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苹果
2.完整新闻标题:
OL遇1夜10次狼 结局太惊人
3.完整新闻内文:
2015年08月06日12:59
北市一名外型俏丽的OL,去年4月瞒着男友和友人到夜店狂欢,
酒后与刚认识的黄姓男子回家,事后却指控黄男10小时内性侵她10次,
台北地检署日前以证据不足为由,将黄男不起诉后,黄男不甘被诬陷,反控OL涉嫌诬告。
台北地检署调查发现,OL于案发隔天还和黄男一起找友人共进早餐,
随后一起返回黄男住处,再加上当晚一起赴夜店的女性友人惊爆,
OL不想让男友知道她去夜店,检方怀疑OL担心劈腿被男友发现,刻意诬陷黄男性侵,
今依诬告罪将她起诉。
检方调查,这名OL去年4月和友人到北市Q9 Lounge Bar参加聚会,
席间认识1名黄姓男子,聚会结束后,女子和黄男一起返回黄男住处,
数日后却提告指控,当天返回黄男住处后,黄男从凌晨2、3点到隔天中午12点间,
性侵她10次,还趁她在厕所洗澡时,手抹沐浴乳性侵她。
性侵案开庭时,黄男出庭喊冤称,当晚认识OL后,两人聊得非常投机,聚会结束后,
他带女子返回住处,2人因而自然而然地发生关系,他并强调,当晚只有嘿咻3次,
并非10次,“我没那么厉害”,并指两人都是你情我愿。
检察官调查发现,OL隔天上午还和黄男一起和友人共进早餐,事后还返回黄男住处,
两人在电梯里神色自若,黄男友人也证称,OL吃早餐时还有说有笑,不像被性侵,
因而将黄男不起诉,黄男洗刷冤屈后,也反控OL涉嫌诬告。
检察官针对诬告案开庭时,OL出庭情绪激动,坚称自己真的被性侵,她解释,
隔天之所以和黄男一起吃早餐,是因她对该处人生地不熟,不敢独自离开,
再加上担心拒绝黄男恐对她不利才前往,而她事后返回黄男住处,也是迫于压力。
OL还说,她遭黄男性侵后,曾与对方进行调解,对方曾允诺赔她80万元,
事后却反悔,可见黄男曾对她性侵。
检察官调查发现,OL和黄男吃早餐前,黄男曾独自外出3、4小时,留下OL独自在屋内,
认为OL若遭性侵,大可乘机逃跑,却又和黄男同出同进,且最后从黄男住处独自离去,
和她指“人生地不熟”的说法矛盾,说法漏洞百出。
此外,检察官传唤当天和OL共赴夜店的女性友人作证,该名女性友人证称,
OL瞒着同居男友到夜店,因此当天她帮OL保管手机,隔天她担心OL安危,
还打电话给黄男,请黄男将电话转交OL,OL仅在电话中报平安,并没告诉她遭性侵。
检察官因而认定OL没被性侵却执意对黄男提告,今依诬告罪起诉。
(赖又嘉/台北报导)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goo.gl/WAi2Z1
5.备注:
看到劈腿的被抓包,都会有一股愉悦感。
更别提是想要乱告人来掩饰自己劈腿,结果被法院给认证的这种。
一晚十次也太唬烂,说谎都不打草稿?
(σ′▽‵ )′▽‵)σ 哈哈哈妳看看妳,被法院认证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