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zang (我的奇怪生活)》之铭言:
: 原原PO标题的问题是律师费怎么收
: 版友PietroConti也把律师的收费标准讲的很清楚了
: 但以下我想针对原原PO这个案件是否需要请律师来说明一下
: 在地检署侦办刑事案件的时候
: 检察官拿到的第一份资料通常是警察局的函送资料或是告诉人的告诉状
: 如果原原PO的案件是由警方函送的话
: 警方的资料通常都会有告诉人、被告双方的警询笔录
我是当天报警做笔录,在当地卫生所开医生证明
卫生所的医生建议下山到大医院再开一次医生证明
尔后送调解委员会,调解失败之后才申告
: 过失伤害的案件也一定会请告诉人提供医疗院所的诊断证明书
: 像本案如果一开始被告承认狗是他养的,并有人证(有人看到)物证(验伤单显示得出来是
: 被狗咬的话)可以证明原原PO是被被告的狗咬、验伤单证明有受伤等证据的话
: 这个案子十有八九会起诉
: 在这种情形下我认为原原PO在刑事侦查程序中是不必请律师的
: 因为请与不请差别都不会太大
: 有差异的是在告诉人自己申告或提出告诉状的状况
: 若检察官收案后没有交办给警方去追查
: 原原PO就要衡量一下自己有没有办法证明这3件事
: 1.原原PO被狗咬
: 2.咬原原PO的狗是被告养的
: 3.原原PO有因此受伤
: 如果没有办法就建议去向警方报案或向律师咨询一下
目前除了警方的笔录我没有自己去调呈上外
我有隔天早上道歉的录音档
之后宣扬是我白目才会被狗咬,是我要狗咬我狗才咬的录音档
也有调解时的录音
有告知会录音,原本可以不用当证据,但是调解时对方有侮辱(不和解是因为心理有问题)
所以这部分检座也采用
这些也都打成逐字稿
还有之后狗从他家冲出来追车的影片
医生证明、照片、当时咬破的衣裤也都在
询问法扶律师的结果是说觉得证据明确
但是开了这么多次庭仍然没有起诉让我有点烦恼
会觉得是不是哪里准备的不够
: 另外对原原PO最重要还是求偿的问题
: 建议原原PO整理一下被咬伤后的医疗跟交通费单据
: 在收到起诉书后可以向地方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 关于民事赔偿的部分就比较专业及复杂
: 因为除实际支出的医疗、交通费用外
: 还要去计算工作损失跟精神慰抚金
: 如果原原PO很在意这个 这时候再来请律师也不迟
: 因我不是很清楚律师如何收费
: 只有听说过一个案号就收一次
: 法院跟地检的案号绝对是不相同的
: 所以或许可以节省一次律师费用
不过很可惜被咬得当下只有狗主人的同居人在场
事后甚至表示他也因为要阻止狗咬我因此跌倒受伤
被咬后立刻打电话向同事求救,对方也在几分钟内就到场
所以当下是有看到抓住自家狗的狗主,上次开庭也有到场作证
年初经过狗主家的时候发现狗又没绑又继续追车的时候也有请当地员警去查看
员警也表明知道该户人家有养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