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ecer (gecer)》之铭言:
: 其实依照历史原由来看 "女性不当兵" 和 "所有国民都有当兵的义务"矛盾 是因为订定
: 宪法的时代 男性才是"国民" 女性是男性的附属品 不用说兵役了 连选举权都没有 只是
: 后来时代的发展 女性地位渐渐跟男性一样 才会有"女性是国民但是不用当兵的"矛盾
这可能只是其中一个原因
另一个原因是立法者认为女性要负责生小孩
只是没有明讲而已
所以才会制定很多荒谬的法条,看看释字490号就知道了
造成后来一堆女性一讲到义务,搬出一堆似是而非的理由
说我这里痛那里痛,改天还要生小孩
结果看看台湾那精美的生育率...
还有军营的女兵是女鬼吗?
比较是要拿同样是义务的基准来比.
乱比只是让人觉得是得了便宜还卖乖.
而且也在无视女性主义者先前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