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女生们对法务部推动通奸除罪化的看法?

楼主: ejye (nonohouse)   2015-05-15 22:52:18
※ 引述《beaver (海狸先生)》之铭言:
: 不论是小三还是小王都是让人很生气的东西
: 但这种事是不是需要搞到用刑事处罚
: 还是只需要民事侵权赔偿呢?
: 大家有什么意见就直接上去留言吧
: http://join.gov.tw/openup/policies/detail/c3df84b7-d1d8-4925-9925-705ca9417f23
我是女生 我支持通奸除罪化
理由一:
男人乱搞 应该感谢小三 不忠的男人不要也罢!
理由二:即使再讨厌这个背叛妳的男生....在这之前...相信你们是彼此相爱的..妳也不
愿他被告服刑..谁叫那是妳深爱过的人!
综合上述两点..一个是妳感激的人 一个是妳深爱过的人....何必一定要把他们打入地域
!?
虽说如此...我很希望台湾有法律保护婚姻:例如外遇的人会丧失孩子抚养权....这样对
忠于婚姻的一方...才不至于离婚后又失去教养小孩的机会!
当然有人看重离婚后顿失经济 ...或许若有法律效应的婚前协议书是最棒的.. 不过台湾
目前没有这层保障...可惜!
作者: peiring (peiring)   2015-05-15 23:16:00
孩子监护权归属应站在孩子立场,以孩子最佳利益为主
楼主: ejye (nonohouse)   2015-05-15 23:24:00
赞成楼上...不过若经济各方面同样条件下...希望法官可以把外遇考量进去..当然孩童成长到哪种阶段若已有自主意识 也要参考...case by c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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