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务] 关于板规更动方向及此次投票意义

楼主: KuoChingKou (国庆爷)   2015-07-01 14:08:30
鉴于板上对于板规上做了相当大的质问,
在此我开一篇板务回答问题。
1.板规一是否专属于女性?为何只侷限在女性判决?
ANS:目前板规一是针对女性被骚扰,或是歧视的言论做处罚。
1.发表仇视、刻意贬抑讽刺/嘲笑/猥亵,
以及明显使女性感到骚扰或被冒犯污辱言论,
       ^^^^^^  
首先,男性板友可能会有板规为何只写上女性而认为不公平。
我个人也认为,板规应该保证所有板友不被侵犯的权力。
这也是目前我想更动的板规的方向。
我的初步构想是,将所为(女性),改为板友。
也就是全看板不分性别,全部都受板规1来保护。
2.此次投票的公主病,意义在哪里?若是单词投票一次会不会投不完?
ANS:这次的投票侷限在公主病一词的判决上,引发板众讨论。
我个人是认为公主病为其一行为,但情节非到触犯板规一之程度。
但是在我上任前,公主病一字词已被水桶判决过,因此为了以示公平,
我还是必须遵照判决,并以此做为基准。
而此次投票仅是因为板主在板规上分成两个看法,
一是认为触犯板规一
二是认为没有
故发起此次投票,希望由各位板众的意见做为参考。
也是为了修改板规而进行的前置作业。
还希望各位板友不要觉得我们是玻璃心,想要证明些什么才发起投票。
3.板规三是否为霸王条款?之后的存废?
A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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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应该没有人会希望在分享时还被泼冷水,难过时被落井下石,遇到问题还被嘲讽。
板规三,就是女板必须保护的界线。
失去它那女板存在的意义就失去大半。
3.每个女生在女孩板,拥有以下三种自由权利:
A.自在表意权。即自在表达她们感受的权利。
B.正当防卫权。即女生们若觉不舒服或受冒犯时所作基本反击。
C.不必忍受特定对象或异性说教或颐指气使。
是故女生们在女孩板应享有的自在感,和受尊重权利,
亦为板方裁决或认定事件之连带参考要件。
若言论判定人身攻击则不得免责,请各位特别注意这点。
       ^^^^^^^^
只要犯了人身攻击,还是会受到处罚。
比较起来板规2位阶应该是最高的。
所以,以板规3-B来说,当女性先被冒犯时,所做的反击,才符合板规三。
简单的来说,若是没有先被冒犯,皆是受到其余板规约束的。
又另一面来说, 没有冒犯,就不会有机会需要反击了。
至于板规三目前的更动,
我想目前会和板规一、二,一起做一个融合。
也就是说,将
A自在表意权
B正当防卫权
C不必忍受特定对象或异性说教或颐指气使。
同时也在板规一的保护之内。
可以反击,但反击要避免板规一。
若是先被富有板规一的言论所攻击,则两者我都会依板规一来处理。
这是我的构想。
4.所以目前板规更动方向为何?
目前板规更动方向,主要着重在前三点。
板规一,我会做模糊地带的解释做附注。
附注1:含有负面,恶面,不雅词句,和地图砲。(含有影射、谐声、谐字、谐义等。)
如:脏、废、贱、烂、垃圾、白痴、死、三宝等。
因为单词公主病尚未结束投票,所以没有列入。
附注2:板主裁决能依文章内容,言语,推文等判别言论是否违规板规一,故如“大头症”
、“花痴”、“草莓”等为社会所用具贬意但不触及法律者,将视推嘘文情况加以判定。
特别列出并非是想让板友钻漏洞,
我想再严格的板规一样都会有心人士想突破。
而在模糊地带常常就是靠板主自由心证,也是因为如此板主常常会变成箭靶。
我的想法是改善这样的疑虑,给板友一个公平公正的空间。
至于板规二,人身攻击的部分。
由当事者举发,并由板主判定是否针对当事人所做论述。
同时水桶期限由原本一个月改为两个月以上,配合板规一。
板规三的解释占不更动,
但会做附注:
附注:若是违反板规一,仍会受到水桶处罚。
   若是认为受到冒犯等,可向板主检举。
最后是板规15,
板规15不会做大变动,
但会做附注 
附注:只要在言语中表示它板,虽未指明,但仍会受到处罚。
以上,是我本人的看法,还有相关法规的方向。
并非新板规即是如此,因为板主间还会再协调,我只是提出来给各位参考,并接受指教。
5.可能性的新板规是否过于文字狱?
ANS:
否,
新板规完全是以旧有板规规则,加以解释模糊地带。并非新增限制,还请板友不用担心。
6.是否建立反串条款?
ANS:
最早在我的参选文章中就曾提及,我想要增设反串条款。
我想我会先订一套判别男性女性标准,再行研议。
因为我想PTT反串是一个风气,开分身反串也是很正常的。
一个ID可以仇女一个ID可以仇男,反串就只会愈抓愈多而已。

以上,仅代表kuochingkou板主之意见。
若有任何问题,可于底下推文做指教。
因为我也不是圣人,也会出现纰漏,还请各位针对板规提出意见。
只放了一个嘘,我也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是吧。
作者: curryhats (咖哩帽)   2015-07-01 14:11:00
这样也不错 省得一堆人抓着"女性"这两字攻击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07-01 14:11:00
其实我觉得不管板规怎么改都会有争议的...另外女板针对女生保护也没什么....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5-07-01 14:13:00
用心推
作者: sannasandy (荷包蛋)   2015-07-01 14:13:00
作者: Grecie (容)   2015-07-01 14:13:00
看一半先推 等等再来看完
作者: pm8301104 (turnip)   2015-07-01 14:14:00
怎么改都有争议 只要在女板不能仇女就会有人不开心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07-01 14:16:00
另外个人觉得板龟愈严订的词愈多,反而让更多人想挑战
作者: mayamiaoli (love)   2015-07-01 14:16:00
推推
作者: ak13865 (夜轰轰隆隆)   2015-07-01 14:17:00
用心推
作者: flyingfei77 (妖尼姑妖尼姑)   2015-07-01 14:18:00
用心推推!!!
作者: yaokut ( )   2015-07-01 14:21:00
有个疑问,这些都是跟小光两个人一起讨论的吗?
作者: gemini52513 (双双)   2015-07-01 14:21:00
推 谢谢板主们 辛苦了
作者: yaokut ( )   2015-07-01 14:25:00
如果身为版主,要发表相关看法,建议还是跟另一个版主一起讨论拟定,还是觉得没差啦!反正,各做各的就好了?因为你的标题是板务,而不是个人意见,你是以板主的身份说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5-07-01 14:27:00
不是还在讨论阶段吗?
作者: yaokut ( )   2015-07-01 14:27:00
明,而不是个人的身份,这都是差异颇大的事情
作者: Sanish (o(‧"‧)o)   2015-07-01 14:27:00
我是觉得两人讨论完再上来发布也不迟...
作者: ja11s4o1n7 (小奕)   2015-07-01 14:30:00
怎么改都会有人要说话,要选版主时候就跟哑巴一样。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5-07-01 14:31:00
真的是怎样都会被说话XD
作者: Grecie (容)   2015-07-01 14:33:00
或许国庆你考虑标题加注一下? 我内文有看到你的说明,不过怕其他板友没注意到
作者: isalin   2015-07-01 14:34:00
作者: name2name2 (yang~hi)   2015-07-01 14:37:00
先大推板主的整体思考
作者: cubaba (夏静幸福推广委员会)   2015-07-01 14:38:00
其他版仇女的时候没人要平权 女版给个限制就说不平权...唉
作者: name2name2 (yang~hi)   2015-07-01 14:38:00
另外我有个问题也刚回在置底投票那里,就是现行的板规一是告诉乃论吗?cu大会说到平权是因为板规一似乎特别保护女性才引发的
作者: cubaba (夏静幸福推广委员会)   2015-07-01 14:41:00
如果大家好好聊天就没有必要特别保护谁阿...问题就在这
作者: MiiShin (欣欣姐姐)   2015-07-01 14:42:00
辛苦了
作者: jojia (jojia)   2015-07-01 14:42:00
推版主
作者: lovelittlem (Liz)   2015-07-01 14:44:00
辛苦版主了!
作者: name2name2 (yang~hi)   2015-07-01 14:44:00
另个问题是板规3和板规14,15的高下其他条感觉不太需要比高下所以不提,板主也可检视看看更正:感觉其他条优先于板规3使用所以不提出讨论还有一个问题是,如果我说"在ptt某个地方我看到OOXX"
作者: ehenrysweb   2015-07-01 14:46:00
讲那么多,就文字狱啊我梦到的不行吗
作者: name2name2 (yang~hi)   2015-07-01 14:47:00
但是连"某板"也没提到,底下也没有提到任何板和板的形容词,那会违规吗更进阶是,"我在某个地方"看到,也就连ptt也没提
作者: noangel0286 (pizza)   2015-07-01 14:56:00
作者: name2name2 (yang~hi)   2015-07-01 14:57:00
(事实上以上某部分在帮自己发问xd)
作者: bedmen (倚床飞扬)   2015-07-01 14:58:00
保护女性这种说词的确会让人觉得奇怪,会让人觉得那在女板说渣男、说男人会梦遗很恶心、说肥宅臭酸就可以?假设如果可以,那女板一定会被批评为没水准的女板;假设不行,那又何必板规只保护女性呢?再来就是用字遣词,脏、废、贱、白痴等等,如果我称某人是白痴(没在逛ptt的现实人),我是否违规?我称某小三为贱人,我是否违规?如果某乡民私信给板主他就是小三但他认为自己受到侮辱,那我是否会被桶?
作者: name2name2 (yang~hi)   2015-07-01 15:02:00
以目前板主解是来说,骂不是在ptt上的人白痴应该是
作者: arnold3 (no)   2015-07-01 15:02:00
有种酸三宝没种被桶也太废 自己爱搞就自己负责
作者: name2name2 (yang~hi)   2015-07-01 15:03:00
非告诉乃论,所以就算他没告你还是违规贱人当然违规不用说吧??
作者: ehenrysweb   2015-07-01 15:03:00
人参貂皮乌拉草错了吗
作者: bedmen (倚床飞扬)   2015-07-01 15:05:00
所以说以前我看到有推文贱男、垃圾男这些都该进桶?
作者: ehenrysweb   2015-07-01 15:05:00
自由心证囉
作者: name2name2 (yang~hi)   2015-07-01 15:06:00
目前新板规还在想法构思中,所以当然还无关执行层面更不用说以前了
作者: Grecie (容)   2015-07-01 15:08:00
在这边说三宝=人参貂皮乌拉草,我也是无言了。
作者: NX9999 (台中走钟张勋杰)   2015-07-01 15:10:00
辛苦了,女版会更好@@
作者: kb81 (世界和平)   2015-07-01 15:11:00
黑鲔鱼樱花虾油鱼子?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5-07-01 15:15:00
楼下帅哥
作者: name2name2 (yang~hi)   2015-07-01 15:15:00
早上查了下有关言语部分,法律上似乎都是告诉乃论,像是板主举例"女生都XX",女生看到就可以告或原文章作者也可以检举现实生活这样考虑应有其适用性及意义所在不过考量管理板面之有效性,我就不多做要求及这部分讨论,目前表示同意
作者: loveelsie (AOC)   2015-07-01 15:23:00
有种酸XX没种被桶也太废 自己爱搞自己负责 扫到好多人W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7-01 15:28:00
赞成 庆爷辛苦了
作者: loveelsie (AOC)   2015-07-01 15:30:00
我看过因为想法不同就骂对方有病的或XXX 这也算攻击吗?觉得定义一堆会让你很累 不开心的直接去告对方就好啦
作者: imfeather (阿贵)   2015-07-01 15:34:00
板主们辛苦了
作者: loveelsie (AOC)   2015-07-01 15:41:00
我想以后会有很多创意用词 可是大家却都知道对方在骂啥
作者: b98801022   2015-07-01 15:52:00
推推 支持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5-07-01 16:20:00
板规一不觉得有什么刻意更改的必要性
作者: eagle0149 (疾如风 徐如林)   2015-07-01 16:27:00
既然板规15大于板规三 那理论上板规三应该适用全部板友
作者: nekojun (廢文機)   2015-07-01 16:29:00
支持
作者: arnold3 (no)   2015-07-01 16:40:00
反正搞到最后就是像清国或中国一样 想搞谁就搞谁
作者: seedboxs (自由)   2015-07-01 16:49:00
辛苦了~但我其实在这上面做文章 就像是正名忧郁和忧郁症但还是尊重~觉得就是公主也不会比较好...QAQ
作者: zyxwv0417 (PO哥)   2015-07-01 16:57:00
认同 这样好多了 不会让人有独尊女性的感觉毕竟很多问题 有男女两个面向才能找出最好的答案 男女对女版都一样重要
作者: ruint38 (祈祈祈)   2015-07-01 17:03:00
认为不太需要改动,但可增加附注,比较注意的会是板规是
作者: pingy77   2015-07-01 17:12:00
辛苦了
作者: luvsung (Kai)   2015-07-01 18:39:00
恭喜
作者: yaokut ( )   2015-07-01 18:40:00
那请问如果此篇内文有任何小光版主无法认同的点,是确定可以双方取得共识吗?这是未知数,变量颇大?如果无法取得共识,是看到时候谁下台吗?还是直接双头马车呢?
作者: final711 (urur)   2015-07-01 19:34:00
所以呢?你有体谅妳家人吗
作者: nigra (光大稻)   2015-07-01 20:16:00
异性说教,有必要加“异性”吗?C.不必忍受特定对象说教或颐指气使。
作者: OyAlbert (蛋黃溫)   2015-07-01 20:22:00
规定越细、心证越严苛,就只会创造更多纷争和标准不一而已,对立版初衷来说应该是背道而驰吧
作者: nigra (光大稻)   2015-07-01 20:22:00
是同性或异性应该没有区分的必要针对的应该是说教或颐指气使的行为
作者: Grecie (容)   2015-07-01 20:36:00
就是有太多来乱的啊
作者: name2name2 (yang~hi)   2015-07-01 21:17:00
我觉得现行的话规定再细一点比较好不然没有判断太松 心证引起的争议反而可能比较大更正>不然没有较严谨的规定为依据来判断 判断依据太松
作者: srwcc (老马)   2015-07-01 21:31:00
其实国庆你正在处理一件过去跟未来板主都不一定会去碰的麻烦事,但你还是去面对了而且也勇于面对乡民一定要给你这个板主一个大大的赞~
作者: name2name2 (yang~hi)   2015-07-01 21:39:00
想到另个问题,板规9之前我在小光桶flower底下回的板主有什么看法吗?
作者: ruint38 (祈祈祈)   2015-07-01 22:27:00
否有冲突到,另外板规优先级或者一律一样,诚挚建议版疑~发不太出去 ,总之 不可能十全十美的…怎么做都有人讲话的。
作者: name2name2 (yang~hi)   2015-07-01 23:05:00
另外版规十第二点,"闹板、讨嘘文章"是否要给予解释,不然我觉得单纯由板主认定有过于主观的可能性另外是发文没分类要怎么处置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7-01 23:41:00
那个算是桶反串文用的或是看是不是钓鱼文...等等
作者: Grecie (容)   2015-07-01 23:41:00
建议名字大把你的问题发信或发文讨论,问题很多看得很头昏
作者: name2name2 (yang~hi)   2015-07-01 23:43:00
有道理,我找个时间整理一下好了QQ
作者: MiiShin (欣欣姐姐)   2015-07-02 01:16:00
ruint大推到下面那篇了啦XDD小憨憨
作者: mintC (mintC)   2015-07-02 03:55:00
推你
作者: cching1021 (ching)   2015-07-02 14:14:00
用词定的太细节反而让有心者有空间能够挑战或故意踩线挑衅 言语是活的 一个词的意义常常会因为脉络不同而相差甚远 确定出一个标准其余为版主裁量空间 有问题一样有可以往上申诉的救济管道不是
作者: name2name2 (yang~hi)   2015-07-02 14:43:00
我觉得这篇定的满刚好的不会太细节,其据出的实际例子只是举例,前面所说:含有负面,恶面,不雅词句即是宽广的考虑其他可能性并作为判定基准,所以应不会太细节人身攻击的话,我举个例子,假设name3name3:我喜欢name2name2骂我白痴^^name3name3是白痴!!!!!!!!!!!!那这样我和name3name3违反板规了吗??重点是name3name3并没感觉到自己被人身攻击啊??所以name3name3不会检举我,既然他没感觉到被人身攻击那板规怎么能说人身攻击呢??
作者: cching1021 (ching)   2015-07-02 14:51:00
版主认定不是人身攻击的当然不用主动介入啊,但认为是的只要对方同意也是就可以了,以前鱼片就是这么做的
作者: name2name2 (yang~hi)   2015-07-02 14:53:00
所以板主还要主动去信问他同不同意吗?公众人物的部分,参考这篇:http://goo.gl/JlLZAh里面有举到骂柯振东算公然侮辱的例子,不过柯振东要告不告这个动作是柯振东自己的事,外人不能帮他直接决定告还是不告吧? 这是我认为为何人身攻击为何要是告诉乃论的原因如果板规明确说明 你感觉到人身攻击倾主动来信检举那就不需要还要板主去问要不要告还要回信有这个说明的话,那没接到检举就代表他没要告
作者: cching1021 (ching)   2015-07-02 14:57:00
词语会因为脉络有不同意思 像是脏、烂、公主病这些,
作者: name2name2 (yang~hi)   2015-07-02 14:57:00
这样的方式应该很合理吧
作者: cching1021 (ching)   2015-07-02 14:59:00
可能是单纯对事物的评价,也可以是恶性攻击,硬性规定
作者: name2name2 (yang~hi)   2015-07-02 14:59:00
板规一的第一个前提是发表仇视、刻意贬抑讽刺/嘲笑/猥亵,以及明显使板友(目前这篇)感到骚扰或被冒犯污辱言论,
作者: cching1021 (ching)   2015-07-02 15:00:00
可以或不可以过于僵硬,反而更有争议。
作者: name2name2 (yang~hi)   2015-07-02 15:00:00
所以如果是说地板很脏,自然不会触碰到板规一也自然不会需要用到板规一的附注如果你要提的是这方面的认定的话喔你举的例子应该在我的说明的范围之中
作者: cching1021 (ching)   2015-07-02 15:02:00
我说一个月不洗澡的人很脏呢?这样算不算刻意贬抑?
作者: name2name2 (yang~hi)   2015-07-02 15:02:00
部过板规一和板规二似乎有可能有交集的地带,这样有些词到底要用板规一处理还是板规二处理认定就有些麻烦,因为用一的话是非告诉乃论,二的话是告诉乃论有点冲突到
作者: cching1021 (ching)   2015-07-02 15:03:00
或冒犯污辱?硬性规定的空间太多了至于你提到人身攻击告诉乃论,那是刑法啊,就像版规一
作者: name2name2 (yang~hi)   2015-07-02 15:05:00
我认为那个例子的话板主应该不会罚(板主也是可以回一
作者: cching1021 (ching)   2015-07-02 15:06:00
在刑法中其实根本没有,我想板规与刑法是两回事吧
作者: name2name2 (yang~hi)   2015-07-02 15:06:00
下)
作者: name2name2 (yang~hi)   2015-07-02 15:07:00
目前这部分我不下定论,不过我认为告诉乃论有其考量及应用 上面提到的板规一二的处理方式冲突应该也是
作者: cching1021 (ching)   2015-07-02 15:07:00
有有心人拿着板规明言规定的部分控诉版主不公呢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独)   2015-07-02 15:28:00
保护女性OK 但是女性批评女性没事 男性批评女性被桶就有差别了吧版规只是保护女性 而不是保障发文&推文者是女性
作者: feeks (菲客丝)   2015-07-02 20:15:00
可以给个建议吗?非关男女,而是版规可不可以禁止翻旧文来引起公审?我在这版被人翻过旧文旧文和新讨论串完全不相关 ,对方只是单纯要引起公审以上推错文
作者: name2name2 (yang~hi)   2015-07-02 21:55:00
那个我上面说要发的板务,我再找找看有没有时间写(′‧ω‧‵) 因为要认真的话要引用和看过的资料和想法表达的太多,所以我要评估一下我自己现实的情况而定...(′‧ω‧‵) 但是也不是说一定不会发,先未定QQQ
作者: hooraerae   2015-07-03 02:38:00
作者: allenh0728 (allen)   2015-07-03 15:26:00
版规1. 仇视、刻意贬抑讽刺/嘲笑/猥亵 真正需要定义
作者: bettyshinn (跟宝宝说再见)   2015-07-03 23:55:00
如:脏、废、贱、烂、垃圾、白痴、死、三宝等。
作者: name2name2 (yang~hi)   2015-07-04 11:53:00
楼上提的想法部分和我跟我上面cching大讨论的重复到只说废,烂的话 我觉得不够明显针对人的话就不罚死王子的话有针对人所以罚(呃我收回有重复讨论到这句话抱歉)我觉得例字举例还是有其必要性,不然根本就范围无限也比较让人容易懂板规想说的
作者: LULU5566 (鲁鲁56)   2015-07-06 09:58:00
哪里歧视?不懂
作者: lovemendy (耶~!)   2015-07-06 21:16:00
有些嘘文的也太爱自我带入成女友了1吧
作者: pa2700new (Toro2)   2015-07-08 05:19:00
说三宝的可以直接劣退加水桶半年吗?
作者: wasijohn (咖咩哈咩哈)   2015-07-09 02:03:00
其实是以你的意见为主,投票只是集结认同你想法的人,拉出来群众暴力而已。当版主要有版主的肩膀。当成这样到处投票求认同是什么?
作者: MiiShin (欣欣姐姐)   2015-07-09 15:32:00
办投票叫求认同喔==投什么是大家自己选择的好吗,你当他通灵系可以未看先知投票结果喔
作者: candyc (胖精灵)   2015-07-14 10:04:00
知道别人对你有有好感就不应该制造单独相处的机会 只会自找麻烦而已 除了男友接送 和坐出租车之外难道没有别的办法回家吗? 然后礼物也别收
作者: cching1021 (ching)   2015-07-16 13:00:00
我又来给建议了(从山坡上静静地滚下来)建议将每篇po文最低字数与每日po文数上限纳入版规 今天才中午而已就有位仁兄洗了十六篇了 没规定简直洗文章天堂......
作者: momoforever ( Chi~*)   2015-07-17 17:41:00
+1
作者: ms0464309 (蕾奇蒂特)   2015-07-17 23:59:00
原PO不就也说自己也情绪失控了吗?强调谁好谁不好有什么意义吗=_=
作者: yaryaf (wahaha)   2015-07-19 10:22:00
先上网看款式价格更会有想法回错篇……
作者: s2cbu (yesman)   2015-07-19 20:19:00
应该是真的,原本有朋友要去国安单位,结果立刻被通知说要把身分证交给单位保管,网络社群关闭,以后都得听单位发落....觉得太可怕了所以没去QQ
作者: orangesnow (orangesnow)   2015-07-20 13:45:00
自删倒数计时中
作者: guess0805055 (猜不透)   2015-07-20 15:54:00
别吵了!!! 下届板主在此为您服务 戒严戒严
作者: ro77289 (ro77289)   2015-07-22 11:54:00
难过被戏称洒花版
作者: fkdds (fkdds)   2015-07-22 13:19:00
女孩板板规解释是否自由心证?
作者: Windkiller (别叫我岳父)   2015-07-22 23:08:00
检举信依然没回音
作者: happyennovy (喵)   2015-07-24 10:16:00
我觉得有钱出国玩还好, 教训人家没有国际观不懂的生
作者: RockBoy (摇滚男孩)   2015-07-26 12:58:00
西斯猜哥来乱入了
作者: s82911tu (0000)   2015-08-09 11:25:00
为什么说人肥宅的无罪
作者: muhsin (Jupiter)   2015-08-09 23:17:00
傻眼 管很大喔 我是女的也看不下去这版规 戒严喔
作者: faqucu (发哭)   2015-08-10 17:58:00
国庆辛苦了~还有少拿戒严说嘴
作者: undGretyl (丧心病狂)   2015-08-11 06:08:00
自由心证 科科
作者: uppowergo (uppower)   2015-08-13 03:58:00
女生版希望是女生的角度才有存在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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