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难过] 原来2月有31天…

楼主: lilium (百荷)   2015-04-08 00:16:19
  4/8上午更新。(苦主辨识方法,只有没有前空两格都是苦主本人打的。XD
  1.4/4第一篇文传送门
   

  2.事件时间轴(家里每个人都要上班,没有人可以收寄到户籍的挂号信)
3/9 收到邮务通知3/11要去警局领支付命令
3/11收到命令
3/16提出异议,因律师照支付命令写声明所以跟着写错住址,
同日发声明状声明该异议住址有误,更正之。
(支付命令信封住址正确,内文住址错误)
3/27 邮务送达通知寄到错误的住址(该信件是驳回裁定)
4/1 小姑下班好奇那张被乱丢的红单,捡起来发现是我的
4/3 警局领取裁定,裁定说我2/27就收到命令,3/16才异议
明显超出法定20日不变期,驳回异议
4/3-4/6连假
4/7 因为2/27-3/16超过20天不合理,打去问法院事务官,事务
官表示不是2/27送达,是1/27就送达,裁定是打错的,会撤销
(因以上住址问题,推测疑似1/27是送到2楼)
同日,因为是不服裁定最末日,为避免事务官没撤销成定局
发出不服裁定异议
大致就是这样@"@,其实我真的只是弄得很乱,想拍拍而已...
如果判定1/27就已"送达"支付命令(据说寄存警局就算送达),
干嘛3/9还再寄一次,直接强制执行就好啦>"<
虽然钱真的不是我欠的,我大概会泪奔三百尺之类的...
一般人哪喜欢跑法院...我去写状送状都要请假的说
(下班邮局早关了,又有时效性,不留签收副本也不放心)
更新结束。
作者: noovertime (敻)   2015-04-08 00:36:00
好惨 囧(拍拍)
作者: misshe (不上不下可进可退)   2015-04-08 00:54:00
推~希望事务官来看到
作者: piapiachou (piapia)   2015-04-08 01:00:00
好扯!都别人的错就对了!
作者: eagle0149 (疾如风 徐如林)   2015-04-08 01:32:00
地址是律师自己打错的怪不得他们寄错吧说实在他们只错在把日期打错而已 其他你说没收到邮务通知 是自己的问题 他们没有问题啊若你小姑随便扔掉邮务通知单 难道要怪他们?
作者: miyukiy (miyuki)   2015-04-08 02:43:00
楼上没看前文?一开始的支付命令内文地址就是错的,这部份的确是他们打错阿
作者: eagle0149 (疾如风 徐如林)   2015-04-08 02:51:00
支付命令打错是他们的错 但律师自己打错也是事实律师是代表原PO 就算法院寄给原PO的支付命令写错但律师自己直接抄地址没有核对也是自己该负责的失误
作者: miyukiy (miyuki)   2015-04-08 03:00:00
所以后来发现送了声明状改地址也还是错误囉?@@不太清楚这部分,是不能送声明状改地址,只能重送异议吗?
作者: eagle0149 (疾如风 徐如林)   2015-04-08 03:15:00
声明状的功能是否可以更改异议书 我也不清楚
作者: minna (是个人妻)   2015-04-08 09:00:00
那个男的应该是法助之类的,这种约聘职能力也参差不齐,有的很认真,也有的很打混到打错算错啥的是家常便饭~"~
作者: dagon (pp)   2015-04-08 10:19:00
法律文书多半有期限性,公务机关打错日期是想逼死谁?我认为光这一点就必须谴责这些公务人员了别忘了,他们的疏忽关系到很可能是别人一辈子的问题
作者: mytoychiu (\(≧﹏≦)/)   2015-04-08 17:47:00
整件事超乌龙的 还有公务员态度好差 原po拍拍 不过异议若成功之后 会转成诉讼程序 这才是开始(叹)加油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