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 _)/大家晚安
按照法律规定,每个人可以申请更改两次姓名
姓名条例参照
http://glrs.moi.gov.tw/NewsContent.aspx?id=184
与生俱来的名字,没得选,多半是家长取的
在这之后还有两次更改姓名的机会。
以我自己举例,
与生俱来的名字满菜市场的,但也不是太讨厌
只是中间字很多人不会唸也不会写
后来,在我成年以前
妈妈有一阵子沉迷风水啦、姓名学啦、宗教诸如此类的
便强迫全家改名字,再一次没得选
老实说
一改的名字跟我本人没有什么联结,我也不喜欢
通常不熟的人才会这样称呼我
(有时候甚至还会对这名字没有反应)
就这么用了也是十年了吧
只剩下一次机会(有点无奈)
兴起了想要给自己取个喜欢名字的念头
不晓得各位有没有不是被迫改名,
自己改完很喜欢的经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