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 关于肖像权的观念

楼主: a1768200 (^.<)   2015-04-02 11:37:50
外拍遇到鸟事 很生气难过想抱怨一下
文略长 手机排版且内文含有情绪字眼
请见谅>_<"
昨天我和姊妹一起去自来水博物馆外拍,我拍时装她拍泳装
因为那里难免会有来来往往的观光客和小朋友,所以我们特地选在一个偏僻的角落拍
我的时装部分先拍完了,换我姊妹拍泳装
拍著拍著,有两个妇人经过,离我们约四、五公尺,其中一个拿着相机对着我们
当时我有怀疑是否在拍我们,但我们后面是有造景花树的洗手间,我不敢确定她是拍我们
还是造景
所以我先观察她暂不作反应
但后来我姊妹发现了,因为对方距离远加上她主观认定对方偷拍,所以她大声质问
“不好意思,请问妳是在拍我们吗?!”
对方讪笑“我是在拍天空又不是拍妳!”
我们就觉得天空站哪到处都能拍到差不多的风景,哪那么刚好非得要站我们前面相机对着
我们拍天空
我姊妹开始火了“可以删掉吗?还是借我看一下有没有!”
对方被发现后就开始要落跑,但不断出言挑衅
“笑死人了,妳脱成这样还怕人家拍啊!”
“妳讲那什么疯话啊!妳就给我看一下有没有啊!做贼心虚吗!不要跑啊!”
好吧,我姊妹真的脾气不是多好,加上我们工作被讲成妓女一样,她真的超火,她就脱高
跟鞋跑过去理论了,我超怕起冲突,所以我也赶快跑过去,然后看到我姊妹想抢对方相机
看有没有偷拍
我也跑上去“阿姨,我们只是在工作,摄影有付钱请我们,除非妳也付钱我们才能让妳拍
,所以可以把照片删掉吗?”
“妳们什么货色我又没有拍妳们!拍天空也不行啊!妳们年轻人怎么这样没家教!做人不
能这样啦!”
我姊妹也回嘴“妳老人家这样又是多好啦!照片删掉啊!敢做不敢当啊!”
“妳脱成这样就是要给人拍的啊!妳还怕哦不要笑死人!公共场所脱成这样不怕丢脸怕人
家拍,哈哈哈!”
“欸我有肖像权妳就是不能拍我!谁知道妳拍这照片有什么用途,会不会放上网络加注什
么难听的标题”
“我为什么不能拍妳!什么肖像权笑死人了!我就是可以拍!”
好吧,连我都听不下去了,对方态度真的非常非常恶劣,死鸭子嘴硬,而且一直倚老卖老
说我们年轻人如何如何
“阿姨,妳知道瓜田李下这成语吗?妳这样的行为跟后续反应真的让人很难相信妳,妳就
给我看一下,有就删掉,没有我跟妳道歉”
我态度一直压抑著当白脸的那方,她对我态度就好一点,然后同意把照片给我看一张,当
然真的有拍我们,而且是直接放大拉近focus我穿泳装的姊妹
她删掉那张的同时还一直碎念,当然也不是什么好听话,一堆不堪入耳的贬意
对方讲话真的很难听,态度很差,说女孩子不能这么凶,不敬老尊贤,没教养没家教没口
德以后会下地狱
最后我们就跟她们吵成一团,她攻击我们长得丑谁想拍我们(是妳先拍我们欸囧)心不美
有什么用
我们被气到也是回了不好听的话,对啦我们心不美但看不到啦不像妳一看就人不美啦看看
那鱼尾纹,然后我很坏的一直叫她欧巴桑......
她们很火大我叫她们欧巴桑囧
我姊妹则说妳们是哪里人啊一定不是台湾人吧一定是大陆人吧!
她们更火大我们说她们是大陆人XD
虽然删掉一张,但我怕她还有其他张,想看她就不给我看了,过程中我们一直要叫警察,
我姊妹气到想告她侵犯肖像权,要回去拿手机报警她们又一直作势要落跑,好险最后保全
通报馆长出面
馆长就当公证人检查整台相机,顺便教育她们肖像权的观念,我们今天有付钱进场外拍,
不代表她可以拍我们,每个人都有肖像权,本来她就不能拍我们,对方还是一直攻击我们
穿这样就是该给她们拍的
后来照片检查完也删完不欢而散时,对方还一直仰天长笑像歌仔戏那样,哈哈哈~哈哈哈
~不怕丢脸怕被拍唷~看看这两个女孩~
囧,临走还是不忘再挑衅一次
难怪她们是好朋友
明明事情就很简单,我们问她回个不好意思那我删掉,然后删掉照片,这样不就好了吗,
搞那么复杂
好好一个外拍被搞成这样真的很烦...而且最后我竟然也被气到跟她们一般见识也口出恶

...
真的是很过分!怎么会有这么恶劣没水准的人啦吼!
*12:14补充
看了推文惊觉是否自己观念有误,所以刚刚google了肖像权相关资料,但各说纷纭,有人
解释不行拍有侵犯隐私权的疑窦,有人解释本来就可拍,毕竟不具有法律专长有点看不太
懂,怕自己解释又搞错,可否请版友解释一下肖像权的定义>"<
当时我们持的立场是我们跟摄影师达成协议同意拍摄我们,非无酬提供摄影,但妇人迳自
偷拍,我们不知道后续是否会有何用途,所以想在第一时间保护自己
如果以后遇到相关事情,我们不想被这样偷拍,请问可以以什么法律条文遏止对方?照片
要怎么让对方合理地删除?要如何保障自身权益?
另外想延伸一个问题,所以如果我在沙滩上未经当事人同意随意拍摄她人穿着比基尼的照
片是合理的吗?法律是会保障我这行为吗??
我没有想要公审那对妇人,我没有拍她们照片跟录影放上网络让大家知道是谁,只是针对
这个事件受到心情影响想抱怨分享一下~
照片是我前面好声好气说瓜田李下那句时,她同意并自行删除给我看的,不然我们是想回
去拿手机叫警察来处理,只是她们一直要跑,所以我们不敢走只好僵持在那
另外我们没有碰触到她,我姊妹想碰相机被妇人躲掉了,但她有没有拉扯在我过去前的那
30秒我没看到不敢保证,但之后之前都没有碰到对方,我则是都没有碰她,因为我知道碰
她或相机一定有事会更麻烦XD
反倒是对方有动手推我,但我警告她请她不要碰我,她就没再碰到我了
若造成不良影响,请告诉我,我会谦虚受教~m(_ _)m
作者: Rocosr (Rocosr)   2015-04-02 11:42:00
看了好气!
作者: MaryJanexx (Mary Jane Holland.)   2015-04-02 11:45:00
再再证明了岁数无法代表心智年龄
作者: bigwolf0120 (大狼儿)   2015-04-02 11:46:00
好奇怪的
作者: MaryJanexx (Mary Jane Holland.)   2015-04-02 11:46:00
干这欧巴桑是智障吗!(真心话
作者: Hunterme (Hunterme)   2015-04-02 11:48:00
恶心欧巴桑
作者: illl (ill!)   2015-04-02 11:48:00
请问表特版那些捷运偷拍有侵犯肖像权吗?
作者: bigwolf0120 (大狼儿)   2015-04-02 11:49:00
楼主: a1768200 (^.<)   2015-04-02 11:49:00
不管怎样应该都有吧
作者: baigyatsh (想吃黑鲔鱼)   2015-04-02 11:50:00
顺便告他 公然污辱阿 就可以好好教育他了
作者: YUCHG (阿喵)   2015-04-02 11:50:00
所以说有些欧巴桑会被打实在事出有因我只是不小心拍到他们,他们就打我,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呜呜呜呜
作者: makihara (Frozen In Time)   2015-04-02 11:52:00
只好警惕自己老了不要变成顾人怨欧巴桑
作者: rgreen (rgreen)   2015-04-02 11:56:00
不讨论欧巴桑的态度,原po要不要先弄清楚肖像权的定义..
作者: heat0204 (heat)   2015-04-02 11:56:00
红明显 有些老人确实讨厌 但不要赞扬老人被打活该 是流氓吗
作者: minna (是个人妻)   2015-04-02 11:57:00
她们真的够低级
作者: YUCHG (阿喵)   2015-04-02 12:03:00
有些人就是说不过别人先动手,然后脆弱的身体受伤了在哭哭说自己才是无辜的,没妳说被打活该,但是人的脾气也都有限度的,那种听到要叫警察就把别人手机砸烂我真的拿不出肚量
作者: Bboykeyes (刘羽剑)   2015-04-02 12:07:00
我看了超火的好吗= _ = 妳怎么有耐心不揍死牠
作者: shelley0628 (Shelley)   2015-04-02 12:09:00
.........我觉得你没有权力要求他人删除他们相机里的照片......
作者: nalthax (书虫一枚)   2015-04-02 12:09:00
直接说拍照要付钱买授权的,怕你们付不起。欧巴桑最怕花钱了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5-04-02 12:12:00
就是有这种侮辱女性身体自主的女人
作者: makihara (Frozen In Time)   2015-04-02 12:12:00
搞不好真的是大陆人
作者: heat0204 (heat)   2015-04-02 12:12:00
弄掉手机 就可以往人的眼睛揍一拳吗
作者: berusaiyu (ベルサイユ)   2015-04-02 12:12:00
标题以为是讨论肖像权的定义 结果最后是讨论欧巴桑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5-04-02 12:13:00
论调和 啊你穿这么少就是要被我强暴 一样
作者: berusaiyu (ベルサイユ)   2015-04-02 12:13:00
你没权力要求他人删除他人相机里的照片+1
作者: iterator (rotareti)   2015-04-02 12:13:00
感觉法律上,你没权要求对方删除照片
作者: YUCHG (阿喵)   2015-04-02 12:13:00
揍一拳能把眼睛揍成那样我是不信啦,自己撞到椅子比较可能
作者: rgreen (rgreen)   2015-04-02 12:13:00
是你的法律观念错了,这跟肖像权无关。
作者: illl (ill!)   2015-04-02 12:14:00
好像根本可以拍
作者: heat0204 (heat)   2015-04-02 12:14:00
那可以叫警察 然后告她 要求赔偿吗??
作者: rgreen (rgreen)   2015-04-02 12:14:00
你强制他删掉照片反而有妨碍自由的问题建议原po常外拍的话要搞清楚相关法律问题
作者: berusaiyu (ベルサイユ)   2015-04-02 12:15:00
照你的逻辑 那些报纸上/电视上被刊登/播放出来的人是不是每个都要去跟报纸/电视台主张肖像权???
作者: b7061334 (小修)   2015-04-02 12:16:00
肖像权不是这样用的,他有拿去营利吗??倒是你强制看他肖像权不是这样用的,他有拿去营利吗??倒是你强制看他人相机并要求删除,比较有触法空间。除非是在厕所或楼梯偷拍啦, 不然你那里也是大众空间阿... 你很气很委屈,但你要做的只有把人留住,报警,再多就别做了。
作者: bee851127 (屎王)   2015-04-02 12:20:00
欧巴桑嘴上功夫真的很厉害让人很想打她…
作者: dobe (dobe)   2015-04-02 12:20:00
很不幸的 只有人家拿你照片散播或是打广告才算侵犯肖像权
作者: weirdgrape (葡萄搭捷运)   2015-04-02 12:21:00
个人觉得偷拍很没品 但若要拍也请真的别被抓到
作者: dobe (dobe)   2015-04-02 12:21:00
但是被偷拍的感觉真的很不爽 祝她手机炸掉
作者: ssadd502227 (我想考试)   2015-04-02 12:21:00
傻眼,基本逻辑都知道肖像权的意思吧
作者: heat0204 (heat)   2015-04-02 12:23:00
所以没有法律能阻止别人未经你的意愿对你进行摄影?
作者: ssadd502227 (我想考试)   2015-04-02 12:23:00
没营利用图肖像个屁,难不成你姐妹去小7买东西被监视器拍下也算肖像权?
作者: sugar327 (理想人生)   2015-04-02 12:25:00
也想知道法律上要若如何主张不被拍摄的权利
作者: weirdgrape (葡萄搭捷运)   2015-04-02 12:26:00
你躲去私人空间 你拍进去就不可以了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5-04-02 12:27:00
不能抢对方相机吧…你们动手 她可以告你们的
作者: soredia (幸福新生活)   2015-04-02 12:28:00
现在无限上纲肖像权跟个资的人愈来愈多了...
作者: shelley0628 (Shelley)   2015-04-02 12:30:00
只有一个,在私人领域内可要求他人禁止摄影
作者: YUCHG (阿喵)   2015-04-02 12:32:00
非公开场合有法可管,公开场合…抱歉,刚刚看一下台湾法律还是漏洞百出的,只能请两个黑衣人来禁止周围人拍照了
作者: jimmyxdxd (jimmy)   2015-04-02 12:33:00
好险欧巴桑也不懂法
作者: YUCHG (阿喵)   2015-04-02 12:33:00
简单来说,他不上传都没有用,管他要天天看照片打__什么的都无法抓他
作者: jessica87270 (芝芝)   2015-04-02 12:34:00
是在在公共场所耶....
作者: YUCHG (阿喵)   2015-04-02 12:34:00
但是这欧巴桑也真够讨厌的,刚刚看我妈也像欧巴桑一样的骂人…
作者: Drizzling (小千)   2015-04-02 12:35:00
辛苦了...
作者: shelley0628 (Shelley)   2015-04-02 12:36:00
y大,你请几个黑衣人都不能禁止他人在公共空间摄影.......orz
作者: weirdgrape (葡萄搭捷运)   2015-04-02 12:36:00
不过我还真期望如上面推文说揍死她 然后上舆论公审检讨
作者: raxes (甫儿)   2015-04-02 12:43:00
认真问,这种情况报警有用吗?会被受理吗?
作者: baigyatsh (想吃黑鲔鱼)   2015-04-02 12:44:00
是偷拍泳装耶 妨碍秘密或性骚扰都可能成立喔 切勿犯法
作者: cching1021 (ching)   2015-04-02 12:44:00
欧巴桑超扯的诶囧完全不要脸 你们真的很勇敢!
作者: poeoe   2015-04-02 12:44:00
基本上这样也没犯罪 警察也不能怎样啊
作者: shelley0628 (Shelley)   2015-04-02 12:45:00
没用,不过警察会帮你柔性劝导一下~
作者: baigyatsh (想吃黑鲔鱼)   2015-04-02 12:46:00
不一定喔 告性骚扰很可能有用喔
作者: lavaever (Patschuli)   2015-04-02 12:47:00
怎么可以抢人财产 是强盗吗?
作者: shelley0628 (Shelley)   2015-04-02 12:48:00
b大,只要是公共空间就是大跳裸舞被拍,摄影者都不会成立任何罪名......
楼主: a1768200 (^.<)   2015-04-02 12:49:00
强盗的定义不是这样用吧~而且也没有碰到相机啊囧
作者: BlueBird5566 (生日56)   2015-04-02 12:50:00
性骚扰?妨害祕密??笑了,怎么一堆误导乱教的,跟那些欧巴桑没两样
作者: iAmPtt (Ptt是种信念)   2015-04-02 12:51:00
这不构成强盗 但强制罪肯定构成 肖像权又被滥用了
作者: BlueBird5566 (生日56)   2015-04-02 12:52:00
难怪动不动就有合意性交被告性侵
作者: rayser (哈雷路亚 呛司)   2015-04-02 12:52:00
强制...
作者: baigyatsh (想吃黑鲔鱼)   2015-04-02 12:52:00
呵呵呵 不知道是谁乱教阿 跟欧吧桑一样
楼主: a1768200 (^.<)   2015-04-02 12:55:00
我们没有使用任何手段,没有挥舞没有胁迫,只有想叫警察,照片也是她同意自行删除给我看,馆长看相机也有征得她同意,这样也有强制罪吗?
作者: BlueBird5566 (生日56)   2015-04-02 12:55:00
可怜,被一堆人吐嘈了还在恼羞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5-04-02 12:56:00
你们有不让她们离开吗
作者: BlueBird5566 (生日56)   2015-04-02 12:56:00
无知还死不认错的嘴脸真难看
作者: penelope (潘妮洛普)   2015-04-02 12:57:00
当下一个拦著一个报警啊,思源派出所就在旁边,摄影师帮忙打电话就好啦
作者: Rocosr (Rocosr)   2015-04-02 12:57:00
有没有专业人士能出来解惑啊XD
作者: baigyatsh (想吃黑鲔鱼)   2015-04-02 12:57:00
阻却违法 原po别怕 先叫了再说我只看到欧巴桑大怒了 哈哈
作者: suginamiki (日光小树)   2015-04-02 13:00:00
报警比较快啦
作者: BlueBird5566 (生日56)   2015-04-02 13:02:00
阻却违法都出来了,无知没极限XDDD
作者: blueberrypie (我爱樱桃派)   2015-04-02 13:02:00
你们不让对方离开就已经可能有强制罪了吧!?@@~~
作者: Silece (Q)   2015-04-02 13:02:00
不懂别乱讲,哪来拍泳装变成防碍秘密跟性骚扰
作者: BlueBird5566 (生日56)   2015-04-02 13:03:00
原po某B的秀下限推文可忽略,不然你会反被
作者: berusaiyu (ベルサイユ)   2015-04-02 13:03:00
不了解你的问题 但是“合理”与“合法”概念不同原po问的未经同意拍摄比基尼照片 这个问题跟原po你的
作者: blueberrypie (我爱樱桃派)   2015-04-02 13:04:00
叫警察来应该是警察的强制罪阻却违法,不是原PO的强制罪阻却违法吧~(假如真的有构成强制的话啦@@)再说强制好像也不以物理上的强制为限吧...0.0...
作者: berusaiyu (ベルサイユ)   2015-04-02 13:05:00
状况是一模一样的状况阿...(都不违法)
作者: baigyatsh (想吃黑鲔鱼)   2015-04-02 13:07:00
哀哀 阻却违法都不懂...
作者: BlueBird5566 (生日56)   2015-04-02 13:07:00
唉,某b一直被打脸,哭哭喔,半桶水响叮当就是这样
作者: antibody27 (跟我内人握握手吧)   2015-04-02 13:07:00
无奇不有的推文
作者: blueberrypie (我爱樱桃派)   2015-04-02 13:09:00
喔巴桑也不是现行犯~...0.0...
作者: fupej (zax)   2015-04-02 13:13:00
我好好奇一直在旁边 说你们都不懂 无知的心态是什么
作者: baigyatsh (想吃黑鲔鱼)   2015-04-02 13:13:00
哭哭 打脸应该拿出法条或判例 几个人不同意叫打脸 真是有待重修
作者: fupej (zax)   2015-04-02 13:14:00
如果有专业人士跳出来回答 是又要酸他无聊 以为大家不知道
作者: heat0204 (heat)   2015-04-02 13:20:00
所以到底原po应该引用什么条文 阻止他人对他进行摄影??
作者: YUCHG (阿喵)   2015-04-02 13:23:00
无法阻止,只要不公开都没用,而且那里是公开场合
作者: yuusnow (猫奴小主管)   2015-04-02 13:27:00
除非对方拍摄私密,或是在非公开场合拍摄,否则只要他不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4-02 13:27:00
没办法这是素质差
作者: baigyatsh (想吃黑鲔鱼)   2015-04-02 13:31:00
Http://ppt.cc/Qyat 来个律师说法好了
作者: humilia (谦)   2015-04-02 13:35:00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301/472211.htm是谁说不能叫他删掉的? 是本人就是有权删掉
作者: SeaNMiz (尚蜜汁)   2015-04-02 13:36:00
老实说阿婆可以拍 拍到她爽
作者: bbstn (加油!!!)   2015-04-02 13:39:00
我也觉得阿婆没错,只是偷拍比较没品点
作者: yuusnow (猫奴小主管)   2015-04-02 13:40:00
你可以提出要求阿,但对方不删也能奈他何?
作者: Zhang97226 (小槟)   2015-04-02 13:41:00
欧巴桑真没品
作者: SeaNMiz (尚蜜汁)   2015-04-02 13:42:00
阿婆只是拍完带回大陆自己看的话,你们无权删她拍的照片
作者: sweetywa (wa)   2015-04-02 13:44:00
不知道那只鸟在酸什么?就是遇到不懂的状况才来发问啊!
作者: junkjizz5566 (黑泽)   2015-04-02 13:46:00
先吃碗三宝饭压压惊
作者: Silece (Q)   2015-04-02 13:48:00
新闻中只能说那男的真衰,还赔两万元!还有新闻看看就好,不能学法律的!另外律师的部落格,性骚扰也要就个案判定,如果原po说大婶针对她泳装照靠近私密部份狂拍,那才来讨论违法跟性骚扰
作者: kelly096k (kelly096k)   2015-04-02 13:48:00
欧巴桑羡慕吧
作者: Silece (Q)   2015-04-02 13:55:00
当然原po遇到这事,是谁都会感到不舒服不开心,但不能因此把肖像权无限上纲,在公共场合拍照并不违法,也不是狂拍私密处,如果泳装不想让其他人看到拍到,可选私人场地或路人少的场地外拍
作者: baigyatsh (想吃黑鲔鱼)   2015-04-02 13:55:00
告了给法院盼定 才知道此案有无违法 键盘大法官 看看就算了
作者: wn588 (fulfilled)   2015-04-02 13:58:00
欧巴桑没品,但的确没有触法。除非是拍摄身体隐私部位(对隐私具有合理的期待可能),才有成立刑法315-1的可能。
作者: wulu0420 (呜噜噜s)   2015-04-02 13:58:00
那些人根本没水准又低能去看看之前的新闻吧那个偷拍闹上法院判赔两万的
作者: rachel30617 (蕊球)   2015-04-02 14:00:00
愚妇们眼红妳们 别生气(拍拍
作者: yuusnow (猫奴小主管)   2015-04-02 14:02:00
请不要搞错了,新闻案例根本就不是法院判赔= =是对方主动以两万元和解,跟法院判赔差多了= =
作者: baigyatsh (想吃黑鲔鱼)   2015-04-02 14:03:00
拍人让人不舒服就有可能触法 还一直说你穿成这样就是要给人拍 想想真是蛮像性骚扰的
作者: Silece (Q)   2015-04-02 14:04:00
嗯,但就文字如果真拍对方ㄧ张全身照赔钱,是很扯,如果那男的怪怪ㄧ直偷拍构成骚扰,那和解赔钱就说的过去
作者: humilia (谦)   2015-04-02 14:07:00
https://www.ptt.cc/man/PttLifeLaw/D24D/M.1135969138.A尚未公开照片的话,用民第18条的"有侵害之虞"主张来"防防止"受侵害的"可能性“。详细的大家可以去问问法律相关人士
作者: SeaNMiz (尚蜜汁)   2015-04-02 14:12:00
wu 和解跟判赔差很多好吗- -
作者: poeoe   2015-04-02 14:23:00
和解跟判赔完全不一样
作者: shelley0628 (Shelley)   2015-04-02 14:49:00
h大,民第18是由法院用公权力要求删除,并不能使原po有权力要求删除他人的照片
作者: YuChenn ( )   2015-04-02 14:50:00
那两位阿姨真的很可怕,自己也是女人,却还这样言语攻击
作者: yuusnow (猫奴小主管)   2015-04-02 15:01:00
这么说好了,你家的地被人盖个铁皮屋,你可以经由法院要他拆,但你不能自己去拆,可以经由法院,但不能自己来
作者: adsl18858 (企鹅)   2015-04-02 15:13:00
肖像权的侵害必须要有肖像的使用,方有可能构成
作者: sarutobi (溪荪)   2015-04-02 15:13:00
懂法律的人,应该给予指正,而不是讪笑
作者: iori325 (易碎玻璃)   2015-04-02 16:17:00
http://www.is-law.com/post/17/1196建议原PO如果在意就找室禸拍摄吧室内
作者: shelley0628 (Shelley)   2015-04-02 20:17:00
推i大
作者: pchome321 (wendy)   2015-04-02 20:38:00
妳没权利要看她手机照片
作者: hinatakanae ((゜▼゜*))   2015-04-02 22:09:00
真要这样上纲肖像权的话,在大庭广众之下穿泳衣的您是不是构成妨碍风化了呢?要拍布料少的建议花钱申请场地比较好。
作者: lail (古道照颜色)   2015-04-02 22:19:00
对方没品但没犯法,然后如果文章属实,妳姐妹讲话也极容易激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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