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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时不能明讲已经找到别的工作吗?
我知道大部分人都会用“个人生涯规划”来当作离职的理由
我自已换过几次工作,也是用上面这理由来搪塞
可是大家应该都是还在职时就先找工作
包括我也是
只是以前在职时没能在离开前找好下ㄧ个工作再走
这次很幸运地先找到工作,即将向现职say goodbye
会想离职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和老公分隔两地当假日夫妻的情况我也受够了
结婚半年多肚皮也没消没息(老公和我都30了)
公婆已有微词,所以我于年后开始看各家人力银行也总算找到工作
因为我的现职不需要交接,只要通报主管再跑离职流程即可
这个月已有两位同事离职,但都没跟主管说已先找到工作
是想说以后还能有复职的机会吗?
我之后不会在继续在这区域,老实说先找到工作会怎样吗?会变成公司永远的黑名单且永不录取吗?
有点好奇,所以想问问大家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