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收到直销进货资料申报表
但我不是做直销的,去年因为帮前任当人头户
朋友说可以让对方省多一些钱,就没想那么多
但之前发生事,因为分手后,现在完全不会联络了,也退出直销会员
但我今天蛮惊讶的,虽然没有欠款了,但现在要报税了,所以收到103年度的资料
我本身自已收入约80万左右
今天看到直销的单子,是写进货金额15万,建议售价金额18万
所以3万大约是赚的钱,因为只是写建议售价,大概就落在那个点
请问我这样今年要去报吗?还是我没有去申报,国税局也会帮我呢
因为完全没和前任联络,也不想联络,当作自已当作一个教训
请问我该要申报吗,谢谢
PS:1.前任完全消失,我也不会想找
2.已退出直销会员
3.完全不会想找前任,当作学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