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为什么要废除死刑?

楼主: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5-06-04 23:48:14
※ 引述《bukkake0103 (颜舍小品)》之铭言:
: 以支持死刑者常说的例子而言:
: 一、死刑的吓阻效用强
: 不可否认,刑罚一定有吓阻效用存在,不过这个吓阻效用效力多大,很难证明
: 以我之前po的文所列出来的数据而言,犯罪率整体是一直下降的,不管是有死刑的杀人还
: 是没死刑的窃盗,十年来犯罪率下降了40%左右
: 但光从这个数据你完全没办法拿来说明到底跟死刑有没有关系,你只能说台湾治安越来越
: 好了,甚至在95~98年四年死刑0执行的状况下,犯罪率还是在下降
: 有些人要求死刑尽快执行以达杀鸡儆猴的效果,事实上,在死刑有执行的年度,杀人罪的
: 案件数量下降程度跟没有执行的年度其实差不了多少
: 到底执行有没有杀鸡儆猴的效果我抱持怀疑的态度
: 而有趣的是,91年掳人勒赎罪废除唯一死刑改成相对死刑后,掳人勒赎罪的案件数量反而
: 直直落,从一年7、80件掉到现在一年不到10件
: 相信大家应该都觉得唯一死刑应该比不一定死刑更吓人吧?不然怎么会一堆人强烈要求怎
: 样怎样就唯一死刑?
: 回到掳人勒赎上,如果唯一死刑更吓人的话,有道理掳人勒赎的潜在犯人们唯一死刑不怕
: 反而怕不一定死刑吗?
: 有人说这不能代表唯一死刑比较没有吓阻力,可能只是犯罪者不流行用掳人勒赎要钱而已
: 那你怎么不会怀疑杀人案件量下跌可能也是因为其他原因(比如说大家比较不喜欢杀人了
: 之类)呢?
: 看出来了吗?犯罪量的变化变因太多,根本不足以作为吓阻力强弱甚至是否存在的有力证
: 明
: 这点不管对支持死刑还是反对死刑的人来说都一样,所以我才会说拿犯罪率出来佐证对两
: 方而言都是拿石头砸自己的脚
: 那我们要不要为了一个根本不知道效果如何的东西去支持剥夺人命的作法?
所以你知道这种统计数据不可以做因果推论吗.......
如果你是纯文组的,没学过基础统计学还不太要紧
学过基础统计学还把“相关研究”拿来做“因果推论”
我就不禁吃了一惊
“相关研究方式”不可以做“因果推论”最有名的例子:
夏天的冰淇淋销售量变好,同时犯罪率也跟着上升
因此可以推论冰淇淋造成犯罪率上升?
有一阵子突然冰淇淋缺货,而该地犯罪率也下降,
所以更可加强印证冰淇淋要禁卖?
为何不可做这推论的统计理由就不告诉你了
: 二、死刑才能将犯人永久与社会隔离
: 终身单独监禁搭配无假释制度其实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 你问我钱从哪里来?
: 台湾的狱政制度做得不是顶好,监狱中受刑人劳动的产能并没有非常高(工时不长、效率
: 也不高,销路也不是很好,之前卖受刑人饼干就很多人听到是受刑人做的就不敢买了),
: 但在这种状况下台湾受刑人一年的产值大概还是有十亿左右
: 以我个人作研究的评估而言,如果管理良好,效率提高的话,一年有个20亿产值也不是不
: 可能
: 一个受刑人一年平均花费大概12~14万,假设他可以在狱中活50年好了,一生大概花700
: 万(老了加上照料给你算1000万好了),监狱一年的产值就可以养100个终身监禁的犯人
: 一辈子
: 反而那些轻罪、小罪的受刑人才是花你纳税钱最大的来源,因为他们人多,监狱要一直盖
: 、看守人员要一直请,开销比死刑犯大太多了(所以干脆把什么诈骗的车手啦、窃盗的小
: 偷啦、过失致死的驾驶人啦全部处死算了?)
: 逃狱问题?
: 台湾近几十年来没有发生死刑犯越狱的案子(搞不好是从来没发生过因为资料查不到,如
: 果有板友可以补充就太好了),最后一件越狱成功的案子是民国83年詹龙栏越狱,他不是
: 死刑犯,高雄差点越狱的那些犯人似乎也不是死刑犯吧
: 结果反而想逃的都不是死刑犯,囧
: 逃狱而且还要成功,机率根本比0.1%还低
: 相较之下,根据研究,即使是美国,死刑的误判率都还有4、5%,何况台湾?(勿忘去了
: 一趟大陆回来就莫名其妙被枪毙的杜氏兄弟)
: 两个权衡一下,大概就知道谁的担心比较多余了,如果你觉得误判机率很低不用太担心,
: 只要改善司法制度就可以,不用因为担心误判就不支持死刑
: 那逃狱的机率你应该也要用同样的眼光检视它,逃狱机率更低,只要改善狱政制度就可以
: ,不用因为担心逃狱就不支持终身监禁
: 有人认为终身监禁可能比死还惨,更侵害人权
: 我不否认这是有可能的,也许有些受刑人认为不自由毋宁死,但我更相信好死不如赖活这
: 个道理
: 因为我访问过苏建和,他被诉讼跟官司以及羁押毁了大半辈子,即使现在他自由了,他的
: 人生还是没办法恢复
: 但至少他还有命,这点也是他自己亲口讲的,他现在还有命去推动避免冤狱的改革并且现
: 身说法,这已经是不幸中的大幸
: 而我跟其他重刑犯聊过的经验,大部分重刑犯都认为还是被关着好,至少命还在
: 至于有人提到某些废除死刑支持者的想法是终身监禁搭配严格的假释制度让人无法接受
: 我想问,你没听过周处除三害的故事吗?一念可以让人变成修罗,一念也可以让人成佛
: 你可以预测五十年后你的价值观会怎么转变吗?不行吧
: 浪子回头很难,但也不是没听过
: 佛家都有杀人大盗一朝醒悟皈依我佛的故事了,过个三、五十年难道你就能肯定人心不会
: 改变吗?
: 最近不是才有一个前纳粹军官受审吗?我想他的发言应该可以代表经过时间推移以后想法
: 改变的例子吧?
: 当然这个假释制度要怎么设计还需要集思广益,不过我觉得不是那么无法接受啊
: 难道那些杀人犯十几二十年前就知道自己在十几二十年后会杀人吗?多少人分手的时候发
: 誓这辈子不再相见结果几年后旧情复燃啊?
: 你都不知道你自己十几二十年后在想什么了,怎么有办法肯定别人三、五十年后想法不会
: 改变?
: 我们说一个人无教化可能,也只是当下评估他没办法被教化,你不可能真的知道他几十年
: 后还是不是这个死样子
1.你有听过“反社会人格”吗?你知道背后的生理机制吗?
2.那个纳粹军官其实也并不完全认为自己有错
3.杀人犯只要养得活自己就好了吗?
4.我也反对第一次犯法就判死刑,因为没给对方验证他有悔改的机会
但如果关了十来年,出狱后再犯呢?
: 三、只有凶手有人权?被害人的人权呢?难道被害人活该被杀?
: 这个问题其实也是价值观取舍而非一定有对错
: 以我来说,我觉得每个人,只要他在生物分类上属于智人,他就该有最基本的人权保障
: 如果他犯了罪,我们为了保护其他人,维持社会和平,可以限制他一部分的权利,但不能
: 完全不把他的人权当一回事,尤其不可透过国家公权力来蔑视他的人权
: 举个万年老例子,纳粹当年迫害犹太人可是行使“合法的国家公权力”杀了几百万人
: 纳粹也不是一开始就说要怎样怎样剥夺犹太人的人权,而是一步一步慢慢来,先限制这个
: 然后剥夺那个,而且一开始也不是针对犹太人,而是先从比较小的群体开始温水煮青蛙
: 当时大多数人也不觉得会怎样,反正不关我的事,最后的结果如何可想而知
: 为了避免重蹈覆辙,我们只好强制政府无论如何都必须尊重国民最低限度的人权,以免再
: 被温水煮青蛙
: 回到我们讨论的话题
: 如果你承认政府可以蔑视犯罪者(以现在来讲是杀人犯)的人权不把他当人看,那是否有
: 一天,你也可能容忍政府蔑视其他人的人权(比如说尚未杀人但具有攻击性的精神病患)
: 不把他当人看?
: 或许你会说精神病患没杀人不需要剥夺他的人权,那如果哪天他发病了用残忍的方式杀了
: 人,你觉得需要剥夺他的人权吗?
: 难道他可不可以当一个人是决定在随机的会不会发病上吗?
: 虽然你可能觉得你只说杀人犯不配享有人权,其他人你不会这么觉得,但不可否认你就是
: 开了一个洞,你承认有某种类型或某些群体的人可以不把他当人看
: 现在大众觉得那个类型是杀人犯,哪天有没有可能同性恋或人兽恋被当时的大众觉得不配
: 当人,是不是也可以合理的剥夺他们的人权?反正杀人犯我们也用一样的方式剥夺了嘛
: 所以我支持保障犯罪者人权并不代表我漠视被害者人权,而是因为我认为人就该一视同仁
: 的享有人权,在犯罪的情况下,至少也要有最低限度的人权
: 没有人活该被杀,杀人案不管怎样都是一个悲剧,但我同情死者跟我维持凶手的最低限度
: 人权是两回事
: 我并不冷血,我看了叶小妹妹的故事跟纪念MV、看江国庆的故事跟影片都哭得半死,我听
: 苏建和讲自己的故事也是眼角泛泪
: 所以我说这只是选择的问题,就看你选择要不要开那一个人权的例外而已
“支持人权”和“支不支持死刑”是两回事
一堆认为废死不错的人,对于受刑人的处罚更是令人叹为观止
又我并不认为受刑人就应该被剥夺人权
因为他的处罚在于自由刑和生命刑,
而非剥夺他的人权以给予处罚
至于精神疾患者,
因为他本身就不知道是非对错,或是很难判断是非对错
刑法已然要加入“矫治教化”的功能
而精神疾患本身并非自愿产生害人的行为
(这点又和“反社会人格”不同了)
所以他并非适用于一般尚可判断是非对错者的途径
: 四、一命偿一命
: 我觉得根本不存在一命偿一命的问题,因为就算杀人者死了,被害者也不会取回生命
: 一命偿一命的讲法最后只剩下无意义的报复而已,对整体社会来说基本上是没有太多实质
: 意义,只有心理层次的问题罢了
: 五、被害者家属观感
: 这就回到最根本的问题了,你认为法律尤其是刑法到底是拿来做什么的?在死刑的吓阻力
: 不能被有效的证明、永久隔离的目的可以被其他损害更小的手段取代的时候
: 死刑到底剩下什么?抚慰家属吗?
: 那就跟开头讲的一样,往往只是报复心态作祟而已
: 最后
: 我记得其他板友还有很多理由啦,比如说治乱世用重典,前面我已经讲了,数据显示台湾
: 治安是越来越好,根本不用讲什么乱世
: 而且我一时间也想不齐我看到的所有理由
: 各位如果有其他理由可以补充,我还会再回应
: 我的结论就是,其实选择支持死刑与否,就只是看你觉得报复重不重要,是不是刑法(或
: 死刑)存在的重要原因,其他什么理由大概都是可以透过别的方式去解决
: 而报复或伸张正义其实往往只是一种情感上的慰藉,不管是个人还是集体,有些人没办法
: 自这种感情上的依赖中抽离出来,就永远会用“天理”、“正义”、“XX就是该死”、“
: 要有同理心”这种因人而异而且旁人比较难去拆解、反驳的东西来当作理由
: 到这种程度,说穿了,就跟信仰差不多
: 一派觉得报复很重要,一派觉得报复不重要,两派各自找各种奇奇怪怪的理由互相攻击
: 但真的抽离开来的话,会发现这些理由都有替代方案,制度处理得好的话其实都不是问题
: (比如说废死派的误判问题或反废死派的永久隔离逃狱、消费问题)
: 至于为什么两派人马一直无法找到平衡点?废话,你要穆斯林奉主耶稣基督的名,不是找
: 死吗?
在台湾,死刑真的可以被其他刑罚取代吗?
或者只是一些思虑不周的人之想像
废死的国家有多少是已开发国家,台湾现在是怎样的经济状态
已开发国家是“废死之后就变已开发国家”,
还是“经济有了一定条件才可以支持废死的制度结构”。
至于其他跟着欧洲废死的其他国家
有多少是如同台湾受到欧洲的经济压力所致
虽然我反对“纯粹的报复”,
但报复真的不重要或真正可以消弭吗?
连废死团体支持者,自己看到所属团体被不理性的言语攻击
都会忍不住想要用同等水准的言语反击了
甚至还能够大酸特酸却被称为理性
如何说服他人“报复不重要”
另外,当台湾社会越来越好的时候
是否也代表死刑可能动用的机会越来越少
然则刑法乃“罪刑法定”,
一条法律放著可以不去用它
(一定要用它才是怪事)
但是将它删除可是连用都用不了(至少在正常的时候不能用)
而且删去一条法律并非难事
困难的点在于要如何建构更完整的配套和相应相辅社会情境
台湾有了吗?
: 最重要的是,本篇sent from my android
我比较逊一点,只能用电脑版的回应
作者: maime55 (退出黄线之外)   2015-06-04 23:49:00
很清晰的思路
作者: Cain (沙发上的喵)   2015-06-04 23:54:00
推。统计数据和因果推论不该直接挂勾的..
作者: wantin1122 (尪仔飘)   2015-06-05 00:00:00
作者: yosa (存一寸光阴 换一个世纪)   2015-06-05 00:03:00
对于那些重大犯行罪犯, 反而觉得监狱外才是监狱。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6-05 00:04:00
你明明就吐槽了啊
作者: yosa (存一寸光阴 换一个世纪)   2015-06-05 00:05:00
就台湾现阶段死刑还是有存在的必要性。
作者: heat0204 (heat)   2015-06-05 00:08:00
作者: superlilo555 (邦尼把我看到的现实说出 )   2015-06-05 00:19:00
推 我希望台湾以后能进步成不需死刑的国家 现阶段不适合废死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6-05 00:21:00
推这篇
作者: hoij79627 (诚征回收业者)   2015-06-05 00:43:00
同意!
作者: flyingfei77 (妖尼姑妖尼姑)   2015-06-05 00:45:00
推~~~~
作者: bravejared (jared)   2015-06-05 00:46:00
推,考虑范围广泛多了,废死不废死真的不是只有人权问题这么简单
作者: flyingfei77 (妖尼姑妖尼姑)   2015-06-05 00:48:00
觉得S大跟B大都很强
作者: xerady (哎!)   2015-06-05 00:54:00
可是自由不就是人权的一种,剥夺自由就是剥夺他人权的处罚??
作者: ringo750358 (banao)   2015-06-05 00:55:00
作者: maye (好想玩别人的猫)   2015-06-05 00:55:00
觉得S大真的很强,很有耐心
作者: lakugawalan (Laolan)   2015-06-05 00:57:00
现在怕的就是死刑的使用时机都是政府为了转移焦点...
作者: tp6942u6 (促咪a)   2015-06-05 01:11:00
推!!!
作者: hoij79627 (诚征回收业者)   2015-06-05 01:17:00
所以每次看到“因为有恐龙法官,所以不能给他们判死刑的权力”这种论调 我就觉得本末倒置啊!
作者: xerady (哎!)   2015-06-05 01:28:00
我也认为报复的情绪真的无法分割,当然他不能当作正当的死刑理由,但如何能够消除这种恨意?无期徒可以提供隔离效果,但没办法提供这种情绪出口。支持死刑的人要认识到自己报复的情绪,也要知道杀死死刑犯的过程我们跟死刑犯是一样的,也要接受用报复的手段造成的社会风气。仇恨只会带来更多仇恨,但要停止用仇恨的手段之前,必定会先经过仇恨的过程,直到人们真正的受到因此所带来的严重的伤害,才有可能停止下来…只是这段时间会多久,还真的不知道
作者: dswen (牛河)   2015-06-05 01:29:00
罪刑相称其实也是一个问题啊,怎样的犯行才能对映出死刑这方面的论述几乎没人题0rz我在八卦版有相关说法 http://tinyurl.com/opdwzjr
作者: xerady (哎!)   2015-06-05 01:35:00
d大,那么极端的邪恶之“人”,我们可以杀死他吗?
作者: dswen (牛河)   2015-06-05 01:43:00
其实剪除论算是比较温和的支持死刑派,不过他在极端邪恶举的例子是某德国元首 可以想见它其实跟废死实际上相差无几罪刑相称很难有一套具体公式,只能从司法实践上画出大概线社会也有该负责的部分,那还可以导出死刑吗?
作者: wak (默艾)   2015-06-05 02:20:00
正常的社会观 是“死刑已经存在的现实”去谈论废除死刑的方向但他那篇的论点 却是单就死刑是否该存在的单一行为去看待死刑已经是我们社会的最重刑 同时也影响其它刑责的平衡所以单一角度的看“死刑”这“一件事” 太过片面而伪善要谈论死刑存废于当下社会制度的影响力需要非常全面的司法审视与改革 甚至教育行政面都要同时修正
作者: rubeinlove (れな)   2015-06-05 02:24:00
推推 喜欢这篇的推文讨论
作者: wak (默艾)   2015-06-05 02:25:00
更重要的 在废死最强调的冤案 它是无关于死刑的常态性罪恶在国家各制度层面的同时改革前 司法的公正力要放在矫正最前线司法公信力不得民众信任之前 怎么改都是恶性循环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5-06-05 02:27:00
所以你有什么方针让国家改善到可以废死?
作者: wak (默艾)   2015-06-05 02:28:00
与其这状况下的废死改革 不如干脆不要司法 民众也会放弃司法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5-06-05 02:28:00
赐教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5-06-05 02:30:00
那国家除了死刑没别的法度??
作者: wak (默艾)   2015-06-05 02:31:00
你是在跟我说话? 是的话我就已经说了在作任何改革之前 司法公信力要先取回民众信任为什么这么多人不想废死 因为对罪恶被放纵的程度太甚最简单的道理是政商勾结的犯人可以在街上乱走 贪污跟没事一样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5-06-05 02:33:00
有人宣称死刑不是这国家可匹配的权力。若同意有道理,既然有别的法度,那何不选那法子就好呢?
作者: wak (默艾)   2015-06-05 02:34:00
人民对社会不公之痛恨 寄望于司法制度之严峻并期待得以伸张而死刑是司法对罪犯的最重刑 也是对所有罪恶最深的审判在人民越寄望司法能给社会交待的期待中 最深最重的一步你不能在没有任何取代方式与准备的现实中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5-06-05 02:35:00
但司法却拆了文林苑,枪杀争取民主的人?
作者: wak (默艾)   2015-06-05 02:36:00
就任凭一个意志就把这个由社会建立的共识手段中将它片面改变你在跳针了 枪杀争取民主的人是什么意思 他们犯了什么罪他们犯了政治罪 现阶段是应该把政治罪除罪才对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5-06-05 02:37:00
扇动叛乱 颠覆国家
作者: wak (默艾)   2015-06-05 02:37:00
并不是政治罪没有死刑就合理 而是政治罪本身就不合理你自己的因果关系要搞清楚 而不是单方面扣在死刑这件事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5-06-05 02:38:00
我认为该废死的理由正巧与你一样,源自于对国家的不信任
作者: wak (默艾)   2015-06-05 02:38:00
最终你的论点还是离不开冤狱的范畴 那还是司法公信力的问题而不是最终制裁方式的问题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5-06-05 02:39:00
并非冤狱,而是白色恐怖 二二八这种事情
作者: wak (默艾)   2015-06-05 02:39:00
若你对司法是这样的不信任 我认为你该作的是放弃一切司法因为不是制裁手段 而是它整个审判基础你都不承认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5-06-05 02:40:00
禁止死刑不就解决很多疑虑了吗!?何必放弃司法?
作者: wak (默艾)   2015-06-05 02:40:00
对于你的想法 我上面有说 社会该作的是先把司法公信力取回来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5-06-05 02:41:00
何不等到人们相信司法再来纳入死刑!?
作者: wak (默艾)   2015-06-05 02:41:00
你说的政治罪难道不判死刑就可以接受? 就可以认罪?你看郑南榕自焚是为了什么 他被抓虽然可能会死 但不一定会死他自杀是为了什么 为了他的理念难道不会被判死刑 他就可以被抓了吗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5-06-05 02:43:00
那没自焚的曼德拉呢?
作者: wak (默艾)   2015-06-05 02:43:00
所以你的政治罪不被判死刑就可以被接受 根本是不成立的你只是把审判与执行混为一谈罢了照你的逻辑 误判是无所谓的 不要死就可以接受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5-06-05 02:44:00
……你以为政治犯都是被暗杀的而已吗?
作者: wak (默艾)   2015-06-05 02:44:00
冤狱永远是冤狱 对事实是不重要的所以你要取回的是司法的公信力 而不是死刑是不是合理这件事你不信任的是整个司法 而不是死刑你一直在鬼打墙 我解释至少三遍 不再讲了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5-06-05 02:46:00
那经常滥权僭越的国家,还赋予他死刑的权力又是什么逻辑?因为你不了解银行不想借钱给倒债无数次的人是什么想法,所以认为我跳针。以资格条件做赋权程度的衡量哪里没道理了?公司信用不足就要从累积信用做起,而不是借出去再要求银行去补足监督它。公司借不到钱发展差,人民股东要去鞭策它。不是把超贷(死刑)这总事情当作理所当然的事情。等国家有诚信不歪哥,再来谈授权死刑吧。没道理的事,不是说一开始就有,主张收回者就要去想配套。女权、婚姻平权、发禁、党禁。各个议题守旧派总是这付态度,存有都站不住脚的法律,过去便宜行事现在被挑战还要别人自己去想配套,简直反客为主。
作者: xerady (哎!)   2015-06-05 03:18:00
对司法体制漏洞与废死的连结,可以参考苗博雅的“绑着一起死”。其实无论再怎么改善,只要体制由人运作,就会有弱点,也就是一定会有误判发生,不可能有完美的司法体制。因为死刑不可逆,所以造成的损害完全无法回复。假设司法判了100个死刑,99个都是该死的人,1个是无辜之人,我们可以接受那一个人跟着其他坏人绑着一起死吗?
作者: wak (默艾)   2015-06-05 03:21:00
所以我说要思考的是整个司法的公信力 而不是死刑本身这包含了司法的其它审判 在往无死方向调整时 其它罪责何解然后在这样的制度下 教育制度与行政体系中 又该如何因应因为这种对罪与罚的改变 不只是行为问题 更是社会价值问题而司法制度的全面调整也必然要考量到社会对道德是非的期待误判就是误判 不会因为死刑而变成不是误判任何模糊焦点而改变最具指标性的手段 当死刑消失后我们的司法又要拿什么行为去当作对最罪恶之事的审判行为不要再跳针说什么被害著一起死 那是误判的事 不是死刑的事你们该探究的是让司法更清明 不让无辜者被误判而落入死罪甚至改革整个司法体制 让重罪者就算不死也无法回到这社会而在社会中该以怎样的价值去营造新的世界 不制造更多的冲突而不是单单片面的认为不要有人死于死刑 让重罪者也安心趴趴造无法拿回公信力的司法 夸张的误判永远存在不会让冤狱从悲剧变成喜事
作者: xerady (哎!)   2015-06-05 03:34:00
w大,你根本没在看别人打的东西…无论怎么研究也不可能完全阻止误判发生,没有这种体制。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5-06-05 03:36:00
先拿枪给流氓维持治安,再要求反对者去教化流氓!?
作者: wak (默艾)   2015-06-05 03:54:00
没看? 你一直在说什么无辜之人 我就说了你那是司法公信力重复好多次了 你们说的就那些论点 一直在重复一直要人家去认同你们说的冤狱等等的片面问题我就说了那是司法公信力不被你们认同的关系 那是基础所以你们要在乎的不是死刑 而是整个司法如何被你们取信的问题而这整个制度该怎么改善以致于你们认同而且社会也认同的共识举例来说就算要立个终生监禁取代无期徒期与死刑 也可以但这个终生监禁的监狱要设在哪 司法与教育又该怎么调整让社会去接受新的价值观 去接受一个不再用死亡去防止罪恶之事这些层面远高于你坚持的那些无辜者被重刑犯绑在一起的描述你一直重复的东西只有那些制度中本来就不该犯的错而不是制度正确的执行下会有哪些“正确的错误”但你所用的论点却是正确执行的结果要为不该犯的错去承担责任本质上来说本来就是两回事 现在要谈就全面的谈但你还是执著于你想注意的小面向而已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5-06-05 04:03:00
到底先赋权再改善国家公信力,还是先改善公信力再考虑赋权?这顺序就是差别所在
作者: wak (默艾)   2015-06-05 04:07:00
顺序?不先把司法公正先拿回来 就要先废死 这你的顺序?换言之 在司法修正之前 先让郑捷与龚犯手牵手等假释 这样?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5-06-05 04:08:00
前面打一串 看不出来吗? 是 就是如此
作者: wak (默艾)   2015-06-05 04:08:00
所以我说 这就是单方面谈废死 将会造成的伪善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5-06-05 04:09:00
废死=假释 要不要顺便脑补开趴!?
作者: wak (默艾)   2015-06-05 04:09:00
最终我们在完成更好的社会之前 我们先赔上我们社会的信任你说不出东西就在怪人脑补喔现在最重刑就死刑 其次是无期 但无期可以假释你连这都不知道 我看了好悲哀 是你不管别人说什么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5-06-05 04:10:00
少打高空 , 不处死等于假释 逻辑?
作者: wak (默艾)   2015-06-05 04:11:00
你只坚持你想讲的而已  这种思维谈废死....我说的是现行司法状况 你连这都不谈就说别人打高空 真是..... 无言以对悲哀而已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5-06-05 04:13:00
那为何不是你去推动不得假释,而是坚持死刑一定要留着?又是本来如此天经地义那套?
作者: jyekid (会呼吸的痛)   2015-06-05 04:56:00
我不认为这篇原PO有读懂 bu在第一点想表达的意思bu在前篇第1点的论述 跟你讲的冰淇淋例子不是一样吗亦及 统计数据不可以做因果推论! b原文在第1点最后做的结拿犯罪率出来佐证对两方而言都是拿石头砸自己的脚到底是阅读能力有问题 还是哪里出了问题至于后面讲的反击论更好笑 废死方遭受反对者的批评当然有回应 强烈的措词 但废死者是有强烈主张受害者不能反击吗他们认为 今天被杀 明天用杀的反击是有问题的问题在哪 这几天已经讲很多了 为什么要用这种层次论辩模糊
作者: bacdasdf (酱爆)   2015-06-05 05:15:00
我个人是不觉得 判死刑=用杀的反击 喇
作者: sca133   2015-06-05 08:01:00
W大你跟跳针王认真做啥啦
作者: wantin1122 (尪仔飘)   2015-06-05 08:35:00
推w大,现行的法制的确无法让我信任无期徒刑是永远不会被假释出来的,因此虽然了解废死的最终目的,但我会希望那是建立在法律已能完善处理重大刑案的条件(例如立了终身不得假释法),否则现阶段仍无法认同杀人的现行犯为何只判无期,因为我会觉得他是有可能假释出来的举个例子(但我不确定例子是否合适啦)前阵子有两个性侵犯假释,结果却剪开脚镣逃走,虽然后来抓到了,但那也降低了我对政府教化犯人的信任,因此在这些信任被重建前,我自己是觉得在目前的制度还不适合立即推动废死,若未来有人可以提出该怎么成立配套,或是比较评估废死及不废死之优劣,甚至以一些罪犯进行试行,慢慢让大家认同,或许那时来谈废死会更好
作者: Doralice   2015-06-05 08:53:00
推~ S大的论述逻辑本系列最清晰也推wak
作者: whynotwhy (right_is_right)   2015-06-05 09:06:00
条理清晰阿!
作者: dluog (gleen)   2015-06-05 09:53:00
作者: bluevillage (inner child)   2015-06-05 10:26:00
推这篇
作者: eterbless (守护之翼)   2015-06-05 10:47:00
这篇应该爆
作者: wjs19 (冏毛男)   2015-06-05 18:48:00
GOLF开始跳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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