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好长吃光光~~
如果没理解错误,原PO认为女生也应该尽义务,因此认为女生应服护士役
前者女生应尽义务这点我是没啥意见啦,
因此我想讨论的是护士役这部分,专业问题前面有人说过就不在讨论范围
首先,兵役和护士役是两种不同层次。
军人带来的效益(国防)具有共享性而不具有排他性,即公共财
当战争发生时,从最基本的生存到整体经济问题都牵连所有台湾上的人,
也就是说,受惠对象是“整个台湾”而且是“同时”。
因此服兵役这项义务的对象是“国家”,符合了“国家给你权利所以你要回馈义务”
另外公共财向来是由政府所提供,这也就是为何要有兵役。
但是护士役呢?
护理师的服务并不具共享性且具有排他性
如果你没进医院,你就不会享受到好处,而进医院是个人行为,别人不会因为你进医院而
受惠。
再者,如果你进医院享受到护理师的服务了,便会排挤他人享有的权利。
因此医疗可以说是私有财,受惠对象是“个人”而非“国家”
所以护士役“不符合”前面所提的享权利尽义务(给权利者和得到义务带来的好处者不同)
另外,既然医疗是私有财,政府当然就没有必要提供了。
护士役既不具正当性又不具合理性,当然就没有存在的价值了。
以上
下次要叫女生尽义务请找个像样点的事啊~
文中对护理师行业的相关叙述如有用词冒犯到的不好意思,请告知我修改
好久没写这种评论文了~欢迎大家批评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