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可参阅:#1Lb0eLGF (L_TalkandCha)
以下撷取判决公告:
五、板主KuoChingKou对于上述第三点仇女仅为推文“cigxm: 抓到惹~ 仇女”
及原作者shukevin原文内“哦对,我要加一点字”做为认定,
上述板规1发表“仇视、刻意贬抑讽刺”,意即文章内需有仇视女性相关内容。
板主KuoChingKou说法仅为使用者cigxm及shukevin 2人自行定义,
且该文发表时看板为“talk”板非“WomenTalk”板,认定上论述不足,
以此认为该内容并未违规板规1仇视项目。
六、另一诉求“违反板规15”部分,经检核该文后,文章内容确实有针对
“针对特定板友意图利用看板进行公审”(讨论暗示案件),故维持原板主裁决,
依上述申诉者之禁言日期应为:水桶(1/2)年+1年+退文一篇,计禁言547日。
原判决:
禁言730日处分 劣退一篇
改判:
禁言日期更改为547日(依公告日期7/1,故至今日7/6应为542日) + 劣退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