-09-20 12:17:04

14.检举请于置底检举区推文,不接受站内信检举。
修正为
14.检举请于置底检举区推文,可接受站内信检举。
若需快速处理 请群组寄信给所有版主。
作者: jameshcm (亿载金城‧武)   2015-09-20 12:27:00
请问如果已站内信检举,还需要同时在置底推文吗?了解,谢谢
作者: Octopus56 (得体母猪下的子民)   2015-09-20 12:52:00
有差吗?敢做不敢当?
作者: PremierHSBC (路)   2015-09-20 13:10:00
呵呵
作者: kaoru119 (我酸故我在)   2015-09-20 19:08:00
有人想检举又怕被人知道喔ㄏㄏ
作者: zyxwv0417 (PO哥)   2015-09-20 22:21:00
不是很能理解 都开放置底检举了 为何开放站内信?检举别人违规见不得人? 有法有据怕人知道?
作者: name2name2 (yang~hi)   2015-09-20 23:14:00
推之前那波是有讨论到 人身攻击如果不是置底公开检举站内信检举的话 可能会有人说没有证据到底适不适受攻击者亲身检举 还是板主自己想罚因为站内检举信通常不公开 所以没证据只能靠"相信版主当然相信没什么问题 只是会有人有疑问
作者: JayceLai (深红)   2015-09-21 08: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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