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好看到有关录音录影是否犯法的说明,就来补充一下了~
自从智慧型手机普及化后,病人或家属以手机拍摄医护人员执行业务过程之情形,时有所
闻,医护人员对此深感困扰,但又无计可施。于此次八仙事件,新闻报导“医劳盟”脸书
指出有医护人员在帮八仙病人换药时,家属竟在旁全程拿手机录影,此举让医护人员气到
想骂脏话。依据“医疗机构医疗隐私维护规范”,于诊疗过程,医病双方如需录音或录影
,应先征得对方之同意。个人资料保护法第十九条亦规定“非公务机关对个人资料之蒐集
或处理,应有特定目的,且应经当事人书面同意”,故若未经被拍摄者之同意,擅自拍摄
其影像,而依此影像又可直接或接间辨识得出被拍摄者为何人,拍摄者可能触犯个人资料
保护法,最重将被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是这篇:
自由广场》不要这样用手机好吗 / 邱慧洳
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894973
所以理论上录音录影没有经过同意是违法的,可是实际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