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友人得到了2个工作机会
工作1 服务业 时常加班加班只能补休假
薪资约28K
工作2 服务业 会加班 但是按劳基法规定有加班费
薪资约26K
刚好有机会聊天聊到 从跟她的对话内容来看友人似乎想去工作1
原因不外乎 起薪多2K而加班也能换补休(她觉得没损失)
我就用我的观点分析一下利害关系 结果友人的脑袋似乎无法理解 还觉得这样太斤斤计较
她觉得按公司规定就够 公司要她怎样她就怎样.....
而我跟她说的观点大意就是
表面看起来加班能补休假 似乎对员工没啥损失 但是实际上雇主只是把工作量分摊给
有来上班的同事 ~~人力都已经长期不足了结果每天又另外有2人补休~~
今天你补休假 等妳一上班又会因为其他同事休假的关系整日劳心劳力然后被迫加班
至于老板一点损失都没有 钱照赚 员工加班费一毛都不用出 明明添补人力就可以解决
的事情 就是要搞成每天都是10人份工作量6人在扛
本来我是想用数学计算的方式 把工作量&每日人力配置做量化给友人评估
后来听到友人那句~~按公司规定~我就打消了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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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还是奉劝各位 真的没有多少选择情况下 同样都会加班的工作
最好选择会给加班费的公司 而不是补休假的方式
通常会用补休假的公司毫无例外都是~~~~长期性恶性循环加班
不想出一毛加班费的公司 就别往火坑里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