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关于反同志婚姻

楼主: qazijn (oh yes)   2015-04-29 18:55:06
※ 引述《jeansr (星稀)》之铭言:
: 不好意思我真的看不下去
: S大的部分恕删
: 请问女人可以投票有经过公投吗?
在美国是经过国会议员修宪通过的的
1919年7月,美国国会参议院和众议院终于同意修宪,并交由各州批准。
根据美国宪法,必须有三分之二的国会议员和四分之三的州同意才能修宪。
在第一届美国妇女权利大会过去72年,迈纳一案过去近半个世纪之后,1920
年8月26号,第19条修正案终于写入美国宪法,该修正案规定,合众国公民的
投票权不得因性别而被合众国任何一州加以剥夺或限制。至此﹐美国妇女的
投票权正式得到确定。
如果没记错 欧美都是国会议员修宪通过的
: 请问废除种族隔离有经过公投吗?
第十三修正案(于1865年提出并批准)废除了奴隶制,第十四修正案(
于1866年提出,并于1868年批准)包括特权与豁免权条款、正当程序与平等
保护条款。第十五修正案(于1869年提出,并于1870年总统尤利西斯·辛普
森·格兰特的主导之下批准)授予无论“种族、肤色,或以前曾受劳役”的
人投票权。这个修正案并不包括女性。要等到另一个修正案——第十九,于
1920年批准——女性才被授予投票权。
1964年民权法案(Civil Rights Act of 1964),美国国会于1964年通
过的法案,内容规范了美国境内不得采取种族隔离,也规定对黑人、少数民
族与妇女的歧视性作为为非法。它结束了美国自立国以来长期的黑白种族隔
离政策,被认为是人权进步的里程碑
: 当时也有人认为女性参政与种族平等违背自己的道德与价值观
: 但可以因为某些人的"不喜欢",而阻止他人行使权利吗?
: 这整个就是很荒谬
: 照这个逻辑,异性恋结婚不也是损害到父母与兄弟姊妹的继承权?
: 然后我完全无法理解何谓"影响对子女最佳利益的考量",这是默认法官只会看性别做事
: 还是认为同志都不会养小孩?
: 单亲的孩子也会被歧视
: 清寒的孩子还会被贴标签
: 这世界的不友善哪里少过了
: 但你不会因此禁止穷人生小孩
: 同婚不过,同志也不会去找一个异性结婚生小孩好吗
: 同婚过了,异性恋也不会都变成同性恋好吗= =
: 都什么年代了,大不了不结婚不生,现在很少人在找烟雾弹了
: 反而允许同志结婚,还比较有机会透过人工生殖生出更多小孩呢= =
追求台湾认同多数人认同
这才是你们获得 结婚权和领养权 的唯一方法
如果只有我和你 这距离目标很遥远
我们选择民主很多方面来说
就是要寻求共识 寻求谅解
不是你认为真理就可以硬干
真的要思考 怎么去说服其他大众
作者: libraayu (ゴミ丼吃屎)   2015-04-29 18:56:00
所以说..人权是人给的,自然找人要。根本不是争人权,是争认同= =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爱小个儿)   2015-04-29 18:59:00
推 说得很好 可惜他们很爱硬干
作者: startwinkle (星烁)   2015-04-29 19:08:00
这些人很喜欢用辱骂的方式,来要求别人接受他们的价值观,若是不认同就贴上歧视或恐同的标签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爱小个儿)   2015-04-29 19:11:00
只会贴歧视恐同的标签和搞对立 应该是反串猪一般的队友
作者: Grrr (蝙蝠俠的幫手)   2015-04-29 19:27:00
硬干?你怎不还原女性投票以及民权法案通过时的背景,当时也会有不少人觉得当局是在“硬干”现实就是反同志婚姻者在立论上无法成立,然后找假议题—社会共识来挡
作者: raneshiran (梦使者)   2015-04-29 19:30:00
争取基本人权要用“认同”的方式觉得莫名其妙!
作者: Grrr (蝙蝠俠的幫手)   2015-04-29 19:31:00
我同意权利是要争取的,但对现在人正在争取的方式被称为硬干不以为然
作者: kenco (最近走希腊风)   2015-04-29 20:02:00
争人权也是争认同。有需要就争立法
作者: peiring (peiring)   2015-04-29 20:04:00
可是现实不认同的明明就是少数
作者: psicic (psicic )   2015-04-29 20:18:00
"争取"和"硬干"只有一线之隔,往往我们可以从他们所用的词语去判断他是否中立客观,还是带有偏见却伪装的正气凛然。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爱小个儿)   2015-04-29 21:15:00
人权本来就是人给的 启蒙运动之后才有人权思想好吗在此之前 所有人都没人权 国王领主教宗说了算
作者: kayamoli   2015-04-29 21:26:00
但是如今台湾民调同婚的支持度已经过半数了
作者: ForgerEames (造.梦)   2015-04-29 22:15:00
"争取"和"硬干"只有一线之隔,往往我们可以从他们所用的词语去判断他是否中立客观,还是带有偏见却伪装的正气凛然。→只能推了。我同意需要争取认同,因为如果是用投票的方式来决定他们能不能获得婚姻权,那当然支持票越多越好。但某些为自己抱屈,说被贴上“歧视”标签的反对者,不也拼命在贴他们标签?同性恋“不正常”、同性恋是“一种病”、同性恋“伤风败俗”......。这跟骨子里瞧不起黑人,认为黑人是低下人种的白人有什么不一样?会被说服的是本来对这个议题没有特别想法的人,而不是原本就已经有根深蒂固观念的人。
作者: raneshiran (梦使者)   2015-04-29 22:35:00
你可以不认同同性恋,但你不能阻止他们拥用基本人权
作者: startwinkle (星烁)   2015-04-30 01:59:00
但同性婚姻我们不认为那属于基本人权,也被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打枪过了
作者: ForgerEames (造.梦)   2015-04-30 02:12:00
“我们不认为”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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