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实在是令人看不下去

楼主: clth (WeiNii)   2014-12-24 00:04:09
※ 引述《Esperanto (灵月宝贝)》之铭言:
: 实在是看不下去了。陈为廷的行为是一回事,他的亲友的护航实在是离谱到极点。
: 袭胸这种性骚扰的行为怎么能和外遇类比?外遇固然让人觉得厌恶,然而终究是私
: 领域的事情。夫妻双方相处有什么问题,外人根本不得而知,当元配都不作声时,
: 外人有什么资格讲评论什么?嘴上酸一酸,大家骂一骂也就罢了。
: 袭胸已经是犯罪行为,而且居然不只一次。试问这样有悔改吗?更何况性犯罪的受
: 害者有很大的黑数不愿意声张,那么真正的受害人到底还有几个?真的只有这两个
: ?直到今年学运都还对女性有不合理的肢体接触,悔改到底在哪里?人确实不是神
: ,但是绝大多数"不完美"的人鲜少会做出这样的犯行。
: 性犯罪的本质是权力的支配而不是色欲,不是每一个"好色"的男人都会做出类似的
: 行为。陈为廷"目前"根本不适合从政,以他的教育水准来说,不可能无法预见结果
: ,然而却高度无法自制,这已经是病态。给这样的病人掌握权力真的是对的?
: 不要再说国民党更烂,这不是谁烂的问题,整个台湾就剩下陈为廷一个人能选?
: 不要再谈什么理念,实践是检验理念的唯一的管道!
: 不要再用其他政治人物也一样烂来解释,其他政治人物再烂有沾到性犯罪的也是少
: 数!
: 330的五十万人在凯道从十二点待到解散,不是为了陈为廷和林非凡而来!
: 陈为廷的朋友与师长请不要再护航,如果你们真的疼惜他,你们最后会毁了这个年
: 轻人!
我不是苗栗人
所以我对陈为廷的事没有很多想法
但对拿外遇跟性骚扰作比较真的很感冒
必须先说性骚扰真的是件很恶心的事
光是不友善的眼神
都足够让人不开心一整天
更别说是被陌生人袭胸
不过说
外遇是两方两情相悦 给元配的伤害只是家务事
但性骚扰是不被公众接受的
真的很难茍同这个逻辑
原谅不原谅 伤害都是一样的
不知道提那些论点的人
家里有没有被外遇的家人
被外遇的原配所受的委屈
怎么会被讲的好像没那么值得我们重视
如果把
王世坚吴育升老婆的伤害当成私领域
因为她们原谅了
就不要
把陈为廷的事拿出来说嘴
因为当事人也给了他自新机会
*手机排板请见谅
这不是篇护航文
单纯不屑有些人为了支持自己的论点
把两者做比较
作者: pttpepe (Ptt屁屁)   2014-12-24 00:06:00
我也无法接受 只是人格问题好不好 缺少母爱导致的潘医师讲的挺有道理的 而且他是心理医生有一定公信力
作者: Diaw19 (Diaw)   2014-12-24 00:07:00
原谅?所以可以约过夜?
作者: litbeartwo (12月二宝要报到囉!)   2014-12-24 00:08:00
我也对外遇只是伤害元配这种说法很感冒,它伤害的是整个家庭,小孩ㄧ辈子都有阴影,我曾亲眼看到妈妈喝漂白水自杀因为爸爸外遇,救护车是我叫的,那时我才小学..
作者: winnie759281 (匿名)   2014-12-24 00:09:00
当事人有给他改过自新的机会就会撤告,而不是换到缓起诉...缓起诉是检察官给他的机会性骚扰是告诉乃论,我觉得若非当事人非常气愤也不会弄到非告不可,这种检查官大多也会劝和解
作者: shine32025 ( )   2014-12-24 00:12:00
造谣? 当事人哪有给机会? 都告了阿
作者: winnie759281 (匿名)   2014-12-24 00:12:00
接受和解对方就会撤告,但今天不是撤告而是缓起诉
作者: winnie759281 (匿名)   2014-12-24 00:13:00
没有那种当事人原谅他叫要社会原谅他的道理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4-12-24 00:14:00
某S不用见缝插针特地跑来这里带风向了
作者: winnie759281 (匿名)   2014-12-24 00:15:00
是说这就是他该背负的代价,我觉得只能说咎由自取
作者: shine32025 ( )   2014-12-24 00:15:00
风向就是如此还要带风向?
作者: pauljet (喷射机)   2014-12-24 00:15:00
他的亲友是一面倒原谅了
作者: shine32025 ( )   2014-12-24 00:16:00
自己的错 勇敢承担阿 旁人还要找理由帮他脱罪也蛮好笑诚实痴汉/勇敢痴汉 终究还是痴汉
作者: winnie759281 (匿名)   2014-12-24 00:17:00
不过我也觉得两者其实不能比阿,都一样很恶心
作者: orinoco (orinoco)   2014-12-24 00:18:00
你搞错了 趁机猥亵罪是非告诉乃论虽说口语上说是性骚扰 不过在法律上偷摸胸是趁机猥亵罪
作者: Shxt (Shxt)   2014-12-24 00:21:00
我厌恶的不是他年轻时的行为,而是严以律人宽以待己的态度
作者: loveriver777 (梦幻白老虎)   2014-12-24 00:22:00
趁人之危
作者: dus530 (神射手 )   2014-12-24 00:34:00
这件事情,很多人出来骂,代表台湾有希望,很多圣人在这此
作者: e9ez1 (欣欣相印)   2014-12-24 00:46:00
那个洪崇晏还说骂他的闭嘴咧 颗颗
作者: pinkcc (天气变冷真好)   2014-12-24 01:17:00
偷摸奶根本是人格有问题
作者: larce (AKA)   2014-12-24 02:09:00
说外遇是两情相悦真的很可悲,不把元配当一回事的人原来有这么多....
作者: wehuin (蛇)   2014-12-24 03:25:00
外遇明明跟性骚扰一样把自己的快乐建筑在别人的痛苦上,一样恶心
作者: comebuy01 (微糖)   2014-12-24 04:16:00
外遇是在说摸跟被摸的人,不要想太多不然也有结婚不给摸的,要无限延伸岂不没完没了
作者: qaaq (qaaq)   2014-12-24 15:11:00
被外遇和被性骚扰我都有过,性骚扰是恶心但或许不会让人失去想活下去的动力(被性侵除外),但被外遇的那种背叛感足以毁掉一个人,真的太痛太痛了而且一辈子无法忘记和再度全然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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