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jfffine (jj)
2015-08-13 01:40:03我是准大一新生
从6月底进了现在这家餐厅工作
到现在快满两个月了
而这里的流动率高到我目前是待最久的暑期pt
我的劳动契约是签到8/20
但我真的觉得撑不下去了
每天上班就是身心灵的折磨
身边的伙伴一个个都提早离职走了
我却还卡在自己的原则上走不了
说说我的原则是什么
简单说就是说到做到
当初说做到8/20 就应该履行自己曾经说出口的日期啊
再说说我们公司好了
老板的个性问题不说
常常凹人工作时数不说
超过8小时没有加班费也不说
(虽然说服务业没加班费这种东西...)
劳保没有团保没有更不用说
因为待最久所以什么事都找我也别说了QQ
引爆点是
大家都知道8/8那天是个台风天 大风大雨的
我们收到公司讯息说要照常上班 能来就尽量来
好 没关系我去
结果我从早上11:30一路all班到凌晨2:30
到2:30还是因为我妈杀到公司门口才让我下的
那天我妈超不爽的
说平常上班到1点.1点多已经很夸张了
台风天这样搞更夸张
叫我赶快辞一辞
于是今天吃饭的时候我就暗示老板只能做到这礼拜天
他绕了一大圈讲了谁谁谁积极谁谁谁努力
总归一句就是叫我自己家的问题要自己解决
还说如果说我知道家里会反对 当初就不应该来应征
我静静的没说话
心里想的是你他妈的当初面试说一天的班是4~9.5小时
然后现在又因为人手不够让我们这些留下来的人做到快升天
那我是不是应该说你自己有缺人的问题应该自己解决关我什么事然后潇洒走掉
-
okay 大致上是这样的一个情况
我好纠结啊啊QQ
一方面是觉得自己好弱
一方面是居然要为一个烂老板烂工作破坏自己的原则
第一份打工就失败的感觉QQ
请问大家
这样就受不了是我太草莓吗
这种打工,你会现在(提早)离职吗?
作者:
WTF1229 (Tigger)
2015-08-13 01:42:00快走
作者:
op48 (颗颗)
2015-08-13 01:43:00辞阿 北七
作者:
redpapa (胖胖怪)
2015-08-13 01:43:00你这样一点都不草莓呀!不要有失败的感觉啦,是店家不好!
作者: paradise510 (paradise) 2015-08-13 01:44:00
走吧 别为了这种老板浪费自己生命
作者:
gm80123 (吃鱼的猫)
2015-08-13 01:46:00为了烂老板使用自己的原则 啧
作者:
sq0066 (哈囉)
2015-08-13 01:46:00快走啊 要是我早就跟老板吵到不行了
作者: ChriQ1132 (ChriQ) 2015-08-13 01:47:00
快逃 不要宠老板 免得越来越多人遭殃
快走,你有在这份工上学到什么专业技能吗?能为人生加分吗?
作者:
rm6y72 (橘子)
2015-08-13 01:52:00超强奴性
作者: shouyasin (Angela) 2015-08-13 01:55:00
这情形早就该走了
作者:
guemao (肝为罢极之本)
2015-08-13 01:56:00他们不会因为你懂得忍耐而珍惜你
作者:
mag1021 (Different Style)
2015-08-13 02:00:00推离职 但要注意你当初签约时 有无违约扣款的条约
作者:
doze (风灵)
2015-08-13 02:04:00辞吧,但要记得帮自己的打卡纪录留下来,薪水一定要拿到
作者: Freyas (小欠欠) 2015-08-13 02:04:00
辞,不用听老板屁话,他不尊重你,你也不需重视他
作者:
ypj520 (ypj520)
2015-08-13 02:14:00辞职 惯老板喜欢凹人凹不到就骂草莓
拿薪水时可以要求老板影印一份打卡记录 这是你的权益~
作者:
jingxi (榕树)
2015-08-13 02:14:00前老板匡我说学越多会调薪结果时薪才90问了其他同事才知道他们什么都会了也是90 也没劳健保 辗转知道原来员工本来有11个后来剩三个都是老板爱刁难逼走的 没员工看老板怎么办呵呵
作者:
jingxi (榕树)
2015-08-13 02:16:00真的真的真的很讨厌自以为老板就可以随心所欲的人 不把员工当人看的奥老板
作者: asd5263 (吉仔) 2015-08-13 02:17:00
就是有你这种人 才能让那些惯老板为所欲为
作者: cindy82016 (Cindy) 2015-08-13 02:17:00
离职 可以直接走哦 我印象中劳基法规定如果只是工读生 工作未满三个月可以直接走 三个月以上~一年好像也只需提前10天告知 而且老板不能不给薪水 不然能告他的 至于你说的那个合约根本无效! 上网查查我记得还有劳工咨询电话打去问问
作者: cindy82016 (Cindy) 2015-08-13 02:19:00
阿还有光台风天硬要你们去上班还让你到凌晨这种老板就算故意给他开天窗不去上班都不觉得愧疚 坏老板 别人的小孩都不是人 欠嘘(怒)
作者:
e011082 (我说今晚月光那么美)
2015-08-13 02:22:00这么多不合理的地方,为什么还要坚持所谓的原则?快点离职吧~
真傻,没给加班费就该走了,原则该用在有原则的事物上
作者: pm8301104 (turnip) 2015-08-13 02:34:00
快走啦等什么!
作者:
windcity (保持能量^^)
2015-08-13 02:35:00别这么奴,这种工作多留一天都是浪费生命还有助长惯老板,你的原则是要这样工作的吗?
作者:
cat715 (爱自己 自有人爱)
2015-08-13 02:37:00干什么委屈自己 走吧 这不草莓
作者:
Kenta3 (Kenta3)
2015-08-13 02:37:00你这人太奇葩,正常人都闪人剩你,还问说是不是你太弱
作者:
blest98 (Moona)
2015-08-13 02:50:00不是妳草莓,代替社会跟妳道歉
作者:
serica (银月奔流)
2015-08-13 02:55:00服务业有加班费的喔,有句话说奴隶当太久,连人都不会当了
自己花点时间查劳基法,只要对方的约牴触劳基法,以劳基法为准,自己手写记一下想问的问题免得忘记,加油
作者: sun32634 (贝卡) 2015-08-13 03:06:00
辞!!!原则是用在文明人身上的
作者:
hoifly (hoifly)
2015-08-13 03:14:00收集证据 离职后弄他
作者: loic26435 (盐爵_TpiOca) 2015-08-13 03:20:00
离职!!!你的原则太没下陷了 快逃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5-08-13 03:22:00原则不是用在这种地方吧...你让老板这样压榨你,其实也失去了原则啊!
作者:
raxes (甫儿)
2015-08-13 03:29:00嘘你惯老板,快辞,记得留打卡纪录然后检举他
作者:
theNBHD (芳邻)
2015-08-13 03:31:00上劳工局检举他!!
作者: leoniz (Leoni) 2015-08-13 03:37:00
为何要有失败感?挑战当奴隶失败吗?你已经当够久了
作者:
yinw (yy)
2015-08-13 03:45:00第二份工作早上六点到晚上六点我妈就来店里拍桌子叫店长了
以前也遇过烂店 煮给员工的都是过期食物 就算了 已经接近下班时间九点多 没啥客人 吃饭时间也只有十五分不到 超过还会被讲闲话 后来还搞活动 就有预计人会超多 会完全忙不过来 就果断辞了 也是算我旷职 还一次扣我七千 我就直接去劳工局了XD而且你不是正职吧 七天预告离职只是一个大家好讲话的 但不是没有就可以扣薪
我第一份工作也有点被压榨 不敢争取自己的权益 不要灰心这种烂工作快离职吧
作者:
jovina (jovina)
2015-08-13 04:55:00离职吧,奴性不要那么重,积极不是放在这里用的!
作者: belinda174 (不能理解) 2015-08-13 04:55:00
你到底在干嘛?需要作贱自己到什么地步?这不是在台风那天就该辞职不做了吗?
红明显,妳不草莓反之非常优秀!别篇还有同年级嫌四个月兵太久的烂草莓
作者:
sealco (抠)
2015-08-13 05:50:00我要是你妈就甩你两巴掌!养这么大是非对错都不会判断,脑筋这么死,生你不是要来做奴隶的
作者: c4123691 2015-08-13 05:57:00
你是被老板下蛊吗?居然还要考虑?!
作者: emii124 2015-08-13 06:20:00
不辞就总有老板要这样奴役人 不尊重自己 至少也不要再害别人
作者:
momoko29 (Ariel )
2015-08-13 06:46:00要是我就呛他,不要姑息他
作者: ally18 (C) 2015-08-13 07:09:00
奴性坚强....
作者:
llaull (llaull)
2015-08-13 07:31:00太奴了
作者: rainbow321 (joe) 2015-08-13 07:32:00
不要浪费时间 走人
作者: MDLOVE (蹦啾) 2015-08-13 07:57:00
离呀
作者:
POdjfh (è·æ¥é‚Šç·£äºº)
2015-08-13 08:10:00你太奴了!赶快走!
作者:
ecila (虫虫可以获得崭新的粉嫩/)
2015-08-13 08:13:00老板讲那什么屁话啊 是我就离职了
作者:
kkdm (黑)
2015-08-13 08:19:00我觉得你自找的欸,为这种老板坚持你的原则不值得真的奴
作者:
Iceballz (无糖无热量)
2015-08-13 08:46:00妳说妳有原则,老板也有啊,就是把你凹爆,所以妳在坚持啥?
大家真的不用被惯老板洗脑到动不动就认为自己是草莓...把分内事情好好处理 其余该享有的权利及福利也不要错过我们工作是为了生活 而不是生活为了工作一味隐忍不但助长这种扭曲的劳资关系 对自己也没有好处
可以直接走!!我之前的打工经理也是说什么你这样要扣薪blabla我直接跟他说这不符劳基法规定他就马上安静了!!!!
作者:
linyap (miche)
2015-08-13 09:36:00虽然说到做到是美德 但是话出口之前要帮自己留退路啊…
作者:
ux06 (小龙)
2015-08-13 09:39:00原则不是这样用的,你的原则是让妈妈难过心疼吗?是非对错要
作者:
Vipasyin (猥琐WeiSuo)
2015-08-13 09:44:00你应该要重新决定所谓原则先后顺序是什么,像是照顾自己跟保持一个习惯或是承诺之间你必须要做出抉择排出前后,不然以后遇到这种状况时你都要再鬼打墙一次,很浪费人生
原则是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怎么反让人家拿来凹你呢...
作者:
Vipasyin (猥琐WeiSuo)
2015-08-13 09:46:00外加伤害健康跟周边亲人朋友的关怀哦,这算是一次成长。加油吧,年轻就是在这些东西之间尝试做出抉择的时期啊~
狗屁合约 签合约是有拿额外的钱 自己离职要还请问你有吗
作者:
snian (没有谁比谁更善良)
2015-08-13 09:58:00助长惯老板就是你这种人
作者:
ohmik (Ohmik)
2015-08-13 09:59:00傻孩子 谁会在意你餐厅的打工经验阿 快走吧
作者: Donnaly (DONNA) 2015-08-13 10:00:00
快走 而且一定要检举!!
作者:
mizuo823 (mizuo)
2015-08-13 10:03:00证据收集一下快走!
作者: finahope (小宥) 2015-08-13 10:13:00
走人
作者: umine (对) 2015-08-13 10:22:00
看完超火这种烂老板你还不走,为啥台湾人都不重视自己劳工权益和环境阿,服务业没加班费就是要争取,要拒绝这种烂工作,拜托你下次找工作慎选好吗还检讨自己真的有够奴到爆
作者:
joesmile (帐号转移中请稍候)
2015-08-13 10:28:00如果我是妳妈绝对叫你回来,妈养你,然后告到这老板脱裤子
先确认合约内容,如果法律上你站的住脚就没关系快离职,如果相反,那我会选择忍耐不想跟违约金过不去,不然你直接请假一个礼拜顺势离职好了
作者:
eiriyuki (pocky)
2015-08-13 11:48:00奴性坚强的典范..难怪台湾惯老板生生不息
作者:
ls4444 (哈利波蔡)
2015-08-13 12:17:00不辞 但是时间到就走人 没加班费为何要加班?
作者:
slfo (33)
2015-08-13 12:53:00早就离职了啦
哪有什么失不失败的问题啦,以后要挑战的事情更多,赶快辞职吧
作者:
that110 (Nita蔗糖、姜、剥葡萄柚 )
2015-08-13 13:44:00Pt每天排班不能超过8小时。你可以先拍打卡纪录,然后打个电话告知直接走人了,不给薪或任意扣薪就跟劳工局检举。
作者:
limbcc (limbcc)
2015-08-13 13:50:00求后续
作者:
theos18 (admission^^)
2015-08-13 14:00:00快走 快走 身体重要
作者: luro 2015-08-13 14:08:00
老板只是利用你 又没人性 快辞!
作者: viivii (绿色的眼睛) 2015-08-13 14:21:00
你学到重要的一课,对敌人客气就是对自己残忍,说好的工时呢老板凹人加班还不羞耻,还敢责备你没责任感吗??不要被当白痴呀,恭喜你觉醒离职!!!
作者:
fakon (做好做满)
2015-08-13 14:42:00离阿,当奴隶很爽吗???
作者: Kyler (红茶) 2015-08-13 15:02:00
连劳保都没有 最好去检举他 别人家小孩死不完台风天也在凹 根本没人性
作者:
pttJess (pttJess)
2015-08-13 16:05:00不缺钱的话就离开吧,反正只是打工而以随便做做就好
作者: wayne318 (夜夜啼) 2015-08-13 16:27:00
干嘛对一个没信用的人讲信用啊 …
作者: lovebug 2015-08-13 16:36:00
离职之前 卡也要拍照存盘阿 这种人 客气什么 = =
作者:
t88652 (Ariel)
2015-08-13 17:03:00我之前也像你这样欸 但是我好一点 我是从早上七点半到晚上十点 也没加班费 但有多时数 月领15000 但我不能离职 因为会被记过 ...
作者: fafaone (丸子) 2015-08-13 19:10:00
未满20岁签的合约没有父母同意都无效哦,可以参考民法第7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