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 我在去年12月底已经提了离职
其实会离职是因为薪资真的很低25K
工时9.5小时 朝九晚七 虽然实际在工作就5小时
是周休二日 但通常六日要跟同事轮流值班
每月有几个六日就可休几天 也是月休8-10天
可是常常跟我配班的同事都先把假日画休 也因此假日都我上班的比例很高
偏偏我的主管也不管这件事 主管认为那两位配班同事比我资深
我比较菜就是假日多上班 但同部门其他同事假日都是抽签或是轮流的比较平均
12月时有送公文帮我加薪3千
但主管根本没跟我提 我压根不知所以提了离职
结果一提离职 原本的加薪公文就马上被抽掉了
但即使加到28K 扣完劳健保福利金也不过26K
我因为年前就提离职 年终还被砍了 全部门我领最少
六年来领最少的一次 只领1个月 其他人都有1.5
因为这两天在办离职手续 离职原因我想写薪资过低 同工不同酬
虽然是事实 但不知道这样会不会不恰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