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在一本政府出版的刊物中看到一个讯息:
台湾性侵案件中成功被判有罪的案例只有3成
换句话说如果把被害者未报案、证据保全不足以致未起诉的案件也算进去的话,
强暴犯为他的罪行付出代价的比例实际上比3成还低。而可怕的一点是这表示潜在的
强暴犯可能比你我想像中还要多得多。
抱歉的是我忘了是从哪本书看到这个资讯,以至于这篇文无法证实它的可信度,
甚至可能造成危言耸听的感觉,即便如此我还是希望能够传达一个观念:
这世界比我们以为的危险,我们必须学会保护自己!
有些男性总喜欢检讨是女生穿着暴露的错,哈 笑话 按照他们的逻辑,
难道男性打赤膊就表示允许肛门可以被捅吗?
但是在人渣面前你是没办法讲道理讲人权的,性侵本就不应该发生,不应该存在于
世界上任何一个角落,悲哀的是全世界所上演的性暴力案件多到让人发指,尤其是在那些
落后的国家。相形之下,台湾其实算是治安较良好的国家,女生晚上还是可以出门,可惜
这不代表你可以完全没有警戒心,被害案件中大部分的加害者其实是熟人,我们存在的
地方依旧危机四伏。
培养警觉性是每个女孩子(其实男孩子也需要)必须要学的课题,也是妈妈们对小孩子
所必须的教育,不怕一万只怕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