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再谈正晶

楼主: HermesKing (Hermes)   2015-03-19 12:31:33
判决书 → 花莲地院 90,诉,256
以下仅节录法院整理出来的“相对事实”给大家看
因为本篇目的是在还原“一滩血”事件的相关内容,志不在打脸慈济
所以想看打脸的可以 ← 了,因为会很无聊zzz
懒人包:患者系因无八千元而离去,但“拒诊”一事为证严单方说法,并无证据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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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拒诊”是讼争的重心,应该做综合的观察,本院初步认定“有一滩血”。
(1)本件讼争事件(由两造之争执来整理)的大概。
①病人到院,缴不起保证金八千元,医师拒诊,病人离去(转述)。
②这个事件,会形成某些评述,而这些评述会影响到名誉(评论)。
而其重心影响到原告名誉而涉讼者,是“医师为八千元保证金而拒诊”。由
双方攻击防御范围来整理,这事件的态样(由被告陈述事实来整理,原告否
认该事实)。
①从释证严而言:
I释证严看到:“一滩血”。
II甲○○告知:“原住民妇女小产(难产)送医”。
“没有钱缴(保证金)八千元,被拒诊”。
“被抬(背)回去,留下一滩血”。
②从甲○○而言:
I甲○○看到:“一滩血”。
“被抬来,未经医治,被抬走”。
II潘武雄告知:“缴不起(保证金)八千元,被拒诊”。
③被告二人互动:
I就所共见“一滩血”,甲○○告知释证严所见、所听。
II释证严进而阐述为慈济起源之一(以各种表达方式)。
(略)
5、关于原告有无因保证金八千元,而拒诊原住民妇女陈秋吟之认定。
(1)就此由被告之陈述,还有几个重心待厘清:
向原告询问求医相关事项的是潘宛老。(这是陈文谦说的)。
曾就原住民妇女事,向原告打探缘由的是余相来。(是余相来的陈述)。
经甲○○询问,而告知求医未成的是潘武雄。(这是甲○○说的)。
向释证严说明相关过程的是甲○○。(这是释证严、甲○○说的)。
甲○○向释证严说明相关过程时,德融师父亦在场。(是该三人说的)。
(略)
(2)关于德融师父。
③关于德融师父证词之认定。
D可见,德融师父在民国五十六年尚未落发,并非“一个没有头发之人”
。依经验法则,落发是僧尼大事,落发为僧为尼而后又蓄发,则非常态
;依论理法则,假如甲○○之陈述“现场只有二个人,释证严带一个没
有头发之人”是真实的,当年民国五十五年,在场没有头发之人,就不
是德融法师,如果当时真是(未落发之)德融法师在场,那么甲○○之
陈述“释证严带一个没有头发之人”就不是真实。(略)
毕竟甲○○就“(保证金)八千元”一词,究竟是如何的说法,是有不
一致之处,而释证严说就“(保证金)八千元”一词,是听闻自甲○○
,而甲○○又称:“(为何跟被告证严法师说是保证金八千元?)我没
有讲保证金,我只有讲要八千元”。依照被告的陈述,当场有德融师父
在场,而且听闻“(保证金)八千元”,刑庭讯问时有确认过,是对李
满妹陈述之相反证述,当然要以甲○○为考量,而认定“德融法师并不
在场”。
E所以德融法师之相关证述,本院以认定其不在场,自不为参酌。
(2)关于余相来。
     (略)      余相来在法庭内外之证述不一,而且在法庭内陈明“
听说因为保证金问题所以没收该名病患,不知道讲这句话的人是谁,也不
知道保证金要多少钱”,参酌①亲身经历之陈述(这是自己经验)较优于
听闻之转述(这是他人经验),②在法庭内之陈述(设题较为完整)较优
于法庭外陈述(设题较不周延)等,本院认为余相来之证词不足以认定原
告有因保证金而拒诊陈秋吟之事实。
(3)关于陈文谦。
     (略)
在本件讼争中依被告陈述,向原告询问求医相关事项的是潘宛老(这是陈
文谦说的),经甲○○询问,而告知求医未成的是潘武雄(这是甲○○说
的),向释证严说明相关过程的是甲○○(这是释证严、甲○○说的),
而释证严、甲○○就有无因保证金拒诊之事都是听闻,唯一就“具体求医
事件(陈秋吟一滩血事件)”有亲身感受而为证述者,就是陈文谦,在陈
文谦于法庭内之证述中,可以确认的是三个重心:“医生摸摸产妇脉博及
身体,就摇头说可能不会活”、“后来医生进诊所,产妇先生也跟着医生
进去(内容无由直接查考)”、“产妇先生出来后,称我们没有钱怎么办
,就叫我们把产妇带回去”。所以,由陈文谦之证词,可以知悉“原告是
有做初步的判断(可能不会活)”,而“陈秋吟是因为没有钱才被带回去
(钱的性质,陈文谦并未叙明)”。
(4)关于甲○○。
③本院之认定:
     (略)本院认定刑事庭就此部份之讯问,设题是完整的,而甲○○的陈述
也是清楚的,所称“(法官问:原住民当初有无告诉你是保证金八千元)
他是有告诉我钱要八千元”、“(法官问:为何跟被告证严法师说是保证
金八千元)我没有讲保证金,我只有讲要八千元”,此部份甲○○之陈述
应堪认定为真实,其他陈述(略)当不足采。
(5)就此部分本院之结论。
八千元数额部分,就证人李裕祥、洪宏典之证词与荣民总医院之血价函覆,
本院认为相当。既然“原住民妇女陈秋吟是因为没有钱才被带回去(钱的性
质,并未叙明)”,甲○○告知的内容,与释证严所转述之内容就有出入,
释证严的相关转述中,仅陈慧剑著书“证严法师的慈济世界-花莲慈济功德
会的缘起与成长”称:“医生说要八千元医疗费,才能为她动手术,可是山
地人钱不够,医院又不愿免费,所以他们祗好将病人又 走了”,比较贴近
甲○○之告知,其他部分大多是“原告因保证金八千元,而拒诊原住民妇女
”。诚如本院建议和解之内容“要缴八千元保证金是如何得知、庄诊所是否
一定要缴保证金、保证金是否八千元、又病人是否因为要缴保证金八千元而
离去”等等诸多问题尚待处理,被告释证严当然会发生因转述内容与甲○○
告知的不一致,而衍生原告所主张名誉受损之可能。
※※※
六、就一滩血的事件,本院认定结果。
1、有一滩血这件事,是原住民妇女陈秋吟送医于庄诊所,而留下。
2、当时因为原住民因为没有钱,陈秋吟才被带回去(钱的性质不明)。
3、甲○○称“(法官问:原住民当初有无告诉你是保证金八千元)他是有告诉
我钱要八千元”、“(法官问:为何跟被告证严法师说是保证金八千元)我
没有讲保证金,我只有讲要八千元”(是甲○○最完整的陈述)。
4、甲○○告知释证严“原住民因没有八千元而离去”,与背景故事是一致的。
5、释证严转述为“因保证金八千元,而拒诊”,与甲○○告知的内容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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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根据佛教弘誓学院的弘誓双月刊发表的《“一摊血”讼案后续发展总回顾》
http://www.hongshi.org.tw/writings.aspx?code=1937156363AFE99A5B27ED186FA5BF79
整件讼案的过程是这样的:
一、92.8.6 一摊血刑事诉讼终结,驳回原告上诉
二、92.8.22 “一摊血”民事庭,法官乌龙判案
  http://oldhongshi.twbts.com/hongshi%20pic/63.htm#
  (注:坚持为事实,表示将依法提起上诉)
三、92.9.7 “一摊血”原住民受害人家属召开记者会
四、92.9.9 昭慧法师召开座谈会讨论“上诉VS.不上诉”
五、92.9.13 昭慧法师拜会证严法师,讨论上诉不上诉
六、92.9.17 证严法师公开声明《不忍与不舍》:决定不上诉
  http://www2.tzuchi.org.tw/case/2003blood/index.htm
因此全案民事部分就此终结,释证严应赔偿原告新台币 110万 元。
※ 引述《xiechun (singiong)》之铭言:
: 慈济一开始先捏造一滩血的故事骗取同情和捐款,做起无本生意,再把自己的贪念放
: 进去,成为吸金团体,成就了今天的事业,包山包海。
: 一摊血官司一定要查读判决书,看完正常人必挺庄汝贵医师。释证严王锦云实在太恶
: 质了。慈济连一摊血的故事都是假造的,从头到尾就是不对劲阿!
: http://ppt.cc/pftO 一滩血官司案
作者: black0423 (KK)   2015-03-19 12:58:00
推慈济
作者: sunnyboxs (anne)   2015-03-19 13:34:00
作者: waijr (时差13HR)   2015-03-19 14:04:00
如果是在今天的慈济医院 可以让你欠八千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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