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银行内规倘若与法规有所抵触…?(文长)

楼主: yucoya (夏雨谦)   2015-08-17 17:19:55
前因:
去年8月左右,
因被骗而将银行帐户提款卡及密码交给陌生人
后来就是一连串的司法程序…
被告诈欺、开庭、开庭、再开庭
印象最深,最后一次开庭时
法官问我:你觉得你有罪吗?
我说:我觉得我也是受害者,毕竟我也是被骗的
不过当然,在实际上损失财产的受害者面前
我算不上什么受害者
法官:所以,你觉得你有罪吗?
我:继续无限循环↑
我觉得我是受害者,因为我也是被骗的
真要说有罪,那就是我太笨,
才将这些东西傻傻交出去
法官:你认罪,或许刑责会少一点
你不认,那就呈上去继续开庭…
刑责或许会被判更重也或许不会
(↑这句算是威胁吗?)
(以上对话都只是大概,毕竟事隔已久
只能凭记忆拼凑。)
反正法官就是语气严肃+大声
想说服我认罪
最后我哭了,哽咽的说:好…我认…
而笔录上根本没有那些无限循环的对话
只有
‘你觉得你有罪吗?’【有】
后来被判刑拘役58日
亦科罚金1日1000元
我向同事、亲友好不容易才借到58000
来换取自由。
接着去地方分局办理解除警示帐户
承办人员表示:1个月后将会自动解除
我问:会有通知的公文吗?
他:没有,反正一个月后你去银行办理开户就可以了
我:嗯…谢谢
(心里其实很疑惑,但警员态度蛮差的
便不敢多问)
而今天,一个月时间到了
我去第*银行办理开薪转户
从联征上查询到是可以开户的
但行员表示,
无法给予提款卡等自动化服务(转帐等等…)
我提出疑问:
解除警示帐户,不就代表可以正常使用银行帐户了吗?
怎么无法拥有提款卡,
我上班周一~周五早上8点~下午5点
倘若每月都要临柜领款,这样也太不方便了吧?
隔了一下,
行员直接拿一份‘内规’给我看
大意是,由于我的身份是高危险群
所以必须等揭露一年后,才可以使用自动化系统(提款卡、转帐等等功能)
其实当下心里真的很难受…
以为官司结束,一切厄运总算过去了
没想到却还是被当成犯人式的对待…
那句‘高危险群’更是深深刺痛我…
以下有几个问题想问问有这方面资讯的乡民们
1.银行内规与法令有所抵触吗?
如有,我该如何争取自身权利?
(离职或换家银行这办法先删去
在这间公司已经待将近1年,我没有离职的打算)
2.联征里的资料,是否会影响到我往后
办理信用卡、办理贷款的权益呢?
3.倘若我最近要分期贷款买摩托车
是否一样会遇上这样的…困扰?
最后补充:我是女生,今天才21岁
我真的很害怕以后会被列为各银行的黑名单
贷款什么的都不行
那我梦想摆脱寄人篱下,
拥有自己的房子就更是困难重重了…
(大叹)
作者: orz8809ed (姜丝猪人)   2015-08-17 17:24:00
如果是我我不会认拉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5-08-17 17:24:00
台湾法官有些素质很差,你应该请律师陪妳的
作者: treed1818 (treed1818)   2015-08-17 17:26:00
你应该不要认罪的,毕竟你是没有犯罪啊
作者: libraayu (ゴミ丼吃屎)   2015-08-17 17:27:00
没有人知道你啥时会笨或是被骗..所以银行也是要保护自己的= =某些纪录是时间可以洗掉的,不用想那么多比较好
作者: yuusnow (猫奴小主管)   2015-08-17 17:29:00
你现在对银行来说是黑名单阿。
作者: Spartan5566 (斯巴达五六)   2015-08-17 17:29:00
我对法官的引导式问话感到不以为然 中立在哪里??
作者: Spartan5566 (斯巴达五六)   2015-08-17 17:30:00
该请律师陪你的
作者: yang1222 (陈远)   2015-08-17 17:30:00
那应该是银行内部规定吧 跟法律没有牴触 就像你去买东西 人家也可以不卖你
作者: zona1983 (π到Din)   2015-08-17 17:31:00
应该说就算银行婉拒你开户也是可以的。不论什么法律不法律,银行本来就可以拒绝他们认为有风险的客人
作者: a123333g (点点*)   2015-08-17 17:33:00
你真的该找律师...强的律师就会提起异议 你中间讲的话书记官也应该都要打上去
作者: Spartan5566 (斯巴达五六)   2015-08-17 17:33:00
银行没错 它们是照规定办事你当初在法庭上没帮自己争取到权益 就注定是输了
作者: cc0420 (mmmm)   2015-08-17 17:36:00
很多法官不食人间烟火,实务上被诈骗集团拿去当人头的账户通常都会被当成共犯,他们认为你当初把存摺、印章教出去就应该知道会被拿去骗人。就算有的人真的不知道也是如此。他们认为这是常识,但却不知道这社会上有很多人是真的不知道
作者: PRAM (PRAM)   2015-08-17 17:40:00
这个社会有法规,不要拿不知道当作辩论无罪的理由并不是什么事都是你说你不知道,就可以无罪的这一年好好反省吧,反正一年后就解除了不是?
作者: neverli (想睡)   2015-08-17 17:41:00
法官也不是每个都不食人间烟火的,别简单带过说自己被骗啊
作者: blueberrypie (我爱樱桃派)   2015-08-17 17:52:00
你那时候应该做的是找律师,唉唉…
作者: s6525480   2015-08-17 17:53:00
嗯 所以你提不了款吗?
作者: rockiey (lovemiya)   2015-08-17 17:56:00
找金管会
作者: s6525480   2015-08-17 17:58:00
一年真的很长吗 要看人吧 对被害者你怎不说说你反省了什么你只是把发生的事归咎给厄运 现在给你卡 然后再次成为犯罪工具 有没有这种可能
作者: blueberrypie (我爱樱桃派)   2015-08-17 18:01:00
可以知道你到底怎么被骗的吗?
作者: mikejan (blythe)   2015-08-17 18:17:00
你把帐户跟卡给别人的原因是啥? 有获得什么好处?你连自己无罪都不敢说 你要法官怎么判....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5-08-17 18:19:00
如何被骗完全避重就轻...搞不好在旁人眼里就是共犯
作者: zxc0107 (cindy wu)   2015-08-17 18:20:00
如果有信用疑虑,直接找律师讨论,顺便看能不能救济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5-08-17 18:20:00
法官这样讲就是给妳条生路走还嫌~手上证据一定够判刑
作者: gto45120 (summer ku)   2015-08-17 18:20:00
不好意思,应该是没跟法规抵触吧?(这要问法律人士)因为金管会有令银行必须谨慎开户,银行通常会比较小心这是正常的 基本上你可以考虑一个月去一次银行把钱转至其他帐户 因为你原有户头不会因此取消你的提款卡 另外你可以问薪转银行多久后可领卡 应不可能一辈子不行(前行员浅见
作者: pieonpie   2015-08-17 18:22:00
是被骗还是卖帐户?有人些是"自愿"把帐户卖出去同学的哥哥就是卖帐户换钱...…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5-08-17 18:22:00
自从诈欺案频传后 银行对于开户的审核变得比较严格学费一下不缴根本不会怎样...我高中有次给错帐号扣款一直失败 就这样读到快学期末才发现妳自己都会自省 表示妳知道这整件事是怪怪的
作者: gto45120 (summer ku)   2015-08-17 18:27:00
联征的部分是会揭露的(你可以去查看看会揭露多久 但我记得好像有期间已过还是看的到@@),但基本上只要跟银行借钱必查z21.z22
作者: lovetoo (too)   2015-08-17 18:29:00
诈欺帮助犯,当你交付帐户和提款卡时,就已经有帮助行为。而在客观上多数人会认为你有帮助故意(毕竟这种事宣导很久了),不是你自己主观上觉得没有故意就没有,所以你认不认罪结果都一样,只是刑度差别而已。至于警察态度不好,老实说面对一个有前科的诈欺帮助犯要很客气实在有难度。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5-08-17 18:30:00
在法官眼里及证据,妳们是有利益交换的,受害人眼里妳提供了一个犯罪工具...没错的确妳受害 但其他人呢?
作者: lovetoo (too)   2015-08-17 18:31:00
所以不用带风向觉得法官不对。至于银行审查问题,是抵触什么法规?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5-08-17 18:31:00
就是帮助故意 一手交钱一手交帐户+卡=>旁人眼里=帮助法官这样做是看你年纪轻"多"给你选耶 妳还嫌弃他...法官大可直接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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