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所谓检讨被害人

楼主: hikokakeru (さとし)   2015-01-12 20:09:49
※ 引述《aops2009 (玛莉有只小绵羊)》之铭言:
: 最近几天跟朋友聊到feminism
: (原本想翻两性平权可是我觉得那样太狭义 毕竟性别不是二分法)
: 后来聊到slut shaming culture
: 类似台湾人常说的检讨被害人
: 对象不见得是女生 不过常常是
: (包含出车祸先直接被骂三宝或是在夜店被捡尸被骂活该都算)
: 到捡尸的部分我们的意见开始出现分歧
: 我们讨论的case是我们大学发生的性侵案件
: 七个受害女生参加某兄弟会举办的party时饮料被下药
: 后来被囚禁在地下室+性侵
: 当时参加party的人很多也很杂
: 没有人发现异状
: 几个女生被关了一两天才被放出来
: 舆论原本是让大学废除兄弟会
: 后来才发现他们根本不隶属在大学名下
: 警方调查后续也没有见报
: 几个月后那兄弟会又重新开始办party...
: 我还蛮好奇各位大大对于这种案件的想法
: 开放以下选项:
: 1.性侵犯的存在才是问题 女生完全没错
: 2.性侵犯有错 但女生让这种状况发生自己也有责任
: 3.女生自己本身有问题 发生这种事活该
: 各位觉得呢?
: =======
: p.s.我是想要认同1可是还是会下意识选2 我朋友选1
在原po的情况下女生是没错的
但是要检讨加害人也没什么意义 法律会检讨他
顶多"提醒"女生小心
但是网络上没几人会留口德 都用酸的
作者: withsirius (Aya)   2015-01-12 20:25:00
你的内文让我想到板上这篇文章 #1KKTyYSZ
作者: libraayu (ゴミ丼吃屎)   2015-01-12 21:21:00
就是讲那篇阿..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01-13 10:44:00
应该说事前会尽告知,事后也不应该马后炮靠北说是马后炮完全不为过,人家也可以安全回来说你是放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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