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陈为廷事件

楼主: deann (古美门上身)   2014-12-24 09:45:47
※ 引述《takizawa5566 (滝沢)》之铭言:
: 看完一整天各位的讨论,我还是暂时站在第三者的立场来看。
: 不管当年那名被害女子跟他后来用什么样的方式解决了事情,这是他们两个人的事情,他
: 们自己面对就好了,要求原谅也是要请那些曾经被他伤害过的女生原谅他,而不是我们,
: 毕竟这件事本来就与我们无关。
: 但是对于他仍然要继续参选这件事,其实我很挣扎,我不晓得应该以“你有袭胸的记录,
: 你不配从政”劝他退选,还是以“你在公共事务上的努力不容抹灭,请你继续参选”。
如果你只把焦点摆在陈为廷曾经袭胸这件事情来认定他是否适合继续参选 重点就摆错了
假如陈为廷自从犯了这个他说找错出口的道路后(袭胸),真的有认真检讨自己的欲望。
认真检讨自己对女性的态度,彻底修身养性甚至做到不近女色,那我相信他真的从这个
错误中走出来。但是从总总迹象跟他自己坦承的部分事实来看,他的确是一个管不住自己
下半身的男人,当然你要说一个管不住下半身的男人是否适合从政,这我无庸评论
施明德、王世坚、吴育升都仍然活跃于政坛,当然如果你要把陈为廷的标准拉到跟这些人
一样当然也是OK的。
但是别摆错重点,很多人看的不是他曾经袭胸,而是他后续继续发展的行为,
当然你要认为他从强制袭胸转变成现在的利用名气来约砲的这种行为是一种进步的话
我也无话可说,当然你也可以说他管不住他下半身的事情是他个人的私德问题而已,
有人在用陈平盗嫂的例子来说对任用有才者不应该看他的私德作为标准。
我个人是不以为然,陈平毕竟只是一个幕僚职务,而不是一个御史大夫监督者的成分,
今天身为监督者,如果自己的品行都受到迟疑是要怎么样在监督别人。
除非今天台湾社会可以开放到已经不用去看待政府官员跟政治人物的私领域监督。
今天话可不要只看一半,陈为廷还讲了这句避重就轻的话。
"在感情上,我也曾让一些女孩受伤。"
陈为廷在尚未成名获取权力前就可以玩成这样,很难想像如果给他权力以后
他是否能够把持得住自己,从板上那些他利用太阳花学运给他的名气来把妹约砲的情形
来看,我想陈为廷你还是在多修炼自己的品行以后再来从政吧。
作者: WenliYang (羊蹄嘟)   2014-12-24 09:53:00
有理喔!
作者: YMSH205 (^^)   2014-12-24 10:01:00
这边要帮王和吴申冤一下 他们状况比陈好一点阿Q_Q
作者: tingjj (笑到并轨)   2014-12-24 10:03:00
品酒师
作者: ADR (Lucifer)   2014-12-24 10:14:00
王吴通奸比性骚扰要好点 哪门子的比喻
作者: metra (没茶)   2014-12-24 10:15:00
因为是合意
作者: D900 (Nikon)   2014-12-24 10:16:00
通奸是合意,性骚扰违反被害人的意愿,这很难懂?另外性骚扰防治法第25条的刑度2年以下有期徒刑比通奸一年以下有期徒刑重,很难懂?
作者: ADR (Lucifer)   2014-12-24 10:17:00
通奸 被害人不就是他们的老婆 这样有比较好吗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4-12-24 10:24:00
问题是通奸并没有侵害他人的人身自主权...
作者: ADR (Lucifer)   2014-12-24 10:24:00
不都是道德沦丧 哪有谁比较好 而且都是台面上立委议员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4-12-24 10:25:00
要说的话,两个都不好,但是性骚扰还有强迫的行为在
作者: yaokut ( )   2014-12-24 10:26:00
通奸不好,但至少在性关系上,没强迫他人的成分在
作者: sinotrade (YAP)   2014-12-24 10:32:00
通奸已经在推除罪化了 要不性骚扰也来推除罪化你就能知道这两者的差异还是略有不同
作者: YMSH205 (^^)   2014-12-24 10:37:00
原PO专业推
作者: s9160632 (鱼腥草)   2014-12-24 10:42:00
同样觉得他避重就轻...有种认错就好棒棒的感觉
作者: Giselles1014 (唉一儿)   2014-12-24 10:55:00
超推
作者: ADR (Lucifer)   2014-12-24 10:55:00
虽有性自主除罪化 但配偶一旦发生通奸 大概也只有离婚一途
作者: smile216830 (我想~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2014-12-24 11:03:00
原po好强,推一下
作者: trantest (啾啾老公坏坏)   2014-12-24 11:06:00
作者: hsiaofu (hsiaofu)   2014-12-24 11:08:00
言之有理 他后续行为真的感觉不到有悔意
作者: totomo168 (桃子)   2014-12-24 11:19:00
中肯推
作者: shanloveken (Rebecca)   2014-12-24 11:36:00
是的 重点是在于有权利之后他应该更难把持
作者: hedonist   2014-12-24 11:55:00
上面推文真有耐性 还解释得这么清楚 性骚比wego下流多了
作者: nymph   2014-12-24 12:21:00
作者: comebuy01 (微糖)   2014-12-24 12:32:00
当初爆约砲,粉丝就好生气,觉得这是污蔑,今天自爆摸奶突然又有"私德没什么"的新论点,拼命卍解都不累的
作者: sam91007   2014-12-24 13:40:00
终旧露出本性了!
作者: thingo (lesley)   2014-12-24 13:42:00
推原po很专业
作者: olafbb (olaf)   2014-12-24 14:02:00
推,小有名气就如此,很难说以后会不会...
作者: Mmg (人生和游戏都满是BUG)   2014-12-24 14:10:00
我觉得他这样自爆不是对当时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吗,而且难保霉体不会去找被害人问她们愿不愿意原谅
作者: smile216830 (我想~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2014-12-24 14:37:00
不原谅跟原谅对当事者要怎样抉择,受制于大家给的压力吧
作者: jimmyaspire (jimmyaspire)   2014-12-24 15:32:00
推!
作者: ambe (())   2014-12-24 17:54:00
推这篇
作者: sodacheer (cheer)   2014-12-24 19:44:00
性骚扰比外遇烂上数倍好吗?脸书上有些护航粉真的太夸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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