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很想知道是不是我抱怨太多太草莓> <
想听听其他人的说法
地点在台北市
工作大约是
月休6~8日要轮三班排班
放假不是周休二日连续放两天那种
是五天休一天再五天休一天运气好才有两天的
每天工时大约9~10小时,没有吃饭时间要自己找空档吃
必须要加班但没有加班费或时数,可以和长官要时数但会被搓掉
会视当日业务量在上班前几小时决定要上班还是放假(觉得被放鸽子)
放假的话从下个月的假扣,但下个月也有可能被放鸽子,长官还是觉得有让你放假
要上在职教育学分但是要用自己的假去上
待遇的话
薪水大约36K看绩效和津贴会多一点
一年两件制服
生日礼券1000元
不能自己排的7天特休(长官会帮你把它用掉)
年终奖金1.5个月用底薪算(底薪18K)
好的部分就是偶尔有客人会发自真心的由衷感谢让人感动在心里
如果觉得这样的待遇好的话请说服我留在原本的工作岗位上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