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突然想起以前傻傻的自己
那是我第一份打工
是在一家文具工厂。
当时我只是想用暑假做个短期工作,
什么都没问清楚就进去工作,
现在想想自己真是低能XD
首先这份工作是从8:00~17:30
中午午休一个小时,早上跟下午都各休息10~15分钟
有时候还要配合加班
而我的工作是跟里面的阿姨一样,他们做什么我也要做一样的
可能有人觉得只是文具工厂应该很轻松,但事实上是该家文具工厂主要是出产切割垫这类
的文具
一箱切割垫的重量大概比一箱24罐宝特瓶还重,
而我是在包装部,所以经常要搬上搬下的~
每天都累的像条狗一样,
我还天真的以为自己的薪水会跟临时工一样,
殊不知,会计竟然告诉我,因为我是学生,所以要依照公司规定的工读生时薪………………
……
一小时$60!!!!!!!!
对,就是60元
我整个超级傻眼
而且工作时间8:00~17:30是算8小时,因为早上跟下午都有休息时间,所以17:00~17:30不
算进工时
于是我就立刻离职了
当时的我还做了两个星期
这件事让我感到社会的险恶啊XD
所以后来我找打工都一定会把每一件事情都问清楚,免得自己又陷入奇怪的深渊
不过幸好我后来的打工都很正常,至少都是依据劳基法的规定给薪水跟休假~
但这是发生在大概4年前的事情了,也没想过要去检举它,就当一个不好的经验吧~
各位也有过这种悲惨的经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