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通奸除罪 9成网友反对

楼主: qweewqq (風一樣的男子)   2015-06-12 06:13:55
通奸除罪 9成网友反对
2015-06-11 14:56:54 联合晚报 记者仝泽蓉/台北报导
法务部日前在国发会公共政策平台上提问“通奸罪应否除罪?”供民众表达意见,至今近
一个月时间,上网表示意见的民众中,反对比率近九成。
国发会公共政策平台上月提出“通奸罪应否除罪?”截至今天上午为止,反对通奸除罪的
有8709票,赞成者有1228票。不过,因为没有抽样,这个比率无法精确反映社会真实民意

与废除死刑一样,通奸除罪化议题在国内讨论已久,赞成和反对意见都有,也有政治人物
打算以推动通奸除罪化当作参选立委的政见。法务部在2013年先后做过两次民调,反对通
奸除罪化的比率均比赞成者高出许多。
此次通奸除罪化讨论持续开放到今年8月11日,国发会资讯管理处务处长庄明芬表示,结
束后由法务部统整意见,作为政策参考;在平台开放讨论时,法务部也会随时浏览民众贴
文并回复。
庄明芬表示,由于是开放平台,并不清楚上网表达意见的网友来自何处,但国发会内部统
计,透过手机和行动上网表达意见的比率,远高于一般桌机上网的比率。
对于公共政策平台上反对通奸除罪的声势大过赞成,国发会官员表示,可能是网络投票能
让更多隐性民众愿意出面表达意见。台湾是除了伊斯兰国家之外,少数有通奸罪的国家,
韩国在今年2月废除通奸罪,网络上讨论热烈。
对于公共政策平台上网友一面倒反对通奸除罪化,立委尤美女表示,网友看法多元,有些
意见不一定会在网络上呈现,通奸除罪化的议题应有更多的讨论空间。
妇女新知基金会董事庄乔汝表示,支持通奸除罪是在刑法上除罪,并非民事上也没责任,
网友看到通奸除罪化议题时,可能没有全然了解通奸除罪的意涵,才会反对;妇女新知支
持通奸除罪,不代表认可通奸不受道德非难,也不是要侵害配偶权,只是认为通奸不需由
国家刑事法律来处理。
http://udn.com/news/story/6656/972480
作者: ArrancarnNo4 (4号)   2015-06-12 06:15:00
台湾人就是又不相信法官又喜欢严刑峻罚啊,有够妙
作者: eva19452002 (^^)   2015-06-12 06:22:00
我猜民众以为通奸除罪是指任意外遇都无法可管的意思
作者: allenh0728 (allen)   2015-06-12 06:44:00
赞成除刑事责任 民事可以视实情斟酌加重处罚
作者: chloe820502 (椰子ヾ(*′∀‵*)ノ)   2015-06-12 07:12:00
二楼,基本上会上来"网络"投票的人应该大多已经知道通奸除罪化是只有刑事免责。。。
作者: skitty (aki)   2015-06-12 07:52:00
借问~所以一开始除罪化的理由是啥?
作者: yinglian (特级小主厨)   2015-06-12 08:01:00
我不觉得投票的人都知道刑事免责而已
作者: ariel780102 (艾利儿)   2015-06-12 08:17:00
这么高 我猜很多人只是愤恨不平为什么外遇没处罚
作者: Pnana (~吼唷~)   2015-06-12 08:18:00
就像很多人也不了解多元成家是什么意思就支持的道理一样
作者: sherbet   2015-06-12 08:27:00
不意外~但觉得这只是早晚的事 毕竟台湾仍算是落后国家XD(意指除罪化是早晚的事)
作者: wei205 (Ellie)   2015-06-12 08:38:00
所以Pna大你觉得多元成家是什么意思
作者: sherbet   2015-06-12 08:40:00
对于一个议题 不管是站在哪边 其中都多多少少会有人是不太了解就站那边的吧? 但人通常只会把"不懂就支持"or"不懂就反对"拿来当和自己不同立场的人XD 难道反对多元成家的就都很了解? 哈哈
作者: ilove305 (草根台湾)   2015-06-12 08:57:00
民法解决就好
作者: raneshiran (梦使者)   2015-06-12 08:57:00
我了解多元成家我支持啊@@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5-06-12 09:02:00
我是认真觉得反对多元成家的人都是不了解的@@目前没看到哪个反对者的理由让我认为他真的了解多元成家到底在干嘛...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5-06-12 09:32:00
我就是了解所以反对多元成家的啊(但我支持同性婚姻)应该说我强烈反对先前提出的那份草案,甚至我还觉得90%以上那份草案的支持者不了解那份草案的严重性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5-06-12 09:39:00
那就请snowtoya开示严重性让大家长点知识吧!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5-06-12 09:40:00
我好几年前就在这个板上PO过了啊
作者: px1245 (二歪杨)   2015-06-12 09:47:00
有民事诉讼可管 刑法无须介入浪费国家资源
作者: raneshiran (梦使者)   2015-06-12 11:16:00
我支持多元成家,虽然是支持,但我觉得台湾目前并无迫切需要多元成家~SNOW大可以说一下多元成家的严重性吗?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5-06-12 11:22:00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假设今天A只有小孩甲乙两个亲人,后来A又认了几个"家人"BCD,那BCD在亲属会议里就占多数,可以“决定小孩甲乙”要怎么扶养A甚至如果甲乙根本不知道有开亲属会议,时效过了连抗议都不行...所以今天如果我是A,对于小孩甲乙扶养我的方式有意见,只要再去找个BCD,让他们来亲属会议照我的意思投票就好如果你是小孩甲乙,不会觉得莫名其妙吗?为什么一个外人可以决定我要怎么养我老爸老妈?
作者: nataliefang   2015-06-12 12:00:00
支持通奸除罪......
作者: wildcat5566 (野猫)   2015-06-12 12:35:00
不是很赞成 毕竟如果父或母通奸 对小孩的伤害太大了
作者: Profaner (别叫我P大~OK?)   2015-06-12 12:59:00
通奸早应该除罪化了,这种事到底为什么要出动到刑法………
作者: Drizzling (小千)   2015-06-12 13:12:00
这种是非问答的投票一个很大的问题是你反对或支持都不需要讲理由 对状况不清楚或理由很奇怪的人也有一票XD
作者: iron999 (就算失望不能绝望)   2015-06-12 13:14:00
嘿嘿 我知道民事有责任 但我还是不赞成
作者: TAVARAI (辣手)   2015-06-12 13:14:00
支持除罪化啊啊!九成反对是真的吗…还是多数搞不清楚刑法除罪不代表不用受到惩罚与收到赔偿
作者: ynntk4815 (爱金)   2015-06-12 13:18:00
父母不合才是对小孩伤害大 当然原因可能是通奸不合后 父母子还处在同一家 不出问题难刑法上有罪 就能杜绝 那还真有用不过重点还是刑事法律是否要处理通奸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5-06-12 13:26:00
为什么不赞成除罪化就一定是不知道还有民事责任?我还觉得太多人把所谓民事责任想得太美好了呢
作者: Pnana (~吼唷~)   2015-06-12 15:00:00
多元成家除了同性婚姻外还有另外两个法案 团体什么的 嗯……现在大多数人喊支持多元成家都是跟在同性婚姻话题后 也确实身边很多人都是在不了解何谓多元成家的情况下举手赞成
作者: raneshiran (梦使者)   2015-06-12 15:44:00
多元成家立意良善,但还是会有漏洞,SNOW大提出的一点外,我也想过万一有心人和一群游民成家,杀掉之后诈领保险金?
作者: Doralice   2015-06-12 16:27:00
自己在医疗业也觉得多元成家中的家属制度可能延伸出很多问题。 同志婚姻本身我反而不反对
作者: carolfuy (La*)   2015-06-12 16:55:00
贴新闻不用加感想?
作者: raneshiran (梦使者)   2015-06-12 17:13:00
医疗法第63、34条~关系人(同居也算吧?)也可以签同意书,但很难证明自己是关系人~如果家属制度过了就可以有个证什么之类的。。。
作者: Harionago (Harionago)   2015-06-12 21:44:00
要选择小三无妨 该负的责任不能少 赡养费不能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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