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nocturneC (Sent From 拐拐)
2015-03-09 20:23:37既然莫名都战起来了
原原PO觉得被绑一年,应该要像仲丘一样在军中被操死才对?
请试想:
毕业想出国要被卡一年
研究所没考上要进去归零变白痴
没役毕根本没个屁工作可以做
时薪八块半是义务? 是我们欠国家的债? 根本狗屁
这样你会心甘情愿去挑赛缺做?
中华民国宪法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义务。”
兵役法第一条规定:“中华民国男子,依法皆有服兵役之义务。”
第五十条规定:“女子得依其志愿,服任军事辅助勤务。”
显见兵役法不认为女子有宪法规定的义务
难道女子不属于人民这个集合吗?
怎么不见女权团体出来抗议?
更别说那个歧视意味严重的大法官释宪了
整天赛缺战凉缺,正规酸替代,有没有想过这个强征男丁的制度本身就是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