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edmen (老床)》之铭言:
: ※ 引述《beautiful33 (secret )》之铭言:
: 大家都在用二分法对立
: 难怪有些人常常说台湾不攻自破
: 自己的公民身分都可以搞对立......
先来做个自我认同测验:
Q、你认为以下何者最接近你的自我认同?
A、我是台湾人、不是中国人
B、我是台湾人也是中国人,但不是中共政府
C、我不是台湾人,是中国人
一般来说,人民的自我认同与国家之构成是有密不可分的关系,现行国家的组成,
都遵照1934年的“蒙特维多国家权利义务公约”其中公约第一条规定“国家作为国际法人
必须具备以下要件:1)固定人口、2)一定界限之领土、3)有效统治之政府、4)与他国
交往的能力”
其实台湾光2、3、4就有不小的问题,
首先领土部分,究竟有没有涵盖中国以及西藏等地,一直以来都有争议,因为中华民国宪
法第四条就领土仅抽象表示“依其固有之疆域”,什么是固有之疆域?不知道。
曾经有一批立委以这个问题提起释宪,大法官做成328号解释,以这个问题属于政治问题,
不宜由大法官处理回避。
也就是说,目前中华民国宪法里还未确定领土范围,所以领土是个疑问。
再来是有效统治之政府、与他国交往能力,这两个部分由于受制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阻碍,
一直以来都是个问题,
换句话说,要有效统治之政府,必须要极力避免他国干涉内政,他国干涉内政程度越高,
这个要件越难符合;同样的,与他国交往部分,透过与他国高度交往,始能巩固台湾的主体
性。
至于前述的选项,关于自我认同部分,就涉及台湾未来的走向:
在分析之前,你必须了解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两个政府在争的是“中国”的正统地位
也就是说,两个政府在争谁才是真正能代表“中国”的政府,
A、我是台湾人,不是中国人
选择A的人,认为自己是台湾人,不是中国人,表示自己并没有要争取代表中国的地位,
换句话说,你的立场跟“中华民国”政府的主张是背道而驰的。
走这个路线的人,依逻辑,必须依照联合国宪章第一条第二项人民自决原则,
举行公投,使台湾脱离中国的一部分。
但同时,中共以反分裂法不排除武力犯台,这是必须面对的风险。
B、我是台湾人,也是中国人,但不是中共政府
选择B的人,代表你有台湾人的自觉性,但同时也同意中华民国政府代表中国的主张,
典型的代表就是李登辉主张的“特殊国与国关系”,
也就是说,承认两个中国,你也是中国、我也是中国,我们是同时存在同时代表中国,
但从国际政治现实上,违反中共“一个中国”的主张,
因此仍然不排除武力犯台,这个选择的风险跟A一样。
另外一个就是,在BC之间,有个“一个中国、各自表述”的主张,
你可以看到从两个中国,慢慢“进步”到一个中国,这表示有人要渐进式的整合了。
C、我是中国人、不是台湾人
选择C的人呢,承认一个中国,
有部分人是抱持着中华民国统一中国的美丽幻想,
有部分人则认为给中共统治并无不可,
这种走向通常会走向实质统一,如同香港回归,一国两制这样,
但基本上自治的权限极度限缩,走到这步,民主自由就是梦幻泡影了。
你的选择是什么呢?
必须知道的是,只要不符合“一个中国”的概念下,
中国都不排除以武力犯台,所以不要再说“主张台独会导致战争”了,
实际上只要你承认中华民国存在,不管维不维持现状,中共都打算以武力犯台,
除非你乖乖回到中共的怀抱。
真的要形容,台湾人就像在同艘船上随着水流前进,要不就往左、要不就往右,
维持现状也是会被水流带走。
那么你的选择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