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内文问一下
大家对于 “不要检讨受害者” 跟 “讨论防御性概念” 分的清楚吗?
分的清楚的又是怎么区分的呢?还是觉得根本没有差别?
别说kobe,就想想交通事故就好了
右转车理应要礼让过斑马线的行人,撞到人绝对是车的错
但通常还是会认为行人要过马路时,还是要左看右看,尤其遇到大车不要抢著走
可出事的时候若提这点,即使没认为受害者要负责,还是会被归类为检讨受害者
这两这中间的区别,该不会就是有没有人带入感到不适的“感觉”...吧?
※ 引述《litlin (篮球狂)》之铭言:
: 每次这种新闻出来,一定会有人讨论女生的交友关系,
: 但也一定马上有人出来指责不该检讨女生,
: 但我觉得这样真的好吗?
: 这些觉得不该检讨受害者的人请你自问,
: 若是你有女儿,不会教导她该避免自己身处险境吗?
: 讨论这些不就是提醒女性注意自身安全,这样有何不妥?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5-03-10 17:55:00我觉得是这样啦 真的熟知女生个性还有她跟这两位男性的相处方式 再来说这是因为她不懂保护自己云云更何况现在都是凶手的片面之词 这样你也信?
作者:
koeiiso (dino)
2015-03-10 17:57:00讨论行为但不做人身攻击
作者:
lili300 (膝盖中了一箭)
2015-03-10 18:01:00女生要是真的非常保护自己,事实上搞不好会被呛花痴
作者:
miikal (miikal)
2015-03-10 18:01:00谈到礼让行人的例子,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种观念,台湾行人一直都没办法像欧美日行人一样放心反正我们自己会注意会躲车东南亚很多地方,行人过马路的技术神乎其技,但是我不想要那种技术
作者:
jyekid (会呼吸的痛)
2015-03-10 18:05:00KOBE?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5-03-10 18:11:00倒也不只如此 那些说受害者"不够/不懂保护自己"的言论并大多没有任何根据
作者:
chuna (小确幸<3)
2015-03-10 18:14:00其实我觉得大家自己检讨自己安全意识够不够高就好,在这种时候拿出来讨论,难免会引起是否在检讨被害人的质疑
作者: lakme 2015-03-10 18:15:00
这篇主要是谈避开风险吧 就像常被拿出来举例的暗巷一样
有人借宿被告白拒绝被杀 有人提分手被杀 有人只是拒绝同栋楼友的搭讪就被杀,所以到底做到什么地步才叫保护自己呢?将所有男性预防性羁押吗?如果用行车来譬喻,你再怎么谨慎遇到酒驾乱闯的没用,所以应该从宣导减少酒驾才是根本吧?但在女性被害的事件上舆论却是相反作法 总是检讨女人哪里做得不好让自己身陷危机 没有人在乎到底要怎么矫正或预防男性的这种心态思维
作者: lakme 2015-03-10 18:20:00
又出现这种再怎么谨慎也没用的言论了...
作者:
uini (那抹湛蓝)
2015-03-10 18:21:00暴力杀人犯罪的性别比例男人占大多数,只好隔离男人了吧
不是不该谨慎 而且大家不在乎祸源怎么产生也不去预防却只希望女性消极防御 非常的没效率也没道理啊
作者: xxsnake 2015-03-10 18:22:00
推IN大大
作者: lakme 2015-03-10 18:23:00
因为凶嫌就是100%的错 不会有什么出现歧见的地方啊有任何人觉得凶嫌是可以护航的吗 一面倒都是这种人该死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5-03-10 18:24:00那应该是要讨论凶手为什么会犯这种错+如何防治 而不是检讨被害人吧因为100%错就觉得不必讨论 难怪犯罪层出不穷
作者: lakme 2015-03-10 18:24:00
而且觉得被害人可以避开风险跟被害人有错是两回事阿既然他是100%的错那就交给司法去处理 这跟层出不穷关联在哪
被对方喜欢而死->无法避免借住对方家而死->模糊地带借助已知有暴力倾向者家而死->应有防御概念我觉得光谱大概是这样不过我们好像都不清楚他们两的交友状况
作者:
uini (那抹湛蓝)
2015-03-10 18:26:00透过检讨被害者,凶嫌的罪就被洗轻了啊"她就浪荡利用工具人"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5-03-10 18:26:00错误观念导致犯罪 不讨论不教育不矫正 当然无法根治问题
作者: lakme 2015-03-10 18:27:00
是不是减轻这是看检察官起诉罪名跟法官吧 讨论就可以减轻喔
作者:
yhlty (yhlty)
2015-03-10 18:27:00请问KOBE到底什么意思?(认真问
作者: xxsnake 2015-03-10 18:27:00
只知道错没用。要知道杀人行为背后动机的扭曲心理是什么
作者:
lili300 (膝盖中了一箭)
2015-03-10 18:27:00社会舆论我是说,至少在社会舆论上可以得到某些同情
作者:
uini (那抹湛蓝)
2015-03-10 18:28:00那你还在这讨论什么,凡事就交给警察检察官法官了啊说真的,警察把未判决的办案进度透露给记者也是很糟糕的台湾社会有把加害者英雄化的倾向,以前的陈进兴,现在郑捷
作者:
uini (那抹湛蓝)
2015-03-10 18:30:00还有越狱事件自杀的囚犯,都被塑造成悲剧英雄,够恶心照此犯人的洗白速度,过没几天大概女生就是浪女活该被杀了
作者: lakme 2015-03-10 18:32:00
等到检察官法官这步都是已经发生了 现在讨论的不是避免吗
作者:
uini (那抹湛蓝)
2015-03-10 18:34:00犯罪的成因很多,研究加害者犯罪起因效果比检讨被害者高
作者: lakme 2015-03-10 18:34:00
但那是专业人士来研究 会找你我去研究吗?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5-03-10 18:35:00怪了 所以一般百姓检讨被害人是专长?连对方平常怎么避开风险都不知道 是要从哪谈降低
作者: lakme 2015-03-10 18:35:00
是不是搞不清楚避免风险跟检讨受害人的差别啊?
是Kobe=强暴─>强暴了 偷酸KOBE 这样因果才对....
作者:
uini (那抹湛蓝)
2015-03-10 18:36:00la是男是女?要预防就干脆不要上网不要出门不要和男人接触O.<避免什么风险?肥宅太肥了,一开始就不该对他和言悦色像这样吗?老实说,光看照片,我根本不会和那男的多说2句话
作者: lakme 2015-03-10 18:38:00
不该单独跟异性朋友同住算不算避险?
女人没试着去杀肥宅 我都觉得不够耶 毕竟攻击是最好的防御 只希望女生闪躲来改善 结局就像中东跟印度
作者:
uini (那抹湛蓝)
2015-03-10 18:38:00那学妹应该是心地很善良的女孩,才会不嫌弃他...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5-03-10 18:38:00你贴的那则 下面留言看了会中风
作者: lakme 2015-03-10 18:39:00
借住人家家还说不嫌弃 到底谁在编故事...
作者: xxsnake 2015-03-10 18:40:00
有些新闻也不像都是警察透露,有些也有记者脑补、乱写(抄
作者:
uini (那抹湛蓝)
2015-03-10 18:41:00那样的人在方圆500里内我都不会想靠近,更别说去借住了
同住一晚就有被杀的可能 你认为该教育男性还是女性?
作者: lakme 2015-03-10 19:04:00
不管男女都不该去借住啊 这跟性别无关是都该有的观念不是?
作者:
DecaRaBia (é“æˆå¯º 蛇之ç„)
2015-03-10 19:10:00那你要不要连署废除共乘版? 共乘也很危险
作者: lakme 2015-03-10 19:11:00
所以我不会共乘啊 风险自己承担不是?
作者:
jyekid (会呼吸的痛)
2015-03-10 19:12:00哇 把共乘拉进来一起战了 逻辑真好
作者:
DecaRaBia (é“æˆå¯º 蛇之ç„)
2015-03-10 19:12:00如果你认为风险自负, 那就没有所谓的该或不该了
作者: lakme 2015-03-10 19:13:00
考虑可能有的风险评估自己是否能承担 然后做决定不是这样吗
作者:
DecaRaBia (é“æˆå¯º 蛇之ç„)
2015-03-10 19:13:00所以说没有什么该或不该嘛~~
作者: lakme 2015-03-10 19:14:00
因为不希望还有类似憾事发生 所以希望大家可以避险才讨论啊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5-03-10 19:15:00啊人家都不会评估风险 只有你会?
作者:
DecaRaBia (é“æˆå¯º 蛇之ç„)
2015-03-10 19:15:00这种事情怎么防都会有人中啦
作者:
DecaRaBia (é“æˆå¯º 蛇之ç„)
2015-03-10 19:16:00其实我觉得讨论这个意义不大..真的再小心还是有翻船刻
作者: lakme 2015-03-10 19:16:00
有评估≠一定没事 但机率会比不管风险来的低不是?
作者:
DecaRaBia (é“æˆå¯º 蛇之ç„)
2015-03-10 19:18:00不一定 意外往往发生在你轻忽的地方
作者: Sanish (o(‧"‧)o) 2015-03-10 19:19:00
老实说,真的遇到就是1跟0,哪来的机率比较低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3-10 19:21:00唉呀妳们不懂啦 人家先知捏!不可无礼
作者:
DecaRaBia (é“æˆå¯º 蛇之ç„)
2015-03-10 19:22:00我没别的意思啦 只是说 这种事情怪别人怎么那么不小心有时候意义也不大 你防的了肥宅 不一定防的了亲人朋友路人外星人 只能说她很倒楣
作者: lakme 2015-03-10 19:23:00
deca 我意思是如果被害人跟干哥一起离开 那可能不会发生这没有认为被害人不对的意思
作者:
DecaRaBia (é“æˆå¯º 蛇之ç„)
2015-03-10 19:24:00考虑当时心境吧 在人家家里哭前男友哭了几天 大概以为没事或干哥还会回来 或根本没心思管肥宅 who knows
作者: Sanish (o(‧"‧)o) 2015-03-10 19:25:00
好吧,就算这次他跟干哥离开逃过一劫好了变态就变态,这次杀不了你,下次就不会杀?
不管男女都不该去借住?你这么保护自己真是令人感到欣慰
作者: lakme 2015-03-10 19:29:00
老实说要这样延伸下去没完没了 就单这次或许离开就没事
作者:
arnold3 (no)
2015-03-10 19:30:00被害人永远都是对的
作者: lakme 2015-03-10 19:30:00
这不光是保护自己 借住就是麻烦人家啊尽量不要去麻烦人家 不是一件本来就该这么做的事吗
作者: xxsnake 2015-03-10 19:32:00
人性的风险如何评估..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5-03-10 19:40:00马后砲最卫生
作者:
uini (那抹湛蓝)
2015-03-10 19:44:00遇上虽事,最讨厌这种事后诸葛的 "后知" ,于事无补还坏人心情一嘴后知后觉,站在制高点来 "教育" 别人该怎么做这是多没有同理心的人才做得出来的行为!
作者: lakme 2015-03-10 19:54:00
前次事件的后知 可能就是下次相同事件的先知总不能永远都发生憾事只拍拍 难过 而已吧而且要不要做个人自由 提出只是降低下次相同事件发生机率
作者: xxsnake 2015-03-10 19:57:00
有人当沙发客透过网络到国外陌生人家借住,有风险,却也拉大创造了人生的可能性
作者:
uini (那抹湛蓝)
2015-03-10 20:10:00满嘴机率,理所当然帮加害者开脱才是提升犯罪机率的主因加害者永远找得到受害者不顺从的点,拼命攻击之,即可开脱
作者:
DecaRaBia (é“æˆå¯º 蛇之ç„)
2015-03-10 20:12:00我觉得也不用一直攻击laka啦人生就这样 万事只恨早知到
作者:
uini (那抹湛蓝)
2015-03-10 20:13:00熟人性侵,衣着整齐被杀害且性侵,性侵关系的是权力的展示不是什么不走暗巷,小心提防。性犯罪研究很多,建议多读读吧说真的,依照片,那人方圆500里我根本不会接近也是可以这样教育就是了
作者: lakme 2015-03-10 20:18:00
如果依照你说的反正台风情天去观浪都有危险 所以都去吧
作者:
prenrnbo (prenrnbo)
2015-03-10 20:19:00所以依照uini的逻辑,还是作到尽量自我保护啊,不是吗
作者:
Linzoma (Heaven knows I tried)
2015-03-10 20:20:00疴...我是觉得骑/开车的要小心 路口要稍微慢跟看一下耶
作者: lakme 2015-03-10 20:20:00
在大马路上被性侵跟小巷性侵到底哪个发生率高 你说呢?
作者: lakme 2015-03-10 20:21:00
你看照片不会靠近 先不提歧视了 你不也保护自己避开?你可以避开 然后我说我就没同理心?这怎么了
作者:
dogalan (Emotion)
2015-03-10 20:37:00检讨变态才没用吧XD 告诉正常人如何保护自己跟告诉变态如何不要去侵犯别人 哪个在平常比较有可能做到?
作者:
prenrnbo (prenrnbo)
2015-03-10 20:38:00不走暗巷,小心提防是尽量让自己不置身于危险,而不是作到这两点就绝对不会有危险啊,难道防不胜防就不要防?
作者:
lili300 (膝盖中了一箭)
2015-03-10 20:48:00印度强奸犯:“谁叫她要九点了还不回家” 检讨受害者的问题在于,社会并没有针对真正产生罪犯的原因去检讨,这反而给了加害者自我合理化的理由,更制造了更多潜在犯罪者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5-03-10 20:56:00合理犯罪动机+1
作者:
prenrnbo (prenrnbo)
2015-03-10 21:09:00在凶手的观念当然是合理化犯罪动机,但一般社会大众不是啊,难道他说这句话有受到认同吗?并没有啊!!
作者:
lili300 (膝盖中了一箭)
2015-03-10 21:23:00犯罪者并不是突然冒出来的,而是长期经历过社会生活养出来的,如果社会舆论面对性犯罪的态度是检讨受害者多于谴责犯罪,你不觉得在这种氛围下长大的人,更可能成为罪犯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5-03-10 21:24:00就是有人认同这种观念 才会连带认为犯罪没关系、受害者罪
作者:
lili300 (膝盖中了一箭)
2015-03-10 21:25:00吗?印度强奸犯就是这么来的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5-03-10 21:26:00有应得阿?至于社会大众接不接受?在还有"穿太少被骚扰柔是你活该"的台湾 离印度其实并不远 尊重性自主的观念也没那么普及
作者: lakme 2015-03-10 21:36:00
尽量保护自己为什么会连结到被害者罪有应得整串下来提出被害者活该言论的 反而都是认为不该检讨被害者的人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5-03-10 21:40:00事实上就是有会这样想的人 要不要去爬爬新闻底下的留言?
作者:
lili300 (膝盖中了一箭)
2015-03-10 21:41:00这么比喻好了,如果你父母虽然从小教你不准作弊,但是在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5-03-10 21:41:00自己也有问题、活该还有各种人身攻击 全都有出现
作者: lakme 2015-03-10 21:42:00
就算有人这么认为 但这跟保护好自己还是两件平行的事啊
女生杀人-->可恶! 男生杀人-->快找被害人有什么问题!常常看到这种言论 性别歧视很严重 尤其女生如果不够“洁身自爱” 好像一条命也不值得重视 很讨厌这种氛围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5-03-10 21:44:00这是在回前面合理化犯罪动机的讨论 看清楚好吗= =
作者: lakme 2015-03-10 21:45:00
如果我父母教导不准作弊 又怎么会说出是老师的错呢?
作者:
lili300 (膝盖中了一箭)
2015-03-10 21:47:00如果台湾社会觉得强奸不对,怎么会有人说被捡尸活该?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5-03-10 21:47:00老师出太难>作弊被合理化 女生有任何瑕疵>犯罪被合理化
作者:
lili300 (膝盖中了一箭)
2015-03-10 21:48:00看看这次事件吧,底下一堆女的问题也很大的留言
作者: lakme 2015-03-10 21:50:00
捡尸这跟上面作弊的例子不太一样 老师是公正第三者而被捡尸的事受害人 两者不太一样喔这次受害人可以避免 跟加害人有罪 完全是两件事啊又不是说女生可以避免 加害人就没罪老师出题太难 就是大家成绩一起下降 作弊哪来合理化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5-03-10 21:54:00“一定是出太难才作弊”
作者: lakme 2015-03-10 21:56:00
依照你的逻辑 一定是经济不景气才抢银行 然后抢劫合理化?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5-03-10 21:56:00用因果关系把两者绑在一起 跟性犯罪时常见的谬误一样“一定是穿太少/不检点才会被盯上”我没见过有人那样说 无法判定
作者: lakme 2015-03-10 21:57:00
照你这样讲什么都可以合理化啦 但逻辑通吗?
作者:
lili300 (膝盖中了一箭)
2015-03-10 21:58:00作弊没有被合理化,但请问在哪种教育环境下产生作弊者(强奸犯)的机率比较高?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5-03-10 22:00:00我又不脑补 举真实言论给你看 谁跟你什么都能合理化我讲的是这两者的概念是相似的 都替犯罪者找到开脱活减轻罪行的借口
作者: lakme 2015-03-10 22:01:00
那你我都知道逻辑不通 你跟我讲这个跟保护自己到底有什么关联?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5-03-10 22:03:00我本来就没在跟你讨论保护自己阿= =你还好吗
作者: lakme 2015-03-10 22:04:00
我从头到尾都是在讲尽量保护自己免于危险中 又没说犯罪该合理化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5-03-10 22:05:00阿我一开始就是在回别人问的犯罪合理化阿 是你自己跳进汴来欸 安安?
作者: lakme 2015-03-10 22:05:00
因为你认为保护自身的言论近似于帮加害者开脱啊
作者:
uini (那抹湛蓝)
2015-03-10 22:06:00犯罪的类型很多种,性侵犯主要是熟人所为,受害者降低戒心你的理论正在帮加害者开脱,用正常人的逻辑是无法推断犯罪者
作者:
lili300 (膝盖中了一箭)
2015-03-10 22:08:00我觉得需要把考虑的层次拉高到社会整体层面,如前所述,
作者:
uini (那抹湛蓝)
2015-03-10 22:08:00la如果真的对性犯罪有兴趣,还是多看看研究,不要想当然尔
作者: lakme 2015-03-10 22:08:00
尽量保护自己=帮加害者开脱....你怎么连结的?
作者:
uini (那抹湛蓝)
2015-03-10 22:09:00犯罪者的研究非常丰富,台湾却常把焦点集中在受害者
作者: lakme 2015-03-10 22:09:00
ui 那我只问你近辆保护自己免于危险这件事该不该做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5-03-10 22:09:00我没讲过 别扣我帽子 我认同的是li大讲的"没有针对真正淅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5-03-10 22:10:00生罪犯的原因去检讨"会有合理化犯罪者行为的疑虑如果你没办法看清楚别人的讲话脉络恕我中离
作者: lakme 2015-03-10 22:11:00
英雄化加害者 为加害者除罪? 我哪里讲过这种话
作者:
uini (那抹湛蓝)
2015-03-10 22:11:00此案之犯罪者先杀后奸,显现心态已非常人可以推论
作者: lakme 2015-03-10 22:12:00
greensh 搞错你发言对象是我不对 我道歉 对不起
作者:
uini (那抹湛蓝)
2015-03-10 22:12:00你不断检讨受害者已经是在为加害者找理由除罪了当然你可以不承认,继续检讨受害者,但麻烦你去数字版好吗在女版看到男人想要教育女人乖乖的顺从 这种言论真是恶心
作者: lakme 2015-03-10 22:13:00
你一值扣我检讨被害者的帽子 保护自己跟检讨妳分得出来吗
作者:
uini (那抹湛蓝)
2015-03-10 22:13:00你说说看你有几句话是在谴责加害者?做了你说的就不会受害?
作者: lakme 2015-03-10 22:14:00
多洗手可以减少肠病毒≠洗手就不会中 这概念一样啊还是说我提倡多洗少就是检讨中肠病毒的人?手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5-03-10 22:16:00不用道歉拉啦 鸡同鸭讲有点无奈而已XD
作者: lakme 2015-03-10 22:16:00
因为刚好时间差不多 又我立场相对你们是反方 误会抱歉
l大一直强调自己的自我保护论跟检讨受害者不同,但这就很难分啊,甚至很多时候看起来是以自我保护为名行检讨受害者之实
作者: lakme 2015-03-10 22:19:00
在新闻时间点上是会很像 但还是有所不同
作者: lakme 2015-03-10 22:20:00
我是觉得可惜可以逃的 跟她们认为我的活该死好是两回事
作者: lakme 2015-03-10 22:21:00
应该说如果没发生案件 那很少人会去提到这些
拖个案的宣导比较不会这么令人不舒服否则即使你的原意是自我保护,但是跟检讨受害人这么类似,那即使有微小差距也没意义了,因为一般人分不出来,结果效果就等同检讨受害人理论
作者: lakme 2015-03-10 22:24:00
完整一点个讲法应该是说 因为无法预期会遇到什么事所以应该最好保护自己的准备以防发生危险但不等同于没保护自己的人就活该
你说的是定义,但表达方式的不当跟有没有跳脱个案会造成界线混淆,那这样的区别就没意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