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李与waiting

楼主: Prestige (面包师路非)   2014-12-27 14:51:15
※ 引述《s3f4e9g6aa7 (香肠男孩)》之铭言:
: 有没有waiting摸奶,被鞭到死无全尸,要求退选
: 但是李的性侵案,却在这好像没有引起多大规模的讨论,完全看不到像昨天女版的一片悲
: 愤,更没人要他下台,对了被害人好像还自杀喔..
: 本来以为在waiting事件后,大家对于政治人物的道德标准终于变高了,应该不会有什么
: 大小眼了吧
: 还是说这只是我的错觉呢,颜色对感觉对就好了?
姑且不论颜色 纯就案件来看
陈案已有被害人指认 且陈本身亦已承认两件、默认数件
所以比较没有疑虑
但李案的事实部分资讯不够
仅能依据新闻内容做初步判断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060420/2551756/
主要有两个疑点:
1.李说不认识被害人
但被害人父亲有出示短信 追查这则短信的号码应该不难吧
如果这号码跟李有关 那李的论点就不成立
检察官应该也调查过了 还是无法证明被害人认识李?
如果那则短信不是李发的 那又是谁发的?
2.被害人父亲说两人可能曾经短暂交往
其父说被害人跟李去MTV包厢 然后被性侵
以正常情况而言 被性侵后不是报警 就是怕二度伤害而隐忍
但本案被害人却是跟加害人交往?
这种情况不是没有可能 只是机率应不高
综观以上
一、若采认李之说法
则性侵罪证不足 所以被不起诉
二、若采认被害人父亲的说法
最多也只能证明李及被害人曾交往过
只有一则短信 没人证、物证 无法推导到性侵
李案似比较倾向半推半就、始乱终弃型案件?
若李有跟被害人短暂交往过
应也只是当成台面下的交往对象
否则随便传唤个证人 就可以戳破李的说词
而在陈案中 被害人都不可能跟陈交往
也没李案这种纠葛的关系 且人证、物证确凿
似不能将此两案相提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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