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可以强制牵走,不需要本人同意。
我爸当时就是同情我哥的前女友,让她入户口,然后常收到银行催款信,法院的信,我们
一概拒收到,就这样过好几年,去年时开始有警察找上门,他们知道这女的与我们无关(
娘家只有老人与小孩,我当时在娘家待产),可是上司命令他们得走一趟,不得不来。(
便衣说:看到不同姓就知道彼此无关系,但上司命令得听从)所以陆续来了两三批人马,
连管区的也来。(此女后来上新闻及报纸社会版)我很不喜欢被官骚扰,因此先询问立委
服务处有何解决之道,然后才知道可以强制迁出,我们一直以为要本人来办理才行,因此
要(逼)求(迫)我爸快快去户政事务所将此女户口转出,以免老有警察上门吓坏小孩,
此事不需户长办理,有相关文件即可办。
我后来搬回台北,有次半夜一点多,居然有人按电铃,吓死我了!他们是怎么上楼的?
(大楼有保全设施及电梯要有感印卡才能上来),原来是我们这区的警察,他们指名要找
我老公(啊…我老公是宅男,平时一下班就回家宅在电脑前,有做什么坏事?),我好奇
问他们怎么上来的(警察说打电话请保全来开门),唉…原来是我老公带儿子去麦当劳,抱
儿时,他的皮夹掉在麦当劳,后来由员工送到警局(晚上11点送去),所以警察先生来通
知他去领回,担心他隔天上班会有麻烦。(他皮夹有一些专业中英证件-非党证)(疑问:
丢皮夹不是一通电话叫人去警局领就好吗?波利士大人当天半夜找上门,我还以为我老公
被通缉耶!且这种小事劳烦公务繁忙的波利士大人,真的很不好意思。)
我事后买小礼物及红包想送那位捡到皮夹的员工,不过她当天没班,由经理婉拒。经理说
这是他们应当做的事,他们还很担心我老公急需证件才能上班。
丢皮夹的笨蛋根本不知道自己皮夹丢了!搞得其他人为他紧张……且没证件还是可以上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