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rocus (哪来的)
2015-04-30 14:52:47涉性侵517次 仅1次有罪判4年
2015-04-29 15:03:02 中央社 台北29日电
新北市许男性侵同居人18岁女儿达 517次,因不满被控告性侵
将少女勒死。杀人部分遭判无期徒刑确定;性侵部分因罪证不
足,仅算1次有罪,士林地院今天依强制性交罪嫌判他4年。
判决书指出,59岁的许男13年前与同居女友、女友的女儿同住
,同居女友上吊身亡后,许男与少女同住。民国100年9月14日
,许男涉嫌性侵少女得逞,少女告知生父遭性侵,报警处理。
少女并控诉自95年起就被许男性侵,许男知道后,要求少女撤
告遭拒,同年11月29日闯入少女家中,掐昏后以机车煞车铜线
勒死,再故布疑阵成自杀。
杀人部分,一、二审均依杀人罪判许男死刑。高院更一审认为
许男认错有悔,且“有善与恶的两面,未达永无教化程度”,
改判无期徒刑,最高院今年驳回上诉定谳。
性侵部分,一审认为自 95年至100年 9月14日“前”,共性侵
517次;二审认为只有在9月14日这天扣得含两人体液的卫生纸
,认定性侵一次,判3月10月,高检署未上诉定谳。
不过,最高法院指出,检方起诉书所称的犯案时间是“西元
2011年 9月14日‘前’”,因此不包括当天犯行,所以性侵部
分属于诉外裁判,撤销发回检方。士林地检署今年一月将许男
起诉。
http://udn.com/news/story/2/870639
#1KrBhYrr (WomenTalk)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23227618.A.D75.html
今年二月初有人有转过壹周刊的报导,愿少女一路好走
生父要好好保护二女儿跟三女儿...不然放出来又不知道会如何了
作者:
libraayu (ゴミ丼吃屎)
2015-04-30 14:57:00台湾法官的悔意认定真的让人哭笑不得...但就证据到哪判到哪的部份我同意..
作者:
easymor (e)
2015-04-30 14:59:00这个新闻有印象,非常惨,唉
作者:
wxes (小学高裁生)
2015-04-30 15:06:00虽然很痛恨这种人。。。但证据到哪判到哪是对的
作者:
aicntexz (Nancy)
2015-04-30 15:09:00有悔意是怎样?免死金牌真好用
法官有女儿吗?台湾是迈向印度的路吗....法官的慈悲是对被害者的残忍吧!!!以后大家都这样就好了阿
作者:
efeluo (Efe)
2015-04-30 15:58:00台湾的法官真的思想逻辑很bravo
作者: ninet (志为人贤) 2015-04-30 17:24:00
杀人已经无期了,讨论性侵没多大意义
唉台湾的记者就是爱制造对立…各种专业最后常因此不被尊重…
作者:
cears (抱彩虹睡觉)
2015-04-30 18:22:00性侵517次是谁认定的?要上色怎么不上色‘性侵部分因罪证不足,仅算一次有罪’这句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4-30 18:39:00算了啦讲几百次不要新闻报啥就信啥还不是一堆人被牵着走
作者:
SeaNMiz (尚蜜汁)
2015-04-30 18:47:00没证据要怎么定罪?
检察官的问题一堆人真的很没有媒体识读能力板上我看过就讨论此案两次了还是有人喜欢被记者牵着鼻子走
作者:
ifwhat (神阿~请听我说)
2015-04-30 22:38:00这个新闻挖挖哇有讨论过,法官认定嫌犯待死者如亲生女儿般且有悔意所以减刑,听了就想翻桌,一般人会性侵女儿多达517次吗而且嫌犯之前就有意图闯入死者住所,之后被闯入成功,人就死了,感觉是预谋杀人,光杀人这点.....竟然只判四年,这什么社会
作者: koppnkoppn (是我的海) 2015-05-01 00:13:00
杀人部分判无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