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eansr (星稀)》之铭言:
: 不好意思我真的看不下去
: S大的部分恕删
: 请问女人可以投票有经过公投吗?
在美国是经过国会议员修宪通过的的
1919年7月,美国国会参议院和众议院终于同意修宪,并交由各州批准。
根据美国宪法,必须有三分之二的国会议员和四分之三的州同意才能修宪。
在第一届美国妇女权利大会过去72年,迈纳一案过去近半个世纪之后,1920
年8月26号,第19条修正案终于写入美国宪法,该修正案规定,合众国公民的
投票权不得因性别而被合众国任何一州加以剥夺或限制。至此﹐美国妇女的
投票权正式得到确定。
如果没记错 欧美都是国会议员修宪通过的
: 请问废除种族隔离有经过公投吗?
第十三修正案(于1865年提出并批准)废除了奴隶制,第十四修正案(
于1866年提出,并于1868年批准)包括特权与豁免权条款、正当程序与平等
保护条款。第十五修正案(于1869年提出,并于1870年总统尤利西斯·辛普
森·格兰特的主导之下批准)授予无论“种族、肤色,或以前曾受劳役”的
人投票权。这个修正案并不包括女性。要等到另一个修正案——第十九,于
1920年批准——女性才被授予投票权。
1964年民权法案(Civil Rights Act of 1964),美国国会于1964年通
过的法案,内容规范了美国境内不得采取种族隔离,也规定对黑人、少数民
族与妇女的歧视性作为为非法。它结束了美国自立国以来长期的黑白种族隔
离政策,被认为是人权进步的里程碑
: 当时也有人认为女性参政与种族平等违背自己的道德与价值观
: 但可以因为某些人的"不喜欢",而阻止他人行使权利吗?
: 这整个就是很荒谬
: 照这个逻辑,异性恋结婚不也是损害到父母与兄弟姊妹的继承权?
: 然后我完全无法理解何谓"影响对子女最佳利益的考量",这是默认法官只会看性别做事
: 还是认为同志都不会养小孩?
: 单亲的孩子也会被歧视
: 清寒的孩子还会被贴标签
: 这世界的不友善哪里少过了
: 但你不会因此禁止穷人生小孩
: 同婚不过,同志也不会去找一个异性结婚生小孩好吗
: 同婚过了,异性恋也不会都变成同性恋好吗= =
: 都什么年代了,大不了不结婚不生,现在很少人在找烟雾弹了
: 反而允许同志结婚,还比较有机会透过人工生殖生出更多小孩呢= =
追求台湾认同多数人认同
这才是你们获得 结婚权和领养权 的唯一方法
如果只有我和你 这距离目标很遥远
我们选择民主很多方面来说
就是要寻求共识 寻求谅解
不是你认为真理就可以硬干
真的要思考 怎么去说服其他大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