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这次尘爆标准人为疏失又非政府直接造成来看,
那先前的孕妇游韩国在饭店滑倒而早产,相关医药费200万应该也要由政府全额支出,
第一时间,这对夫妻求助台湾驻韩代表处,
结果对方却说“政府没有预算”,要不会韩语的他们自己想办法,让他相当无奈,“出事
是我们该死吗?”
该妇也可以说‘我也不愿意这么早将孩子生下来,跌倒纯属意外,非我可以预期。’
前不久,一个在澳洲度假打工的男子,
跑去澳洲艾尔斯岩游玩,
回程没有走预定路线,擅自脱队抄捷径,
结果卡在石缝出不来,
澳洲官方出动直升机将他吊挂下山以及住院医药费加总共315万,
该男去澳洲前已退健保,在澳洲也没有买旅保,
现在回台医治,
父母说家境小康(不能卖房子?)无力负担,
透过社会捐款,还欠下逾百万,
健保是否要给付?
他是台湾人,出国玩谁知道会发生这种事,他也不是故意的,
我们应该要有同理心?
以上两项个案,各位怎么看?
除了人数多寡外,到底和尘爆差别在哪?
再补充一点,台风季才刚开始,
现在就动用第二预备金,
那若不幸有风灾,该怎么办?
提高举债上限应付?
说到底我真的不懂政府埋单非政府直接造成的人祸,
天灾还可以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