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世界的死刑存废

楼主: bukkake0103 (颜舍小品)   2015-06-02 16:08:01
※ 引述《laverne1 (laverne)》之铭言:
: 一堆假文青装懂学什么欧美废死还拿他们数据
: 欧美这么有人权发动战争杀那几千几万人是杀假的吗?
喔,我想你根本没有深入了解过人权发展的轨迹吧
人权是建立在血腥之上的,血流越多,进步幅度越大
你不知道每次重大战争后,人权就会有重大进步吗?
例如宗教战争之后,对于少数民族的保护受到重视,甚至可以对他国迫害少数民族的行为
进行武力干涉
再如法国大革命的人权宣言
又例如美国独立战争后独立宣言对于人权的强调
南北战争后黑奴的解放(虽然到现在都...不过也算是有进步啦)
两次世界大战后,人权都有提升,妇女权也是因为战争而获得重视
人类不是完美的,必须从错误中学习,综观整个历史的轨迹
人权的概念确实是一步步的发展,虽然也一直遭遇挫折,但不可否认跟最早的时代相比
成长是有目共睹的
: 恐怖份子也也只是犯个法为什么要要被全部杀光?
: 光英美派去中东那边的军人就不知道杀多少?好几万吧 野蛮? 我只能柯柯
: 牵涉到国家利益都是直接制裁了还跟你判刑咧.
: 恐怖份子没人权吗? 他们也是生命阿? 为什么欧美能直接扮演上帝炸个他们尸骨无存?
我个人认为这也是人权成长的一个契机啦,就像之前的一系列战争一样
欧洲一开始自己打宗教战争,打完以后欧洲内部的人权就成长了
美国跟英国打独立战争然后又打内战,打完以后美国的人权成长了
战争或准战争状态下,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人权确实是比较难顾及
我想这是因为国与国的疆界以及人与人的隔阂才导致如此
但你的讲法其实也是有问题的
我比较喜欢用孔子、墨子的例子来比喻,人权这种东西,最终的目标是像墨子一样
兼爱非攻,但这个目标很难达成,所以目前就只能像孔子说的一样,有亲疏远近之分
但这两种想法没有一个是错的,只是应然(大爱)与实然(亲疏)而已
你质疑为什么欧美没做到应然(使敌对者都同样享有人权)
那我反问你,这种应然你做得到吗?你可以爱一个陌生人甚至是敌人
如同爱你的父母一样?我自己承认我做不到
但我可以爱我的父母,难道你要说“你看啦,你都没办法爱敌人了,还跟我谈什么爱”
吗?
就因为我没办法兼爱陌生人,我就不能谈爱吗?
那我对我父母的爱是?
我看很多人很喜欢拿欧美对中东、对恐怖份子来讲人权是狗屁
请问一下,我们现在是在讨论如何处理侵略我国的战俘还是某个敌国吗?
不是啊,我们讨论的是同样身为中华民国国民的某个个体
你讲欧美对中东很残忍,但人家对自己人的做法有些还是满值得学习或讨论的啊
你们这些人的讲法问题出在哪知道了吗?
“因为你没办法兼爱陌生人甚至敌人,所以你讲的爱大概也是狗屁,我才不要学”
啊人家明明就还有对自己人的爱可以学啊...你直接一杆子打翻一条船干麻?
: 再谈废不废死的人自己再想下去就好笑了.....
我怎么想都觉得你讲的东西比较好笑...
: 对了要谈废死的你家大楼住一堆假释前科是 奸杀犯 随机杀人犯 杀童犯 要的我没话讲
: 自己都不能接受的人没资格高谈阔论.
你这样讲也是很荒谬的,依照你的逻辑发展到极致,立法委员如果觉得某条罪刑期太重要
修正成比较轻的,是不是只有身边住一堆犯了这种罪的邻居,他们才有资格修法?
你这种讲法就跟“你又不是篮球大帝麦可乔丹,你凭什么当篮球球评?”差不多荒谬
: 有时后我觉得高谈废死者真应该被判个公然污辱罪 站在受害者家属立场就知道.
公然侮辱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你懂吗?一定不懂啊,因为你连字都打错
还好只是你觉得,不然世界还不大乱啊?
作者: sherbet   2015-06-02 16:13:00
加油~
作者: yellowones (yellowones)   2015-06-02 16:14:00
他都被打几次脸了还在继续跳,实在不用对他认真耶
作者: kraftwerk (田野调查)   2015-06-02 16:16:00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6-02 16:16:00
他会说你这是废死的傲慢
作者: iron999 (就算失望不能绝望)   2015-06-02 16:17:00
可笑
作者: rubeinlove (れな)   2015-06-02 16:18:00
推你的逻辑,我真希望大家的论述都理性又有逻辑啊
作者: tingover (脑子有洞)   2015-06-02 16:18:00
这种文也能回 b大真强XD
作者: yellowones (yellowones)   2015-06-02 16:21:00
最好笑的是说人可笑的自己什么都生不出来的人XD
作者: iron999 (就算失望不能绝望)   2015-06-02 16:21:00
你自己说爱还是有分亲疏 结果杀人犯又用大爱不分亲疏了矛盾
作者: rubeinlove (れな)   2015-06-02 16:21:00
希望可以看到嘘文的人的理性论述~
作者: iron999 (就算失望不能绝望)   2015-06-02 16:22:00
标准都给你订 不符合你标准的都是逻辑不好 你赢了
作者: sherbet   2015-06-02 16:22:00
对杀人犯哪里有不分亲疏了 是有要大家把他接回家住喔?
作者: mailgogo (媚媚跑跑)   2015-06-02 16:24:00
台湾的目前社会是很难理性讨论的 因为情绪很好操控但要大家冷静的想想废死的内容配套措施是难的 因为一句死的是你家的人你还能废死吗 就会把情绪吵到最高了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6-02 16:26:00
所以啦,逻辑教育好重要啊
作者: sherbet   2015-06-02 16:26:00
每次看到我都好奇想问"那死的就是你家的人喔?" 家里没死人就只能支持死刑不能废死的理由在哪?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6-02 16:28:00
不行喔,你会被围攻说冷血不管死掉的小孩偏袒犯人
作者: mailgogo (媚媚跑跑)   2015-06-02 16:28:00
是呀 这就是社会观感呀 顺着舆论怎样都说得通 ~你提出不同意见 就会被扣上你冷血你无法感同身受!最后又得到一个同样的结论 因为死的不是你家的人 你才会这样…无限的循环
作者: sherbet   2015-06-02 16:29:00
少跟别人家小孩装熟了!(误XDDD)
作者: miikal (miikal)   2015-06-02 16:29:00
废死国一样有侦探小说、杀人魔电影、复仇私刑故事。废死国的国民并不是多有大爱,多宽容,只是单纯不觉得政府有资格
作者: sherbet   2015-06-02 16:31:00
推楼上 所欲不等于应为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6-02 16:31:00
好笑的是我至今还没看到那些正义感爆棚的人提出要组巡守队
作者: miikal (miikal)   2015-06-02 16:31:00
帮他复仇而已 废死者天真又充满圣光完全是误解
作者: mailgogo (媚媚跑跑)   2015-06-02 16:32:00
不知哪来的会觉得废死都是充满圣光@@ 终身监禁不得假释对一个求死的人来说更是痛苦 那种方式我认为比一枪让他死更让他痛苦
作者: iron999 (就算失望不能绝望)   2015-06-02 16:37:00
喔 要继续战逻辑是吧 那欧美国家不爱恐怖份子可以不要给他们死阿 说好的人权呢?你是站在哪个逻辑觉得他们杀恐怖份子合理
作者: minori (minority spirit)   2015-06-02 16:40:00
换个说法 战争时的敌国人又不是本国国民 又没跟本国签订社会契约 你怎么觉得本国宪法该保障他们的人权?
作者: moonshade (一只欧拉猫)   2015-06-02 16:50:00
讲了好几次战争行为与刑罚是两回事,听不懂就是听不懂一个是抗拒的手段,一个是对无法反抗的罪犯的逞罚恐怖分子是有跪在地上一排给他们杀吗?还是有举白旗投降然后被杀 ?
作者: jyekid (会呼吸的痛)   2015-06-02 16:53:00
别浪费时间认真了.... 你还真的有心去举例给他听
作者: viviberry (薇薇贝瑞)   2015-06-02 16:58:00
废死又不是要让他好好住 要折磨他到求死不得才叫惩罚
作者: flyingfei77 (妖尼姑妖尼姑)   2015-06-02 17:01:00
原po 抱歉再问一下 废死的主因是人权至上吗跟没有人有剥夺人权的权利
作者: ariel780102 (艾利儿)   2015-06-02 17:04:00
给箭头 因为忌妒你不忙想嘘XD 推认真
作者: flyingfei77 (妖尼姑妖尼姑)   2015-06-02 17:04:00
如果是的话 为什么它是绝对的呢因为 我真的很难 应该说无法认同不管犯人犯下什么样的罪行仍坚持他有人权
作者: jyekid (会呼吸的痛)   2015-06-02 17:06:00
别开嘲讽啦...虽然要是我 也忍不住解法是 是社会结构影响那些人的作为 犯罪是最后看到的结果但这一般人无法接受
作者: rubeinlove (れな)   2015-06-02 17:08:00
我倒觉得他依旧有人权,只是国家有权力做相应的剥夺(如自由刑)虽然结果上来说是一样的
作者: sherbet   2015-06-02 17:09:00
楼上涉及自由权的话 通常会讲"限制"
作者: boast (Any)   2015-06-02 17:10:00
怎么可以一直跳针啊?看完文章还能跳针再问同样的事,原po干脆复制贴上好了。 看了都替原po觉得累 = =
作者: flyingfei77 (妖尼姑妖尼姑)   2015-06-02 17:12:00
为什么不能问 我想问是为什么人权“至上”啊= =那其他观念呢
作者: boast (Any)   2015-06-02 17:12:00
你也太有耐心
作者: moonshade (一只欧拉猫)   2015-06-02 17:13:00
现代人权哲学的建构是生而为人就有的,想要深究大概要看完一整个天赋人权的论述,因而衍生出许多法律问题,例如人在什么阶段还是一个人?胚胎有多大算是一个人,植物人脑死算不算是人
作者: swanmay (酸梅)   2015-06-02 17:15:00
纯嘘中华民国国民
作者: flyingfei77 (妖尼姑妖尼姑)   2015-06-02 17:15:00
恩恩感谢楼上m大
作者: moonshade (一只欧拉猫)   2015-06-02 17:15:00
光是"至上"这个字就不精确了,人权是允许被剥夺的但是目前的共识是一个人的生命权不可剥夺人权再细分又有很多层次,自由权等生命权不可剥夺的理由是因为其不可回复性因此使人残废的刑罚就是一个比死刑更早废除的例子例如剁手、烙刑等,这些都是类似的不可回复刑罚有兴趣可以看看 http://goo.gl/XGPKM0 刑罚极限的序现代文明建立起的法治社会不是随便个乡民出来扯两下就能分崩离析的,不然这两百年的学者的争辩和革命的死伤全部都付诸流水了那扯到战争,就是一种保护人权的性质例如自卫好了,他允许个人可以合法剥夺别人的生命权前提是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权,战争是以一个国家的角色
作者: flyingfei77 (妖尼姑妖尼姑)   2015-06-02 17:23:00
感谢原po跟m大解说~
作者: moonshade (一只欧拉猫)   2015-06-02 17:24:00
来论述自卫,这也是为什么二战之后国家无法侵略都要用一些理由,例如我不先打他他会打我(伊拉克核武)
作者: iron999 (就算失望不能绝望)   2015-06-02 17:38:00
你认为本国国民应该要有人权 但对外国人就不用讲人权 所以依你的标准来看废死刑当然合理 但台湾多数人心中的标准就是认为剥夺他人生命的人便不配拥有人权 所以有死刑合理。所以这就只是变成谁该拥有人权的议题而已,然后你用你自己的标准去看别人不同的意见,再说别人不合逻辑,有没有这么好笑
作者: asdisr (毛鱼)   2015-06-02 17:53:00
作者: seigamywife (轩)   2015-06-02 18:10:00
推,生命的给与和剥夺是底线,人类不能碰触的底线,事实上人权是一个人生而与之具来的权利,只要身为人就拥有,没有任何条件限制我特别同意你关于孔孟那段,这部份我是用基督教义来理解的,虽然表达方式不同但想法是一致的
作者: sherbet   2015-06-02 18:20:00
被说不合逻辑是会怎样 大不了你就说回去阿 看别人的意见不用自己的标准是要用谁的标准
作者: osape (oo)   2015-06-02 18:33:00
所以当无差别杀人犯不断残杀一般人民时,人民该乖乖被他杀?
作者: theNBHD (芳邻)   2015-06-02 19:30:00
推请问为什么楼上会得出一般人要乖乖被无差别杀人犯杀的结论@@?
作者: osape (oo)   2015-06-02 21:12:00
杀人犯不可死刑,假释出狱后再犯杀更多人,入狱后仍然不可判他死刑。明显的杀人犯可以定人生死,但别人不能判他死刑无论他杀死多少人。如此世界就是杀人犯任意定人生死PS.以上杀人犯指无差别杀人犯和快乐杀人犯
作者: boast (Any)   2015-06-02 21:28:00
觉得同情
作者: asdisr (毛鱼)   2015-06-02 22:53:00
废死也不代表就是杀人犯很容易出狱吧 假设真的推行废死一定也有相关配套措施@@??事实上好像也看到很多废死的支持不能假释??
作者: loverick (可爱又迷人的角色)   2015-06-02 23:34:00
死刑的目的在于永久隔离,而不是报复,到底社会是有多重的怨念阿
作者: kruzin (嘿哈)   2015-06-03 00:07:00
有些人感觉理解能力有点不好…
作者: osape (oo)   2015-06-03 07:02:00
有些人不懂废死 废死是反对监狱和刑罚的 只是现在不敢说只是现在不敢多说 先用终身监禁呼咙一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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