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veroh99 ()》之铭言:
: 像是吸毒、醉后殴人、逃税、外遇……
: 以下小举例
: 最近看到Makiyo要代言内衣被骂翻
: 厂商还力挺,真是很有义气
: 柯震东被逮捕后不到4个月就开始从事公益活动!!?
: 之后还可以去学校演讲!!?
: 萧淑慎也是反反复复保证不会再吸
: 但又自打脸好几次
: 前阵子还出唱片
: 至于逃税、外遇、劈腿在台湾…不痛不痒吧XD
: 以下则是我个人浅见
: 虽说不是犯过错就要完全封杀
: 但觉得应该要有一段时间的反省期
: Ma的事过去也一段时间了
: 可是期间我觉得她一直在消费她妈妈
: 不是很能接受
: 柯的话只能说"人帅真好”= =
: 萧的话觉得她后台一定很硬XD
: 原以为她的演艺人生大概因为吸毒毁了
: 但竟然还可以出唱片
: 大家愿意再接受犯过错的艺人吗?
: 觉得反省期大概要多久呢?
“在道德上、我们无权审判任何人;
而在法律上、我会说那是种义务。”
这是茱迪皮考特的小说《事发的19分钟》里乔丝的妈妈要应征法官时说的话
我没有权利去原谅Makiyo
因为她并未冒犯我
而她甚至也没有欺骗我
就算这件事不发生
也没有人会觉得Makiyo是乖乖牌
当这件事情发生之后
Makiyo等人也受到了她的惩罚
我们可以同情这件事情的受害人
但过分的追杀Makiyo等
也只是表现那种傲慢的野蛮而已
如果你不能接受她
下次她出现在萤光幕上的时候
转台就好、别说太多话
作者:
orinoco (orinoco)
2015-03-21 22:08:00追杀? 我还以为这个词比较适合形容殴打无辜司机的人呢
作者:
jyekid (会呼吸的痛)
2015-03-21 22:09:00而且当初她还指称司机意图性骚扰...
那你不能认同这种作法 干麻不左转还要发表意见回文?
作者:
orinoco (orinoco)
2015-03-21 22:11:00我还以为在大街打人的就要人评论呢
跟你最后一段不是自打脸吗? 记得别说太多话 左转就好^^
作者:
orinoco (orinoco)
2015-03-21 22:15:00是啊 阁下也不是Makiyo 网友抵制Makiyo好像也与阁下无关照阁下的逻辑 阁下为Makiyo指责网友岂不是......
欣赏原po的勇气 理盲滥情是目前司法判决与人民观感迥异的原因之一
作者:
zlin227 (浪漫满屋)
2015-03-21 22:18:00很值得省思 不鼓励人民公审
作者:
cashko 2015-03-21 22:19:00对她没有原谅的问题,因为不是对我,但看到的确就转台
作者:
orinoco (orinoco)
2015-03-21 22:20:00动不动就"人民公审" 哪个人民把Makiyo拖去审判加惩罚了?
作者:
cashko 2015-03-21 22:21:00makiyo只是犯错吗,应该是犯罪吧
作者:
orinoco (orinoco)
2015-03-21 22:21:00像国外村民用私刑对付罪犯才称的上"人民公审"吧难道台湾现在连对犯罪行为发表意见的自由都没有了吗
作者:
appiepa (爽哥)
2015-03-21 22:23:00不同意这种看法 难道没有媒体优势 就活该被人抹黑?
他犯罪请问侵害了你什么法益了嘛?你敢摸著良心说你不曾骂过她?当你骂过这就是种言语上的暴力
作者:
cashko 2015-03-21 22:24:00不是乖乖牌不代表会去无端痛殴他人骂过啊,我在电视机前骂也是言语暴力喔?
作者:
orinoco (orinoco)
2015-03-21 22:25:00若有任何人觉得遭受在下言语暴力法益受损 去提告啊在下支持大家维护自己权益 就好像在下支持言论自由一样
作者:
zlin227 (浪漫满屋)
2015-03-21 22:28:00言语上暴力也是种霸凌 并非真的动手才是惩罚只有法律才有公正审判的权利
作者:
orinoco (orinoco)
2015-03-21 22:28:00言论自由跟其他权利都该受到充分的保障所以在下决不会叫人闭嘴不要发表言论的
作者:
cashko 2015-03-21 22:29:00没错啊,法律才可以,民众有把她抓到菜市场前审判她吗
作者:
orinoco (orinoco)
2015-03-21 22:30:00"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是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作者:
cashko 2015-03-21 22:30:00说劈腿这是道德问题,殴打人不全是道德问题吧= =
作者:
churryrain (夜空ä¸æœ€äº®çš„星)
2015-03-21 22:31:00谁过分的追杀Makiyo???是有人每天去她家堵她、看到她本人追着狂骂、不让她做任何工作想让她消失在世界上吗?
作者:
cashko 2015-03-21 22:32:00郑捷也不能骂了,他杀人不侵害我的法益
作者:
appiepa (爽哥)
2015-03-21 22:33:00想问当初如果没有这些舆论批评 这件事是不是又会被盖掉人人心中都有一把尺 为觉得不公不义的事发声 就是言语暴力?
作者:
churryrain (夜空ä¸æœ€äº®çš„星)
2015-03-21 22:34:00照这逻辑,一堆性侵犯、杀人犯也没人有资格评论
作者:
andyab (盆栽)
2015-03-21 22:37:00纵然这篇文有点瑕疵 但嘘文似乎过度解读
作者:
cashko 2015-03-21 22:38:00难道这种程度的话,已经超越言论自由的界线了吗?
作者:
omaha (然后各自梦游余下生命)
2015-03-21 22:39:00追杀固然不可取,独善其身也不是好方法
作者:
orinoco (orinoco)
2015-03-21 22:39:00言论违不违法也是法官说了算 非一乡民能认定呦~~还是有谁觉得自己就是万物尺度 顺之者昌 逆之者闭嘴?
作者:
yaki (.)
2015-03-21 22:43:00现在没有人在审判她好吗 只是表达 无法接受她从事演艺工作&试图塑造自己洗心革面(事实上并没有) 的想法
作者: Justprudy (Dasein) 2015-03-21 22:45:00
道德是什么?道德上的审判又是什么?你没定义这些 要怎么开启讨论
伤害罪 先上媒体说谎 证据还会消失 最后缓刑到底负到什么义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