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世界的死刑存废

楼主: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5-06-01 18:53:36
看到SeedDgas大战意满点
加上某篇废死文章其实内容漏洞不少
但好多人因为“耐心解释”而给了满满的推
而填充了我满满的战力
又由于是环境造成了这个结果
所以请大家鞭我不要鞭得太用力
责任不应该全部由一个人承担
以上开玩笑,
纯粹学学废死团体的“社会共同承担理论”来玩玩
我自己要发文的当然是我自己负责
纵使先前确实有许许多多造成我发起这篇文的条件
但最终我打好这篇文章而送出的那一刻
我就注定要替自己负责
因为今天又看到了许多有趣的论点
(其实先前也有,只是暂时想不到反驳的梗)
洗完澡之后如同阿基米德一般地冲出浴室
打了这篇文章
1.因为我们不相信国家的权力,是故要废除死刑
那么为何你们不相信政府执行法律的能力(补充:所谓的政府效能)
却能够相信政府会好好制定法律而不会定得漏洞百出呢
当然你要同我讲“立法、行政和司法不可以一概而论”
但很麻烦的是他们也确实都属于政府的“公权力”
又或者你们相信立法部门的衮衮诸公们的素养
足以制定出一套完整的法律以符合废死所需?
(注意唷,废死可不只要动到刑法,可能还有税法、社福、监狱行刑法等法条)
而当时政府的行政部门也早就为废死所需要有的社会支撑做好准备
甚至早已上路
还是你们以为废死真的只要把刑法改一改就好了喔?
之前搞建构式数学的时候也是一般氛围啊
一堆掌权的教育官员呀、有为高学历份子把过往的数学教学骂到狗血淋头
拿出一堆理论表示“建构式数学”好棒棒
说是可以让台湾的小捧由们从小学就培养哲思的能力
于是乎强行推动他们想要的政策
结果怎地?搞到天怒人怨
不过也没关系啦,台湾人是健忘的,
看看现在,
所谓高学历的知识份子抬出“康德、洛克、卢梭”,
许多有念点书但是没念很通的民众又全身酥麻了
喔对了,为何那些人不敢拿“霍布斯”的理论来讲呀
或者说前面提到那三者有其中一人的理论
其实可以用来支持废死,也可以拿来支持死刑
(假如我没记错的话)
有时候我听到废死喊支持死刑的都是原始人只知道报复
实在很想挖个鼻屎,往
地上弹
(往对方脸上弹可能会犯公然侮辱,往地上弹至多就是环境卫生维护法)
2.我们害怕独裁者乱使用死刑对付人
这时候我就要很怨叹了
为何当时清政府不是把台湾割让给英国而是割让给日本
这样我们就可以像香港一样直接废死
不过这样似乎也不会有机会让蒋光头之前占领
那就直接想想:
如果当时其实法律没有死刑
而只有永久监禁或无期徒刑让蒋光头玩
他可以怎样搞
明面上他照样可以全部判成无期或永监,扫到监狱里更好玩
等到犯人被平反出狱(假如还有机会出狱)
看到自己的小孩还是好高兴,因为小孩可能会说:
“挖~~我又多了一个爸爸(或妈妈),而且这个把拔(或马麻)好有钱唷(因为国赔)”
于是冤狱者谢天谢地让他(和老公或老婆)有这机缘多一个人照顾
当然这是好一点的情况
糟一点的,可能看到小孩的时候
他问你:“雷嗨冰苟啊?”或是“Who are you?”
(耶?谁说你配偶只可以再找台湾人当伴侣)
让如果蒋光头想要暗着整人呢
不就还是白色恐怖时期的状况吗
所以蒋光头恐怖是恐怖在:
(1).他用死刑判死了很多人
(2).他根本无视于法律,用各种方式杀害了许多人
哪一个呢?
真正的恐怖独裁者要让谁死,他还管法律有没有死刑啊......
这种撒牛药丸式的混为一谈竟然还可以恐吓到一堆人
说明了台湾人有时候真的是为反而反
看到特定关键字就直接牙起来
所以我对于“废死联盟”的某些人
趁势拿这种理论来恐吓人民
也感觉很不齿啦......
其实“害怕独裁者对付”的这个论点
要代换成德国纳粹的情况
“害怕被美国老大用德国刑法判除死刑,所以我们德国快快废死”
废死之后,罪刑法定加上从旧从轻
德国纳粹战犯全部免于死刑
作者: surp   2015-06-01 18:59:00
我支持死刑,但我不认为可以将“那你/你家人怎么不去当受害者”抬出来用,都先用这种想法去攻击别人,自然也无怪他们要
作者: pm8301104 (turnip)   2015-06-01 19:00:00
诅咒别人还有什么好说的= =
作者: surp   2015-06-01 19:00:00
如此反应。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5-06-01 19:04:00
我个人不认为两件事的性质是一样的 仇恨性言论应当被制止况且废死也不等于放下仇恨 情绪与体制不能混为一谈
作者: hydra60319 (收收)   2015-06-01 19:06:00
我觉得你似乎想要把文章塑造成很好笑和把自己弄成"战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5-06-01 19:06:00
(至少废除死刑与抚平心理创伤完全两回事)
作者: pm8301104 (turnip)   2015-06-01 19:07:00
所以你觉得支持废死等于不能追究车祸之类的事吗?废死是一个对死刑的看法 不是要当圣人了
作者: psicic (psicic )   2015-06-01 19:08:00
这个ID之前就嘲讽法学界是象牙里的"天才",然后自删
作者: hydra60319 (收收)   2015-06-01 19:08:00
另外那篇很多推的,是因为发文者思绪、讲解都很有条理
作者: surp   2015-06-01 19:08:00
你认为不对,却不允许别人耿耿于怀,这样满奇怪的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6-01 19:16:00
所以反废死的说错话你有请他们道歉吗?还是反废死的说错话可以没关系?就是因为现在政府从上到下都乱搞 我们更要监督立委修法
作者: arnold3 (no)   2015-06-01 19:18:00
死刑才是最安全的教化 死人的再犯率最低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6-01 19:21:00
事实上死刑支持者的确很多不理性啊 既然你要把人分两边那就请你正视这个问题并请他们先道歉囉
作者: lababy (lababy)   2015-06-01 19:23:00
废死就都理性喔?还有废死的说不确定是不是龚嫌杀女童的耶
作者: zenki1031 (海盐)   2015-06-01 19:24:00
支持废死者被你酸高知识份子、恐吓别人,这你承认吗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6-01 19:25:00
为什么嘘文就是不理性?请提出你的论点
作者: arnold3 (no)   2015-06-01 19:26:00
讲白了八成以上的人都赞成死刑 就一些人整天拿外国来说嘴
作者: osape (oo)   2015-06-01 19:27:00
推连嘘的 连网络讨论都能忿怒成这样,谈废死宽恕原谅好好笑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6-01 19:29:00
因为两点都不成立好吗www没有完美的法 顶多就是相对完善为什么不相信政府=人民不需要监督要求立委修法?
作者: osape (oo)   2015-06-01 19:30:00
成不成立是废死说了算?好大的官威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6-01 19:31:00
请举出哪个独裁者没把人民处死的2才成立整篇情绪这么重跟前面几篇比也差太多
作者: loverick (可爱又迷人的角色)   2015-06-01 19:32:00
你要不要先上网做点功课,还是看一下别人怎么论述的,满篇乱七八糟,板上有几篇反废死写的很好,你根本来帮倒忙的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6-01 19:35:00
不相信政府就不用改革?好像也没人说要"现在""马上"废死?
作者: osape (oo)   2015-06-01 19:36:00
废死的情绪也不遑多让啊 原始人+潮流+高知识份子的傲慢
作者: sherbet   2015-06-01 19:37:00
1.谁相信政府可以好好制定法律没漏洞了? 如果相信的话为什么还整天研究批评 推动修法呢?
作者: osape (oo)   2015-06-01 19:38:00
独裁的判定对方论点不成立 比独裁者还独裁
作者: sherbet   2015-06-01 19:38:00
2.杀你的人被认定为违法 和被认定为合法 你的感觉一样吗?
作者: osape (oo)   2015-06-01 19:39:00
每次看废死主张和他们实际自打耳光的行为 就觉得讽刺
作者: sherbet   2015-06-01 19:39:00
判定对方论点不成立叫做独裁喔XDDDDDDD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6-01 19:40:00
不能笑太大声喔 不然会被说你是傲慢的高知识份子对了先说一下免的擅自把我归类 我不属于任何一边谢谢:)
作者: osape (oo)   2015-06-01 19:41:00
李姓中坜居民对吧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6-01 19:42:00
我还以为人民监督政府(不管值不值得信任)是基本责任呢
作者: sherbet   2015-06-01 19:43:00
再补充一下 蒋用死刑让你死 你死了 蒋还是正义的一方 你的家人小孩都会被当作是死刑犯遗族 羞耻 若蒋氏无视法律把你杀死 你的家人小孩可以跳出来说蒋是杀人凶手 大家可以不齿他对于死人来说当然都没差 但对于还活着的人来说呢?
作者: psicic (psicic )   2015-06-01 19:46:00
第一点 因为制定法律程序中,不是立法院草拟条文,而是而是由法务部会同民间草拟,交由实务法院,法务部和立法院三方讨论,换言之,人民在程序是有机会参予,并透过讨论讨论完善整套整套的立法即修法。 从反面来说,总不能因为立法院很糟糕就完全不用立法修法吧? 这岂不是因噎废食?而国家发动追诉权时,你知道成为被告有多容易吗?而警察检有多不友善,想必民众也很明了,不说一般人民,连新手律师第一次陪被告去地检署也是会恐惧的不得了,您是否太低估
作者: sherbet   2015-06-01 19:49:00
后来是要多后来 你就这么有自信冤情都有被平反一的天?
作者: psicic (psicic )   2015-06-01 19:49:00
估国家公权力的威力?
作者: sherbet   2015-06-01 19:50:00
但若你觉得你的父母小孩在平反之前丢脸抑郁个几年几十年
作者: nevermind (别在意)   2015-06-01 19:50:00
但好多人因为“耐心解释”而给了满满的推 <<
作者: nevermind (别在意)   2015-06-01 19:51:00
所以你到底理性反驳了那篇文章的哪些观点?
作者: sherbet   2015-06-01 19:53:00
基本上 除非是我的家人 不然若他仍被污名化的话 我怎么可能会知道? 连我一个几十年后出生不相干的人知道的话 还叫被污名化到现在?
作者: maye (好想玩别人的猫)   2015-06-01 19:55:00
他们漏洞百出,都不知该从哪点开始回了,正好你就回答了 XD
作者: sherbet   2015-06-01 19:56:00
现在才看到上面 是说有谁会再辩论的时候举出对自己不利的理论呀? 你吗?
作者: maye (好想玩别人的猫)   2015-06-01 19:56:00
不过鼻屎乱弹~会被说原始人喔~(重点乱入)
作者: sherbet   2015-06-01 19:58:00
永久监禁是一样会使人蒙羞呀 但首先你得承认 以死刑杀人和无视法律杀人不同了吧?
作者: psicic (psicic )   2015-06-01 20:00:00
后段哪里离题,你开标不就是国家执行力吗?
作者: sherbet   2015-06-01 20:01:00
废除永久监禁前进
作者: psicic (psicic )   2015-06-01 20:01:00
你的发言:冤狱的平反则是要靠日后的转型正义
作者: sherbet   2015-06-01 20:02:00
哦哦~你补充的那句比较保守是说得过去啦 只是用死刑整还
作者: psicic (psicic )   2015-06-01 20:02:00
所以你认为冤狱只需要转型正义就可以补正?修正瑕疵?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6-01 20:03:00
为什么指定只有政敌?不敢提228?
作者: psicic (psicic )   2015-06-01 20:03:00
冤狱者家属会希望转型正义还是活着的人?
作者: sherbet   2015-06-01 20:07:00
还有 如果要否定社会共同承担理论的话 那穷人都拿不到补助了 他们穷不关其他人的事 要怪就去怪自己的爸爸阿公
作者: melomelomelo (melo)   2015-06-01 20:11:00
各位观众 七个嘘!!!!!!!!!!!!!!!!!!!!!!!!!!!!!!!!!真是一个非常有耐性 或是很闲的人
作者: kenco (最近走希腊风)   2015-06-01 20:13:00
现实是监狱不够用。废死应该快去连署:监狱盖来我家旁
作者: sherbet   2015-06-01 20:14:00
监狱不够用不见得要盖监狱呀 近年来因为毒品的关系多关了很多人 将某些毒品犯罪除罪化一样可以达到效果
作者: psicic (psicic )   2015-06-01 20:15:00
国家的执行力是公权力的一种...
作者: sherbet   2015-06-01 20:15:00
看来原PO看得很开呀 那我倒是不懂你为何又那么纠结受害
作者: kenco (最近走希腊风)   2015-06-01 20:15:00
这是ptt的大烂点了。你看任何意见不顺眼就可以无脑嘘到XX
作者: sherbet   2015-06-01 20:16:00
者的性命和受害家属了现在这么坚持死刑 不就是觉得那很重要吗?
作者: psicic (psicic )   2015-06-01 20:19:00
第二点是没有什么意见,基本上发生率蛮低的。 但是现在台湾氛围和德国二战前有点像,因为彻底执行死刑+LIVE转播也不是没有可能成为热门的当选政见之一。
作者: melomelomelo (melo)   2015-06-01 20:23:00
看了一下过往文章 原来是政治魔人 难怪有时间狂嘘
作者: psicic (psicic )   2015-06-01 20:25:00
执行力是公权力的一种,所以才放在一起谈,若执行力你是指政府效能,那就是双方定义在平行时空。
作者: osape (oo)   2015-06-01 20:35:00
我对废死的看法是:听其言,观其行。此团体多数言行不一依照他们的做法(不是理念),绝对会是大灾难满口崇高理念的人太多了,他们的手段和理念落差如此大
作者: altecsrs (comarin)   2015-06-01 20:44:00
作者: arnold3 (no)   2015-06-01 20:45:00
光能把废死说出口的就看得出人品了
作者: altecsrs (comarin)   2015-06-01 20:54:00
理性无带感情的法律,就如同看过被黑心律师操弄的案子,这法律真的是我们人民的保障吗?那篇一直说明法律不考虑他人情感,法官看到犯人有悔意,不就是考虑他的情感吗?要用这理由废死,实在不能接受
作者: onlyhuman (???)   2015-06-01 22:54:00
作者: HaoYang (帅到你不信)   2015-06-01 23:42:00
回a大,那篇不考量受害者家属的情感意思是说,不会把受害者家属希望原谅与否,当作死刑要不要从法律上消失的原因,因为每个受害者家属的感受都不一样,最多只能酌量增减其刑,但不可能影响到整条法律的存废。加害者是否有悔意也是一样的效果。
作者: zenki1031 (海盐)   2015-06-02 00:57:00
推楼上,a大误解那篇的意思了可以再回去看一次
作者: kraftwerk (田野调查)   2015-06-02 16:20:00
终于有正常的,推Hobb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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